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雕之大元國師 第二百四十八章 指點江山謀蒼生(下)

作者 ︰ 憐成

听到忽必烈不再稱自己為「英雄」而是改稱「長史」,蕭遙心登時為之一振。他知道長史這個官職乃是負責統帥訓練當地漢軍所設,忽必烈如此稱呼自己,顯然是已欲委以重任。但蕭遙轉念一想,自己新投不久,既無功勞,又還沒有建立起自己的勢力,且領軍打仗、*練兵馬並非所長,雖是位高權重,但對于以後的發展卻全無益處,因此想了一下後說道︰「王殿下抬愛,小人感激不盡。可是無功不受祿,這‘蕭長史’三個字,小人是萬萬擔待不起的。」說完納頭便拜,既是謝恩,也有堅決不受之意。

忽必烈雖口稱「長史」,但封這個官職其實只是臨時起意,隨口一說罷了,他心想的只是要將蕭遙收為幕僚,听計納策,並非真的要蕭遙去為自己統帥兵馬,馳騁疆場。此時他見蕭遙堅決不受,倒也沒有再勉強,說道︰「那此事稍後再議吧。蕭英雄,你說成大事者,擁有一套自己的班底和龐大的勢力是最根本的保障,不知此話怎講?」雖然極力掩飾,但言語隱隱的急切之意卻還是被蕭遙給听了出來。

言念至此,蕭遙知道時機成熟,于是再無隱瞞,當即直截了當地說道︰「王殿下若想成大事,必須先模仿秦朝官制,在原找到一個根據地,建立屬于自己的朝廷,此乃第一步;然後行漢法,依漢例設立官職,完善法紀,募兵糧戶等諸般制度,並且不能像成吉思汗時期,木華黎和耶律楚材那般雖采用漢法,但是時置時廢,咱們須得成系統地堅持下去,此乃第二步。而這兩步一旦成形,以後的一切問題便都迎刃而解了。」

忽必烈其實心早已有此想法,只是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思路和計劃,加之他先前為如何治理漠南漢地勞心勞神,是以從未付諸實施。此時蕭遙一言點破,忽必烈如夢初醒,心那些原本飄忽不定的想法頓時形成了一個整體,越來越清晰地出現在了他的腦海之。又思索了片刻後,忽必烈忽然開懷大笑道︰「蕭兄弟所言甚是,咱們就這麼辦。」

由于宋軍攻打河南邊地,忽必烈請準蒙哥在河南設經略司,任命史天澤、楊惟、趙璧為經略使。其時恰逢蒙哥分賞諸王,忽必烈得到京兆(長安)封地。他采納了蕭遙的建議後,一番思考之下,決定將自己的原根據地設在長安,之後與蕭遙促膝而談,二人反復推敲琢磨,終于商定了改革的內容。

首先設置左右丞相,左丞相為蒙古人,居正位,漢人為右丞相,從屬于副。至于這漢人右丞相,忽必烈听從了蕭遙的建議,決定重禮從長安城聘請聞名關的鴻儒擔任,而這左右丞相,則是主要負責管理漠南漢地的地方官員考核和任用,選拔與監察官員,總領國家大政方針的議定其次是國尉,基本由漢人出任,主要是在蕭遙的建議下,建立漢族軍隊後設置。這支漢族軍隊有別于金朝和西夏滅亡後投靠蒙古的漢人世侯軍閥,因其是完全從屬于忽必烈自己的軍隊,主要管理麾下何人領兵,發兵的問題決定。

然後是御史大夫,由漢人出任,掌管蒙古繳獲自金朝和西夏的書檔案和圖籍,以及監察手下官員,檢舉謀反與違法行徑的,此三者便合稱為「三公」。

至于卿的劃分,蕭遙也全都提到,並逐一為忽必烈解釋述說。同時,他還將腦海自己想出的一些治國理念融入其。而不管忽必烈最終如何取舍,蕭遙一直苦苦追求和的權利與地位,此時已不再像是以前那鏡花水月般的虛無縹緲了。

蕭遙深知教育對于一個民族的重要性,因此首先他就建議忽必烈設立「奉常」,其職責是主持祭祀,管理成吉思汗陵,以及管理剛剛建議忽必烈恢復的原各地的學校教育;郎令主管忽必烈麾下的親兵和新招募的漢人親兵,作用大致相當于明朝的錦衣衛。由于蕭遙建議忽必烈將長安城仿照隋朝改名大興,寓意忽必烈自己的勢力大興之意,而此建議也被忽必烈采納,因此原本被稱為長安城防軍的衛尉,便改名為大興城防軍;太僕負責管理麾下軍馬事宜,由蒙古人出任;廷尉則掌管法令刑罰事宜,而蕭遙思及元朝還不到建立的時機,因此便決定暫時使用金朝的泰和律;典客主要處理外交事宜,負責與南宋、吐蕃、大理、高麗、日本以及蒙古自己幾大汗國溝通聯絡;宗正管理忽必烈親屬以及漢地蒙古人事宜,使蒙古人和漢人分開管束。此舉有利于穩定,忽必烈聞之大贊。接著是治粟內史,負責恢復原漠南地區的農業生產;少府負責漠南漢地的市場交易,商業稅收;尉掌管負責大興城的治安;將作少府管理城池關隘,宮殿的建設事宜。

之後是地方管制的恢復,在蕭遙的建議下,首先是恢復原地區的行政建制,設立43個郡,郡下設縣,郡設置郡守,一般由忽必烈自己一系的蒙古人和新進投靠的漢人,以及一些本身在地方屬于豪強的漢族軍閥世侯出任,可以自行任命自己的幕僚,推薦當地的人才,發布小朝廷的政令,賞罰,司法與監察,以及擁有平定叛亂和統帥當地軍隊抵抗外敵的權利。同時也負責征收地方財稅。郡守下設郡丞,往往由漢人擔任,負責當地內政;長史負責統帥訓練當地漢軍,之前忽必烈意欲委任蕭遙此職,便是想讓他為自己治理手下的非蒙古人軍隊,權利不可謂不大。郡守的副手是郡尉,協助郡守統管一郡的軍事。在忽必烈麾下,郡守和郡尉往往是一蒙一漢,這樣就不需要再和後世一般設立達魯花赤了縣一級,有縣令和主管內政的縣丞,以及主管一縣軍事的縣尉,這些基本上都是漢人充任。縣以下還有鄉與亭,鄉一級有掌管教化的三老,負責配合縣令審案與征收賦稅的嗇夫。最低一級的民兵組織,負責巡邏治安的游徼。

關于新征募的漢軍,蕭遙建議仿效秦軍軍功爵位,分別為︰公士,上造,簪梟,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這些爵位從低到高,共劃分為二十級,其每一級軍功的提升都伴隨待遇的提高,當進階到第五級爵位大夫時,漢人兵卒的待遇和身份已經可以與蒙古兵持平,借此提高歸附征募的漢軍戰斗力和積極性。同時,考慮到為了拉攏漢地地主與軍閥世侯豪強,蕭遙也推薦在任官上暫時采取品正制,在各郡設置正官,品評各地士人,分為上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下下品,根據品級向大興小朝廷推薦,授予官位。後來,正是由于蕭遙實行的這一套措施,漠南漢地的世家大族,軍閥世侯逐漸開始歸心于忽必烈,忽必烈迅速在原站穩了腳跟。自此,蒙古奴隸主與漢族地主的聯合專政政權正式確立起來。最後,蕭遙還建議忽必烈正式開始鑄造錢幣,定當年為大蒙古統元年,忽必烈一一照行而施,無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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