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聞球王 第六十九章 送錢 (1)

作者 ︰ 洗劍(塔讀)

別看樸嘉熙在蘇林面前迷迷糊糊的樣子,真談起事來頗有一些女強人的風範,市委宣傳部何曾遇到過這種情況,幾回合下來便落入了下風。

不過總的來說,結果還是讓人滿意的。

一百萬人民幣每年的代言費,暫定期限為三年,期限結束後石台市政府有優先權。

在代言期間,蘇林不得代言國內景區,但不限于出席其它景區的活動。

代言期間,蘇林每年至少要來石台市參加一次當地的旅游活動,往返以及住宿費用由主辦方來承擔。

……

蘇林對這些倒沒什麼概念,他一直覺得人生真是奇妙,兩個月前自己還要為五毛一塊錢的饅頭精打細算呢,現在卻是和人談動輒上百萬的生意。

因為代言合同的事,晚上蘇林自然要給面子和熊德明吃頓飯,吃飯時熊德明把主管這方面的副市長也請來了,眾人喝了幾杯,彼此之間的氛圍也放松了許多。

這期間熊德明的兒子熊小能也來了,他興奮的抱著一個足球讓蘇林給簽名。

得到簽名後他開心的又蹦又跳,說在班里肯定能很威風的,能讓很多人羨慕的。

宴席結束時,熊德明告訴蘇林說錢已經打到了蘇林的賬上,這讓蘇林有些吃驚,心想都道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低,沒想到辦事效率那麼快。

樸嘉熙借口上洗手間,把蘇林也拉了出去。

迷糊的蘇林問道︰「我不要去洗手間啊!」

樸嘉熙笑道︰「誰說你要上洗手間了,我是和你商量下錢準備怎麼分配!」

「就按照說好的啊!」蘇林奇怪道,心想這有什麼好考慮的。

「哎呀,我不是說我的啦!」樸嘉熙有些生氣,「你我之間什麼不好說?我的意思是打點他們的錢,你準備出多少!」

在樸嘉熙的一再提醒下,蘇林才恍然大悟,不過他還是有些不明白︰「我們是等價交換,他們給錢,我代言,為什麼還要……」

樸嘉熙聳了聳肩,循循善誘︰「林子,舉個例子,你要去給俱樂部買東西,俱樂部對你花多少錢無所謂,只要把東西買到就行了!這時有兩個賣東西的,一個售價一百,一個售價八十,但前者願意給你十五的回扣,你願意買哪家的?」

蘇林恍然大悟,感情這些人不把國家的錢當錢,怪不得當時一百萬答應的那麼輕松,不是自己的錢,不心疼。

其實這就是最簡單的人情往來,說實話,代言的話,找誰不行?這年頭沒有拿著錢找不到代言人的事情,那為什麼要找你?說白了還不是大家都有好處。

不過蘇林還有些猶豫,他問道︰「對方不會不要吧?到時豈不是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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