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之星光燦爛 第129章 根本原因

作者 ︰ 瘋子發飆

金昱範心里不由感到驚訝,沒想到平時大大咧咧的李孝利,還有這麼細膩的心思,並且從種種跡象當,就可以猜測到DSP經紀公司準備打算解散Fn.K.L組合。

當然,李孝利的擔憂並非是空穴來風,不管是前世,還是如此有時候跟李浩言的交談當,金昱範就可以肯定,目前李浩言確實是在做解散Fn.K.L的打算,並且就此事開始鋪墊起來。

韓國第一代十大組合,除了十分特殊的神話組合以外,剩下的所有組合,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就算是唯一保存下來的神話組合,那也是在經歷了無數的磨難才保存下來。而且神話組合人各自的性格和特殊性,就注定了神話組合是獨一無二的,能夠保存下來是有著自身很大的原因。

要知道,神話組合個組合成員,絕對是最具有叛逆性和抗爭性的成員。

韓國第一代十大組合,十個組合所有成員當,毫不夸張的說,神話組合的人是最叛逆抗爭。

要知道,神話組合可以叛逆到被大家稱呼為酒吧組合,就可以看得出神話組合的叛逆性。

一般而言,那一支組合敢在人氣最鼎盛的時候,只是稍微掩飾一下,就去逛酒吧,並且經常跟美女們打成一團,喝酒聊天,一點也不在乎自身偶像的形象。

這一點,別說是第一代十大組合,縱觀整個韓國歌壇歷史當,也只有神話組合能夠做到這一點。後來的BgBng組合有這個潛質,但還沒有經歷過時間和重大事件的考驗。

神話組合不僅僅是叛逆,並且還特別具有抗爭性。要知道,第一代十大組合所有組合當,神話組合個成員,或許是被教訓最多的一個組合。

不說別的,光是在S•M公司,幾乎神話組合的每個成員都被教訓過,甚至JunJn和Andy還被李秀滿親自暴打。

不僅如此,在神話組合合約到期的時候,所有成員團結一心,加上組合隊長Erc自學法律,純爺們的走進李秀滿的辦公室,跟李秀滿談判。在這一點上面,誰能夠做得到,最敢做,誰又有這個膽。

要知道,任何組合,甚至是任何藝人,在這個時代,或許可以跟公司的很多人關系很好,但絕對不會跟公司最高領導人,也就是公司社長關系好。

不僅如此,社長高高在上,主宰著藝人的一切,這也使得藝人們在見到社長的時候,異常的畏懼。

但偏偏就出了一個神話組合,出了一個Erc,不僅敢跟暴君李秀滿談判,到最後竟然還成功了,雖然神話組合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但能夠繼續保留神話組合這個招牌,而且還成功集體跳槽,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跡。

因此,神話組合是獨一性的,除了神話組合外,其他的組合,幾乎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努娜,你也別想得太多了,或許根本就不是你所想的那樣。」雖然感嘆李孝利的敏銳,但金昱範還是繼續安慰著李孝利。

畢竟Fn.K.L解散這件事,金昱範還不打算告訴李孝利是真的。畢竟真的說了的話,按照李孝利的性格,那絕對會跟李浩言死磕的,李孝利也絕對有這個膽。

不過跟李孝利有這個膽一樣,李浩言也絕對有實力和手段,可以徹底教訓李孝利,甚至是整個Fn.K.L組合。

金昱範可不希望李孝利一時沖動,導致徹底惹怒李浩言,使得李浩言徹底封殺打壓Fn.K.L組合,這不好,很不好。

畢竟之前金昱範就跟李浩言談過了,今後只要金昱範對得起DSP經紀公司,自己爬得夠快夠高,李浩言甚至連DSP經紀公司都打算交給金昱範來管理,而且也同意了留下Fn.K.L這個組合。

萬一李孝利徹底惹毛了李浩言,李浩言一怒之下,頓時宣傳Fn.K.L解散,那就得不償失了。

「呵呵,或許是我真的想得太多了,不過殷志源OPPA們都解散了,我們Fn.K.L解散,也是很正常的事,畢竟我們也不是什麼新人了。」無視擺在桌上的咖啡,李孝利苦澀的說著。

韓國任何組合,在巔峰期過之後,甚至在巔峰期的時候就被公司解散,說到底就是因為這些組合不在是新人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你已經成為了人氣組合,甚至是頂級組合,那麼公司需要花費的代價就更多了,多到很多時候公司承受不了,或許干脆不願意承受,那麼最後的結果自然是解散組合。

要知道新人剛出道,對于任何練習生而言,能夠出道就是最大的幸福了,還有什麼更多的要求。更何況你只是剛剛出道的新人,根本就沒有資格談什麼要求。

在這個時候,公司會力捧你,大多數資源都會花在你的身上。畢竟公司培養你這麼久,花了很多時間人力物力財力,現在是需要你努力工作回報的時候了。

更別說你還是新人,所賺到的錢,基本上全部都進了公司的口袋,而藝人本身都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公司都會選擇瘋狂力捧你,畢竟你辛辛苦苦的工作,所賺到的錢都給了公司,只要公司的高層不是傻,都會選擇。

要知道東方神起剛出道的時候,專輯收入是需要達到一定數額,並且還是非常高的數額,才能給從每張專輯得到微不足道的一點錢,而且還是五個成員一起分。

甚至到後來,只有當專輯賣出了五十萬張,才能夠得到分成,而且數量絕對也多不到那里去。

韓國很多藝人在出道之初,甚至就算出道很多年了,但只要人氣不高,沒什麼影響力和商業性,基本上都沒有什麼收入,很多藝人靠著家人和父母資助度日,這在韓國歌壇是很常見的事。

如此能夠賺錢,任勞任怨的組合,公司當然會力捧呢。

不過當一般情況下五年合約的合約期到了之後,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來了。

五年任勞任怨,自身沒有得到什麼收入,而且五年過去了,當初剛出道的興奮勁沒有了,大家都成熟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想保住自己的利益。

那麼合約期滿了,緊接著續約的話,組合成員們自然是想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組合成員爭取到最大的利益,這利益自然是從公司方面扣出,大大影響到公司的利益。

在組合成員要拿到很多利益和收入才肯續約,加上組合成員們長大成熟懂事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不再像練習生和剛出道那樣那麼听話了。

于是,經紀公司們干脆直接解散組合,這樣不僅避免了被組合拿去更多屬于公司的利益,同時還可以空下資源大力培養一個听話,而且沒什麼要求的新人組合,同時還可以殺雞給猴看,何樂而不為呢。

這也是,為什麼第一代十大組合,除了神話組合外,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甚至到後來,因為這些事情和情況,直接導致了各大經紀公司,尤其是S•M公司推出了奴隸合約,那長達七八年,甚至是十幾年的合約時間限制,就等于徹底把一個練習生的未來最黃金最巔峰的時期捆在自己的手,同時避免了像以前那些組合,五年合約到了就要跟公司要利益的麻煩。

畢竟十大組合解散的時候,都處于自身的最鼎盛時期,雖然經紀公司完全有時間和資源重新培養新人組合,但因為旗下支柱和招牌組合解散了,公司自然無法避免的要受到很大的影響,而且還有外界的輿論甚至是有些過激歌迷的攻擊。

直接來了七八年,甚至是十幾年的超長合約,我看你怎麼辦。想出道就簽合約,簽了你小就給公司乖乖的賺錢,什麼想法也別有,有也沒有用。

十幾年的時間,足夠經紀公司榨取完任何一個組合的價值,到時候你巔峰期過了,想要續約,別跟我說要提高待遇,到時候公司想不想跟你續約都是一回事。

畢竟那時候,你的價值已經沒有什麼了,公司繼續留著你,反而還要浪費資源。

在金昱範的眼看來,韓國歌壇第一代十大組合之所以除了神話組合外,其他的支組合都解散了,根本原因就是合約到期,在面臨續約的時候,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無法談攏所造成。

額~~~說的更直接直白一點,那就是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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