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獵人 第111章 暗夜進行時(上)

作者 ︰ 洛水

月牙城花園區,宮殿式宅邸。

深夜寂靜,燈火通明。花豹屈膝跪坐,凝神翻看地毯上的十幾張紙卷。上面寫得密密麻麻,都是高登、雀斑、阿泰、翠茜和番紅花進入月牙城後的動向。事無巨細,全部記錄在內。

這些監控報告來自本地的血獄會據點,總共一式兩份。一份輾轉送往總部,存檔備案;另一份被花豹以訓練基地的名義索要查閱。

花豹抽出雀斑的情報資料,率先詳讀。

「禮拜一清晨七點左右,12號進城與地痞斗毆,隨後加入趕騾幫,與人拼酒賭錢,通宵達旦……」

「禮拜二中午十二點左右,12號參與集市東門的幫派大火並。下午四點至七點,12號行蹤不明。當晚趕騾幫內訌爭權,12號成為趕騾幫新任老大的副手……」

「禮拜三,趕騾幫與鐵手指、野狗幫接連火並,趕騾幫老大死于斗毆,12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位,成為趕騾幫老大……」

「禮拜四,鐵手指、野狗幫向趕騾幫臣服,12號成為北門三條街的大佬……」

花豹合上紙卷。很顯然,雀斑是打算從地下勢力這條路子,逼出暴風馬賊團,和對方玩一場凶險的試探游戲。正因為處在風口浪尖上,雀斑被血獄會的探子們重點監控,花豹反而找不到下手的機會。

一定要把雀斑五人組和馬賊的最後決戰引到城外。只有在廣袤荒涼的鬼迷沙漠上,才能設法擺月兌那些血獄會的監察探子,完成主人的任務。花豹一邊潛心思索,一邊又揀出高登的監測報告。這份情報的內容最少,大多數都是13號進出神燈旅館的時間記錄。

「沒人能在大街上跟蹤13號而不被甩掉,我執行監測二十年,從未遇見過這麼老練棘手的新人。以至于集市東門的幫派事件過後,我們方才查清,原來13號是導致這一切的源頭……」報告末尾寫到,「建議總部將13號作為精英培養。」

花豹丟開報告,獰笑一聲。13號再天才又如何?這個擺了他一道的小蛆蟲,遲早要被僵尸那個老****玩死。

隨後他翻開阿泰和翠茜的行蹤資料。他倆暫時借宿在城外的黑鷹部落,阿泰會幫牧民干活,有空就練習騎馬。翠茜則顯得嬌生慣養,任性揮霍,還送了不少漂亮首飾給部落的小女娃們。

從這些情報里,花豹大致琢磨出了雀斑幾人的刺殺計劃。這是明、暗兩路分工,威逼、利誘雙管齊下,從而一步步迫使馬賊暴露形跡。整個過程遞進有序,手段高效又互補,算得上是高明的戰略。

但花豹隱隱嗅到了一點不尋常的味道。

這項刺殺計劃想要順利完成,前提是五人組之間擁有極高的信任度,好像五根親密無間的手指,握成一個充滿凝聚力的拳頭。有人甘當靶子,有人願為魚餌,相互默契分工。

雀斑、番紅花、翠茜和阿泰四人一直走的很近,他們信任彼此,合情合理,可是高登呢?

在基地的最後兩年,高登獨來獨往,和其他少年幾乎沒有任何交集。這次行動,高登和雀斑四人的關系從監測報告來看,同樣冷淡疏離,他憑什麼能當好刺殺計劃的一環?花豹百思不得其解。

在五人組的監測報告中,描述番紅花的資料最多最詳盡,足足佔了一半卷宗。

他一點也不在乎暴露行藏,公然以游吟詩人番紅花的身份流連各大酒吧餐館,賣唱獻藝,大出風頭,博得廣泛喝彩。短短幾天,番紅花就有了點小名氣,一家叫做「春天要回家鄉」的酒館甚至出錢請他駐場表演,並提供免費食宿……

「 啷!」

兩只冒著雪白泡沫的麥酒木杯撞在一起,金黃色的酒液迸濺,在酒館的燈光映照下閃閃發亮。二人舉杯仰頭,一口氣喝干麥酒。

「哈哈,他娘的,夠爽快!」光頭大漢砰然放下酒杯,抹了一把順著硬扎扎的胡須流淌的酒汁。他衣襟敞開,堅實的胸膛半luo,膚色黑黃,右臉頰上長著一小塊黑痣,從中鑽出幾根鐵絲般的黑毛。

番紅花坐在他對面,滿臉通紅,醉眼朦朧,外面懸掛的酒館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著舌頭說,「這家酒館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為……想回家嘛!」光頭大漢咕噥了一句,走到酒館大廳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來,往桌上的兩只空木杯里倒酒。「來,天才的小游吟詩人,我們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紅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間打了一個酒嗝,低頭嘔吐起來。「不……不能喝了。」他狼狽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靜,酒館里的客人都已離去,侍者也去樓上打盹了。空蕩蕩的廳里只剩下他們兩個,醉醺醺相對。一時間,說不出是熱鬧還是淒涼的感覺,倏然涌上番紅花的心頭。

「不能喝,那就唱。還是唱那首《五百里》!」光頭大漢從兜里抓出一把金幣,隨意灑在桌上。「來,打賞!」

「你都听了幾十遍啦。不過,我們是朋友,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番紅花用手一推,金幣「丁零當啷」落到地上。這是他來此間酒館駐場表演的第一天,和酒客光頭大漢也是剛剛結識。這人爽直大方,很喜歡番紅花的歌藝,兩人性情投緣,相談甚歡。

悠揚的豎琴音響起,番紅花席地而坐,撥動琴弦,低聲歌唱。

「如果你錯過了我乘的那輛馬車,

你會明白我已離開,

你會听到一百里外飄來的馬鈴聲。

一百里,

一百里,

你會听到一百里外飄來的馬鈴聲。

過了一百里,

過了兩百里,

過了三百里,

過了四百里,

我離開家已五百里。」

這首俚曲出自大名鼎鼎的白朗寧之手,調子清新憂傷,在民間傳唱極廣。亮晃晃的燈光下,番紅花瞥見光頭大漢眼神黯淡,抱住橡木酒桶猛灌。

「我衣不遮體,

我不名一文,

這條路不能讓我回家去。

這條路,

這條路,

這條路不能讓我回家去。」

手指輕勾,琴聲裊裊,番紅花的余音回蕩在寂靜的四周。光頭大漢放下酒桶,悵然良久,低聲問道︰「你們游吟詩人到處流浪,難道就不想回自己的家鄉嗎?」

番紅花搖搖頭︰「我沒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鄉。」

光頭大漢楞了一下,眼中露出奇異的神色︰「小兄弟,原來你也是棄嬰。」

番紅花默然了一會,問道︰「你也沒有自己的家鄉?」

「沒有。不過,如果……那個地方也算是家鄉的話,很遠,有好多個五百里。」光頭大漢嘀咕道。

番紅花又問︰「為什麼不回去呢?」

光頭大漢悶不吭聲,繼續狂飲。酒桶遮住了他的臉,番紅花只瞧見酒像淚水一樣,打濕了他**的厚實胸膛。

「砰」的一聲,光頭大漢用力丟掉酒桶,破碎的木片四散飛濺。「因為——沒臉回去啊。」他站起來,大步往外走。

番紅花扭頭望去,不知何時,酒館門外的陰影里站著一個老頭,佝僂低頭,沉默地吸著水煙壺。

「我不是棄嬰。」光頭大漢走過身邊時,番紅花忽而朗聲喊道,「我是螢火蟲的孩子!」

光頭大漢肩膀一顫,驀然停下腳步。他沉默了一會,用力拍了拍番紅花的肩膀,然後推開酒館的門,敞開的衣襟灌滿了孤獨的夜風。

他和老頭一起走向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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