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至上 第八十四章 春晚征歌

作者 ︰ 遺忘的指環

畢夏在從回到家中就沒有停止過行程,不停的跟隨著媽走親訪友。這家坐半小時,那家待五十分鐘。每一家都夸獎畢夏出息了,夸獎妹妹可愛漂亮,夸贊媽媽有氣等等老套話語。

可是畢夏沒有一點不耐,他微笑著陪伴媽媽一家家走動,一個一個長輩問好。不是裝樣,而是真心,這些平常的瑣事,最真實的生活,構誠仁的一生,在這些平凡中畢夏感受到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心誠至上。

三年的空白,三年的悔恨,不斷地折磨著畢夏,如今他抓緊一切的一切可以彌補的時間與方式。畢夏從沒想過要給媽媽多大驚喜,送多貴的禮物,這些不是做父母的想要的。他們要的很簡單,只要子女陪在身邊,跟他們說說話,多看看他們而已,就這麼簡單,可是卻有無數人因這樣那樣的原因做不到。

這一天,畢夏跟表兄弟妹聚會回家,正準備上傳今天的章節,卻接到了張婧電話。

「婧姐,你好。」

「臭小子,回去這麼久也不給我個電話,找死是不是啊!」張婧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罵人的話語從張婧嘴里說出卻有表達不出的嬌嗔,听得畢夏骨頭都酥了。

「婧姐,我這不是多年沒回來,每天都在走親戚嘛。」畢夏趕緊說道,張婧在畢夏面前和在別人面前絕對是兩個態度,他無比清楚這點,也是個血氣方剛的年輕男子,每天被張婧這麼挑逗,他都怕自己那天會瘋了

「就你理由多,打個電話要多久!」張婧不依不饒,畢夏能想象電話那頭張婧一定翹著圓渾筆直的小腿,慵懶的靠在沙發上,不輕不重的說著這話,她一直是這樣,端莊和嫵媚並存。

「是是是,我錯了,以後一定多多向婧姐匯報。」畢夏抬手做了一個擦汗動作,事實上他額頭並沒有出汗,只是他內心緊張給了他這個錯覺。

「這還差不多。」張婧輕哼了一聲︰「有個事情跟你說,央視春晚想要征集一首關于親情的歌曲,來公司找你了。」

「親情,找我?」畢夏一愣,隨即說道︰「是想要授權《燭光里的媽媽》還是《一封家書》亦或是《我是不是你最深愛的人》?」

「都不是,他們趨向于選擇一首新歌,現在正在征集,想要請你寫一首,當然只是其中一個選擇,你的歌曲還是要和眾多大師競爭的。」張婧的話出乎畢夏意料。

「怎麼會這樣?還有幾天就過年了啊,怎麼現在才來征集,這不符合流程吧。」畢夏皺了皺眉,心中有些疑惑,春節聯歡晚會是央視每年的重頭戲,絕對馬虎不得,所有準備都要早早做好,現在才做準備這是作死麼?

「我了解過,好像是中宣部有這麼一個要求,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張婧這麼說,不過畢夏听出她語氣中的幸災樂禍,無奈搖搖頭。

「你這邊有沒有問題?」張婧問道。

「我試試看。」畢夏沒有打包票,不過也沒有拒絕。對于歌曲能在春節聯歡晚會上表演,畢夏也很感興趣,這是華人最大的舞台,真正的面對全國觀眾,甚至全世界華人觀眾,在這里表演是一種榮幸,一種榮耀。

「好,我等你電話。」張婧對畢夏很放心,只要畢夏應承下來,她就相信畢夏的實力。

畢夏放下電話,點了根煙,思緒要飄蕩。

事實上他在講電話的同時,大腦里就浮現出一首歌曲——《常回家看看》。

這首歌曲表達了中華兒女對家的那份親情,以及父母對子女的心聲,提醒現在忙碌的年輕人即使工作再忙也不能忘記親情,願多回家看看老人。

1995年,這首歌的詞作者車行父親去世了,當時他非常痛苦,在夜晚他常常端詳父親的照片,淚水一次又一次模糊了視線。他想到孩提時騎在父親背上的歡笑,想到風雨中父親送他上學時的身影,想到從軍時父親在車站的深情叮囑,想到父親信中句句力透紙背的話語……

他自責只顧忙工作,沒在父親健在之時多陪老人嘮嘮嗑、倒杯茶、洗洗腳……這些並不難做到,可多少人卻不以為然啊,在這種情感狀態下他決定寫一首歌,寫給天下父母,用自己的切身之痛以警世人。

在父親去世後好多天里邊,歌詞寫了一首又一首,改了一遍又一遍,卻始終不能直抒胸臆。一次乘列車時,他看到大包小裹回鄉探親的游子,听到一位白發老人訴說對兒子的思念,看著、听著,他漸入佳境,立刻在一個信封上寫開了。車到站了,詞也寫好了,這就是《常回家看看》。

1998年1月,作曲人戚建波接到了詞作者車行所寫的歌詞,看完歌詞他就感動哭了,音樂也隨即醞釀了出來,並且一氣呵成,從他看到歌詞到譜完歌曲總共才用了七八分鐘的時間。這首歌曲就是每個家庭的寫照——父母在家張羅盼兒女歸,家人圍坐吃個團圓飯,這就是幸福溫暖的家。

畢夏每听到這首歌時,就會涌起強烈的回家沖動,每次都無法抑制,這是一首真姓情的歌曲,它飽含的人間真情,正是它流傳的根基。

這次回到家中,看見四位老人殷勤的眼,慈愛的臉,各位長輩們包容的笑容,畢夏真的懂了,這首歌是一種經歷,是一場心靈洗滌。

畢夏想到了自己,子欲養而親不待,父親走了,走的很突然,走的很干脆,走的令他心碎,他想要牽著父親的大手,他想要為父親梳頭,他想要帶著父親的導演夢前行,可是父親走了!

如果,如果,沒有畢暢的果斷,也許母親的傷病會讓畢夏崩潰,最終他也許會在悔恨中度過余生。

記憶中2013年7月1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該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

沒有一個時候比此刻更能讓畢夏領悟這首歌。

(再有一個月,就春節了,各位在外工作的兄弟姐妹們,早些買票,票很緊張。

真心話,有錢沒錢,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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