娛樂圈火爆天王 第二十六章 《青花瓷》

作者 ︰ 梵辰

「感覺怎麼樣?」羅陌這邊才出來,周思朝就迫不及待地上來了,想要談挺清楚。

羅陌有點遺憾地搖了搖頭,說道︰「好像不行,讓我等通知。」

「等通知……沒有當場通過啊。」周思朝也稍微有點遺憾,但很快就跟羅陌說︰「沒關系,機會多的是!這幾天公司將會有一個群星《時尚芭莎》中華之夜,主要目的是扶持新人,讓大家看到一些公司的新面孔,在李姐(李秀英)的爭取下,你也有參加的資格了。」

群星《時尚芭莎》中華之夜其實也是一種公司包裝藝人的方式,讓大家在媒體面前露臉。當然,是《時尚芭莎》召集一些明星來助陣,但這種地方也成了一些明星的斗法,往大了說,這一次可能就是華宜兄弟和澄天娛樂的一次斗法。

羅陌他們這樣的新人,就比較適合在這樣的場合,由公司的老人帶著讓媒體記住一下。

羅陌對這件事情倒是有點疑惑︰「我怎麼不知道?」

「我也是現在才接到李姐的電話,需要好好準備一下。」

羅陌點了點頭,這種《時尚芭莎》中華之夜他雖然沒什麼興趣,也知道新人在里面如履薄冰,一點不表現吧那就白來一趟了,還要被公司指責;表現過了一點吧,那說不定會引起反感,表現太好壓過了那些公司老人……你等著穿小鞋吧。

這種事情他雖然沒有參加過但還是知道的,但他不得不去,不僅是為了公司的安排,更是因為他需要讓媒體知道自己……

不然,在《士兵突擊》正式播放之前,羅陌是真但籍籍無名了。

如果能在《時尚芭莎》中華之夜之中有一些不錯的表現,恰到好處地讓大家記住自己,那說不定就會有拍廣告,代言的機會。

這種機會不一定能賺很多錢,但重要的是,能慢慢讓自己被人認識,不僅僅是被觀眾認識,也是讓圈內的導演之類的認識自己,以後如果有什麼感興趣的電視劇或者電影,去面試的時候也不至于人家根本沒听過自己的名字。

于是,羅陌說道︰「那好,我們先走吧。」

他現在腦袋里的事情也有些混亂,《奮斗》這邊沒上的話,自己接下來可能就會陷入無事可干的情況。

的確會那樣,很多時候沒有戲找自己,演員就只能瞎呆著……

別說他沒出名的,就算出了名的都有可能那樣,例如某個比較知名的女星景恬,算是有名氣了吧,《戰國》、《超時空救兵》更是讓她口水和名氣齊飛,但她一些時候還是處于無戲可拍的情況,她在上郭德剛《今夜有戲》的時候自曝有一個月都窩在家里睡覺。

羅陌要好好考慮一下,有沒有其他的目標。

周思朝卻又說︰「李姐說讓你最好自己想一下有什麼能吸引大家的地方,如果自己暫時想不出來,就只能她們來策劃了。」

「哦。」羅陌沉默了一下,說道︰「讓我先想想再給她答復吧。」

周思朝點頭。

羅陌開始在心中琢磨著,自己能用什麼辦法表現一下自己。

他和周思朝已經走出去了一段距離,他突然說︰「這樣……我能不能唱首歌?」

周思朝絕倒︰「老大……唱歌這算什麼?華宜能唱歌的人多了去了,不缺你一個。」

「是我自己寫的。」羅陌只好說。

「自己寫的?」周思朝皺著眉頭琢磨了一下,然後說︰「那你先把歌詞和曲譜拿出來看看……然後問問李姐吧。」

「好。」羅陌點了點頭,暗暗想著回去先找個電腦打開一下自己移動硬盤里的東西。

移動硬盤主要是為了培養一個超級巨星,那個超級巨星在唱歌方面並沒有太大的涉獵,也就是為了避免不太全面的印象才發了一些歌。但也因為這些,所以移動硬盤里也有很多的音樂,樂庫比較充盈。

超級巨星最好專精一些,例如專精于影視,或者專精于歌聲,但全面可能會更加偉大……也讓粉絲更加崇拜。

例如哥哥張國容,他就是演藝和唱歌的超級巨星,看看後世的章梓怡,還要參加某節目組的歌唱節目就能看出來。

羅陌拋出這首歌來,主要是想引人注意,在《時尚芭莎》中華之夜上,不要被完全蓋過風頭一文不名。

這首歌原本是周杰綸的,發在他2008年的專輯《魔杰座》上,作曲是周杰綸,作詞是方文山……

《青花瓷》。

當然,羅陌感覺自己的唱功估計要有問題,他平常唱歌還是挺好听,但比起有唱功的人來說,很多人一听便高下立判。不然楊蜜雖然為了演而優則唱費盡心思,卻還是廣為詬病,一次現場演唱原形畢露……

羅陌有些糾結,但回來之後就把《青花瓷》的詞曲都抄下來給了周思朝,羅陌好歹高中小三門的時候學的是音樂,就算讓他听《青花瓷》把曲譜出來的能力,也還是有的。

拿到了《青花瓷》的時候,周思朝本來只是隨眼一瞟,感覺沒啥戲,但是,他這麼隨眼一瞟可不得了……

大學時代,周思朝曾經也是一個音樂愛好者,還自己組過樂隊,很多音樂好壞他一眼就能看出來。

于是,他驚訝地發現,這《青花瓷》居然寫得……太超乎水準了!

首先吸引他的是歌詞,這個歌詞,和方文山的詞風一樣,擅長拆解語言使用的慣性,重新澆灌文字重量,賦予其新的意義,紡織出新的質地,建構後現代新詞風。有畫面感和東方風。

關鍵是,這些詞並非純粹為了堆砌辭藻而成的矯揉造作,而是一種用詞準確的置放。

當然,歌詞只是一首歌的一部分……事實上,最能引起大家共鳴的,不一定是歌詞,甚至于旋律要比歌詞重要得多。

不然的話,《最炫民族風》也不會傳唱度那麼高,都打入NBA賽場了……

而《青花瓷》這個旋律,是周杰綸自己所做,真正切切地施展了他自己的音樂才華,而且帶著一種古風……

周思朝忍不住自己一個人哼唱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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