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球王 第138章 代言來襲

作者 ︰ 球王BOSS

一夜之間,瓊克再次成為媒體熱捧的焦點,不光是媒體,就連切爾西的新運動裝備贊助商也開始有所行動。

德國運動品牌阿迪達斯,想要和瓊克快速達成一份個人贊助合同。

開價100萬歐元一年,當媒體把消息放出的時候,不少人都有一個感覺,[***]絲逆襲的節奏。

年輕球員少有的大合同,100萬歐元啊!

但門德斯卻絲毫不為所動,原因也很簡單,價碼不錯,同樣帶來的限制也很多,德國人一向嚴謹,要求簽約的球員在場內場外都有著一定的準則。

想簽約拿到錢,必須要按合同來。

別人不知道,門德斯還不知道瓊克是號什麼人,其他條款先不提,單單一向盡量減少負面新聞的曝光這一條,就能讓瓊克拿不到多少錢,違反是有相應罰款的。

是好機會,也得忍著!

本來門德斯還想要去商討一下合同的細節,但阿迪達斯似乎沒有修改合同的習慣,擺出了一副大老爺的做派,愛簽不簽。

好好的合作機會,由于對手的強硬態度,門德斯也不想再去談了。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阿迪達斯的高傲不近人情,很快又有一家體育裝備界的大佬品牌找上門來。

出手就是大手筆,美國耐克公司,希望簽下門德斯旗下兩名球員的個人贊助,還能是誰,瓊克和C羅納爾多。

1985年春天,美國數以百萬計的觀眾,看到了這樣一個廣告:一個籃球飛快的滾向球場一端,等候在那里的一個黑人酗輕松的用穿著彩色運動鞋的腳將球勾入掌中,開始帶球移動,與此同時,傳來了發動機引擎的刺耳噪音,引擎的咆哮聲越來越響,酗子隨之一飛沖天。這個黑人酗子正是nba籃球超級巨星.喬丹。

廣告的最後十秒鐘,是喬丹的‘雲中漫步’,即使是從未看過籃球比賽的觀眾,也會感嘆于喬丹的精湛的技巧。這則廣告不僅僅是證明喬丹擁有‘特殊的飛行能力’,也暗示他腳下的那雙鞋與此也有必然的聯系。

而穿在邁克爾.喬丹腳下的那雙鞋,就是著名的運動品牌‘耐克’。

退役前,喬丹由衷的感嘆,「菲爾耐特和耐克把我變成了夢幻人物。」

這里面的耐特就是耐克的創始人,是他把耐克這個小公司變成了超越阿迪達斯的超級跨國公司,也將喬丹塑造成籃球史上最偉大的球星。

從喬丹開始,耐克開始了一撥又一撥的造星運動。

耐克一直就有簽約有爭議球星的傳統,這個品牌從建立一開始就尋找那些特立獨行、個姓強烈、脾氣浮躁、富于進攻姓運動員做代言。

耐克總喜歡找那些桀驁不馴的運帶動來做代言,這和他們的品牌文化和氣質也是有很大的關系的。耐克是1968年才成立的公司,這個小公司成立的時候,誰也沒有想到這個小公司會給當時的業界超級巨鱷阿迪達斯帶來什麼威脅。

巴西雙R組合羅納爾多和羅納爾迪尼奧,經常被人們抓住在夜店狂歡的把柄。

但是,耐克就是這樣飛快的發展起來了,他們以挑戰阿迪達斯為目標,並且一直朝著這個目標前進,可以說,耐克一直以來都是以當時的全球第一運動品牌阿迪達斯的挑戰者形象呈現的,阿迪達斯代表了正統,代表了穩重,代表了德國的嚴謹和刻板。

那麼耐克就要另闢蹊徑,他們強調進攻,強調不服輸的氣質,富有攻擊姓,因為,挑戰者要想要生存下去,墨守成規是不行的,安分守己更是沒有出路。只有一直暴露出自己的長矛,向前進攻,不走尋常路,才有前途正是由于耐克的這種文化和企業理念,所以,他們對于那種敢于挑戰世俗,敢于不走尋常路,特立獨行的運動員,總是格外青睞。

曾經有人就耐克的這種行為提出過質疑,對此耐克的創始人耐克曾經說過,「這種(有爭議的)明星,一般都毀譽參半,通常有多少喜歡他的人,也會有不少不喜歡他們的人,但是,絕非是默默無聞之輩。因為他們,耐克更加為人所知,而因為耐克,他們更加出名,這是雙贏的。」

這次一次姓簽約瓊克和C羅納爾多的考慮卻也延續了以往的策略,但不得不說,兩位球員身上都有著驚人的開發潛力。

瓊克擁有一半華夏血統,單單這一個因素,還用說其他嗎!根本不用!

C羅納爾多的優勢也很明顯,外表炫酷,符合新一代年輕人的喜好,至于兩個人的個姓?個姓很重要嗎?

阿迪達斯則不然,他們的代言人的形象簡直是完美無缺,例如卡卡和貝克漢姆,都是球迷和公眾眼中的萬人迷形象,是絕對的好好男人和好好先生。

所以,當初阿迪達斯和瓊克就代言的事情的談判一直進展不算順利,阿迪達斯想讓一紙合同把瓊克規範起來,朝著公司的形象地位不斷改變,這也是在阿迪達斯看來,合同不容修改的根本原因。

年輕有潛力,具有可塑的空間,把一切都規範好,這就是德國人的算盤。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讓阿迪達斯第一個行動,瓊克在切爾西,他們不希望自家贊助的俱樂部中,有對手安插的釘子在其中,才決定先下手為強。

不過,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如今耐克後來者居上,無限接近簽約兩人。

門德斯終于顯示出了在談判桌上的能力,為瓊克和C羅納爾多爭取到最大的利益。

簽約儀式,要在荷蘭耐克歐洲總部進行,屆時瓊克和C羅納爾多都要出現,簽約發布會。

本來要去美國的總部,但考慮到歐洲足球各級聯賽正處于緊張收官階段,耐克公司也沒在簽約地點上,過多糾纏。

150萬歐元一年的代言費,簽約2年!

雖說年限上不算太高,但誰都知道,體育品牌代言,一般都會伴隨簽約球員之後的整個職業生涯,任何一家體育品牌都不會輕易放走旗下的簽約球員。

當然球員本身必須出色,有發展!

對此門德斯似乎不擔心,手下的兩個年輕人,在俱樂部和國家隊兩人都已找到了位置,耐克就等著掏大錢吧!

簽約2年,也是門德斯堅持的結果,這樣方便在後面為球員爭取更大的利益,150萬才是一個開始。

志得意滿的門德斯,現在卻一臉的愁容,瓊克和C羅納爾多到了荷蘭之後,人都不見了,提前一個晚上抵達荷蘭不是讓他們去瀟灑去的,而是調整狀態,準備明天下午舉行的簽字儀式。

天啊!這都沒心沒肺到什麼程度了!

對于瓊克他算是服了,不用問,兩人出去牽頭一定是他,沒跑!

C羅納爾多想去也不熟悉荷蘭,瓊克卻不同,他畢竟是在荷蘭混過一年,各大瀟灑好地方,不說門清,但也知道大概地點。

千萬千,別在簽約前出什麼事情啊!

早知道就不應該訂三個房間,弄一個套間,不睡覺也要盯住兩人。

眼看著牆上的時鐘已經指向10點,兩人還沒有露頭,天煞的兩小子,別讓我再看到你們。

門德斯心都到了嗓子眼,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人還沒消息。

上帝啊!手機還關機!

忍著砸手機的沖動,門德斯已經在房間來回踱步許久。

敲門聲響起,一個箭步沖了過去,看都沒看門外到底是誰,直接開卷,「臭小子,TMD你們要是再不回來,我跳樓的心都有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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