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地產大亨 第334章 . 亂麻

作者 ︰ 八爪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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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希望把所有的股份都買下來,我要獨佔所有的權益。」黃文斌敲了敲桌子說,「大家都知道明珠樓的明天生有多差,要不是產權明晰集中,別人壓根就不肯要,買和租都不行。」

「是啊是啊。」其他人也贊同,「吳總,只要黃老板的股份超過50%,你再不同意有什麼用,他完全可以修改項目公司的章程,把你的股票收回去啊。不要擋著大家發財,一起把股票賣了吧。」

「那好啊!15%的股份,兩億!少一分錢都不賣!」吳玉環說。

黃文斌都沒說話,就有人出來打抱不平了,「兩億?你還不如去搶。」

「15%的股份怎麼值這麼多錢,現在土地又不是你的,已經折算城股份了。」

「我這個便宜,10%的股份只要三千萬。」有人另闢蹊蹺。

「你那些股份不是已經抵押給我了嗎?還想賣吶。」另外一個人說。

「不過是幾百萬的小錢嘛,等我先賣了,回頭就還給你。」

「不行,先還錢,要不然你跑了怎麼辦?」

「你還的錢不能給他,直接給我,他還欠著我六百萬呢。」

「這筆欠款都沒到期!」

「沒到期又怎麼樣,萬一你拿了錢跑了怎麼辦!」

「你們這些是爛賬,自己關不就好了,我這筆款子可是明珠開發公司欠的,黃老板你也給我結清一下吧。也不過,就是六百萬,當時約定是每年10%的利息,五年記一次復利,這麼多年的話,也有好兩千萬了。」

「借據是寫給你,可是錢是我出的,應該還給我才對!」

「什麼還給你,你那筆錢我們不是談妥了嗎!」

「什麼談妥了,沒人買就談妥了,有人買你還想用八百萬就把我打發了?」

「還款合同都簽了,有法律效力。」

「你隱瞞了重大事項,合同無效。況且明珠公司和你的借款合同,我是真實出資者,去到法院打官司我也不怕你!」

「打官司就打官司,誰怕誰!」

這里頭的關系真是太復雜了,簡直就是一團亂麻。對付亂麻最好的辦法,就是快刀。所謂快刀斬亂麻是也。黃文斌一拍桌子,「都不要吵了!」黃文斌叫了一聲,「你們這樣再拖下去,真想把自己拖死,一直拖到土地使用權到期?」

「哪有這麼快的,現在才十幾年。」楊金華不以為然地說,「商業地產土地使用權四十年,還有二十幾年呢。」

「你這麼想可就錯了。」黃文斌說,「地產低潮的時候,是沒有人會想在開發你們這個爛尾樓的。只有地產高潮的時候,購買爛尾樓重新包裝出售才有利可圖。地產高潮多久才來一次?起碼十幾年,上次是九十年代,這次已經是跨世紀了。等這一波過去,又要等十幾年,使用年限都差不多沒了。」

「沒了就沒了唄,又沒說沒了就收回。」藍理光說。

「別人正在運營的可能不收回,你們這荒了幾十年的地,政府不收回才怪。」黃文斌說,「我可听到了消息,政府前一陣子發通知,說現在土地供應這麼緊張,要嚴懲囤地行為,不囤了地不開發等升值的,要把土地回收。可通知發了這麼久,壓根沒人在乎,市政府正想殺雞駭猴呢。別人囤地,也就囤個三五年,你們可是囤了十幾年,明珠大廈這麼出名,聳立在市中心,人人都看得見,還有比你們更合適的雞嗎?」

那幫股東債主一听到這消息,頓時炸了鍋,有的說︰「不會吧?」

「有這種事?」

「通知的確是有,沒听說要對咱們下手啊。」

「我听到的消息是最多罰錢。」

「通知上面明確說可以回收土地的啊。」

「樹大招風,我們這棟樓太高了。」

「萬一真的被回收了,那可怎麼辦?」

「涼拌啊,大家一起去省政府上訪唄,我都去過好幾次了。」

「我可等著這筆錢救命呢。」

黃文斌又敲了敲桌子︰「雖然這消息還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有備無患,總是好的。明珠樓已經拖了十幾年了,再拖下去也沒意思。不如大家來登記一下,股份有多少,項目公司本身欠款有多少,我就把股份和項目公司本身的欠款還清。你們之間再怎麼借款還款或者打官司,你們自己再商量好不好?」

「就怕有些人拿了錢就跑了。」藍理光說。

「這個容易。」黃文斌說,「我可以建立一個信托基金,把買股票和債權的錢打到基金里面去,你們要打官司,要協商,要干什麼都行。等你們全都弄好了,就可以根據最後結果從基金里面拿錢。」

「這個法子好!」楊金華說。

「似乎不錯。」鄭勇思也點點頭。

這個就是淘寶的法子,賣家買家中間加一個中介。以前沒有淘寶的時候,網絡購物就是一場冒險,先款吧,買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騙了。先貨吧,賣家又怕上當。淘寶出現以後,情況就完全不同了。買家把錢給中介,中介通知賣家發貨,買家收到貨,再通知中介給賣家打款,這樣買賣雙方都能放心。

這些人之間債務情況太雜亂,而且恩怨情仇糾纏不清,所以互相之間完全沒有信任。誰都想把自己的錢拿回來,又不想償還自己的欠債,同時還怕別人拿了錢就跑。利益糾葛之下,就變成了一團亂麻。

但是還有很多問題,比如吳玉環︰「你們再怎麼說,我手里的股權就是不賣,就是要共享收益。一定要我賣也可以,兩億元拿去,少一分我都不干。」

也不止這麼一個問題,「黃老板,我手頭有一筆一千萬元的借款,合同上規定了這筆錢可以轉成股票,麻煩您算一下,究竟是連本帶息錢多還是換成股票錢多。反正哪一種錢多我就要哪一種。」

「我這兒有些股份,可以換成債權。」

「當時我出租給明珠公司的機器在使用期間被損壞了,應該賠償給我。」

「我是供貨商,明珠公司有一大筆鋼筋水泥還沒付錢呢,當時說是給我分股份,現在應該兌現承諾,或者還錢也可以,利息要按照最高的算。」

這個公司真是麻煩,黃文斌嘆了口氣,「所有號稱自己有未兌現股權的人都來登記,股權和債權要二選一的,登記的時候就要選好。至于哪一種更高,你們自己算,決定下來了就不能再更改。」

「我的股權有法律保障!」那些人頓時不樂意了。

「我的也有。」黃文斌說,「我現在是要全面收購明珠大樓,收購毫無疑問是牽涉到所有股東的重大事項,在此期間,我可以申請股權凍結。等我收購完了,你們再跟我要股權,我完全可以拒絕。」

「我要去打官司!打到地老天荒也不怕!」又有人說。

所以就是麻煩,打官司打官司,一進法院,光是走程序就要好幾個月。況且是這種大額財產官司,是青海發生在十幾年前,光是調查取證都要忙乎好幾年,再加上初審二審什麼的,可真是曠日持久。也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這麼喜歡打官司,除了讓律師賺錢,原告被告都得損失大筆錢財。

「其實我只不過是一個提議。」黃文斌說,「既然大家不能達成一致,那就當我沒說過好了。」也不知道上輩子那個公司是怎麼辦到的,居然硬生生的這麼復雜的局勢梳理清楚。是以勢壓人呢,還是黑白兩道通吃?

此話一出,頓時有人急了,「黃老板你別這麼急啊,有什麼事慢慢談。」

別的人也幫腔︰「老刁,你胡說八道什麼,打官司打官司,以前我們打的官司還少嗎?你哪一次贏了?還真以為法院里面有包公,會幫你伸張正義啊,那幫法官律師還不是想要你的錢。」

「什麼伸張正義,明明是無理取鬧!」

「去法院告狀這是公民權力啊,怎麼能說是無理取鬧呢。」

「那好啊,明天我就去法院告你,你欠我的錢那沒錯吧,到時間了還沒還,也沒錯吧?先申請把你的財產封了,不過是出幾十萬費用啊,我出不起嗎?誰不讓我告,誰就是無理取鬧」

「你這麼說就是要撕破臉?」

「你有什麼臉?當年我入股你那公司,說好賺了錢一人一半。你是怎麼做的!悄悄把錢調出去,愣說一分錢沒賺。」

「這明珠大廈可把大家坑苦了,好容易黃老板要來買,你們還這麼吵來吵去,像什麼樣子。到時候黃老板真不買了,大家拿著股份能干什麼。現在不賣,還能留著過一輩子嗎?」

「要買可以,出價得公平,這麼大棟樓,賣出去就能賺好多錢的啊。」

「是啊,15%才賣兩億,這價錢很便宜了,算下來整棟一共才十三億呢。」

「不能這麼算吧,還得把欠債加上去。」

「加上去也才十五六億,我們這棟樓真賣出去,也不止這個數了。附近的大廈起碼也有一萬五一平方,我們這大廈也差不多十萬方了。」

「哪有,明珠大廈一層才三千平,二十七層加起來七萬兩千平,一平一萬五,也就是十億左右。再說我們大廈這種情況,建了十幾年都沒建完,人家肯定覺得風水不好,價錢還要更低。」

「我們是賣家,怎麼能說自己不好,大家應該一條心抬高價格。」

「你們有股份的是賣家,我們是等著你們還錢的債主,誰跟你一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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