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誤入豪門︰契約婚姻 論壇聊天精——選竹子長篇回復

作者 ︰

1樓:2011-07-0821:52:08新浪錦瑟

大叔,你以為因為知道自己生命就要終止就要抹去她的記憶。她是不痛苦了,可你呢?

即使我能理解你,斯粉能懂你對蘇瑞的另類的不可解釋的愛,但許多人都不會理解你,會罵你的。

我知道你不在乎,你的世界里根本不會在乎那些沒有意義的聲音,與和諧無關,是與層次和圈子有關。

你不在乎,也不在意。你只是按著一種高度與深度的愛去愛著一個女人。

3樓︰2011-07-0823:14:05新浪竹子

咳咳,,,,,是我想多了嗎?指桑-罵-槐?!望天~~~!

照如此推,斯與蘇也不是一個層次和圈子里的人,因為,他不懂而且不會尊重她所思所想!沒有尊重,何來愛?有的,也是賤愛!

4樓︰2011-07-0900:15:11新浪啊崔

跟本就是你想多了。既然,大叔給不了蘇瑞真愛,不如就你來給吧。我們建議一下讓這位竹子同志來做第四男豬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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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911:31:57新浪網友竹子

回4樓的筒子,你建議我做第四個男豬腳,這與之前有一位筒子問我是文中何人,同樣來得滑稽。為什麼說滑稽,首先,我是一個讀者。這個身份,從頭到尾都沒有改變過。對文中的人物,我有我所喜,我也有我所憎,我攻擊他,不過是在表述我觀點,以及看這文的認知。打個簡單的譬如吧,相信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在看一部電視劇集的時候,對里面不喜歡的人物,特別是那些大奸大惡的人,恨不得上前刮他兩巴掌,甚至惡言相向,但是,這不過是一種想法,一種情緒的表現,不會付諸于行動,更不會真的傻傻地去砸電視機。那些直接掌摑演員或者導演、編劇的人,都是很個別的。當晚的劇集落幕後,關掉電視機,然後呼呼大睡,生活不會受到影響,而到了第二晚,繼續看,繼續罵。直到劇集完結了,或許恍然大悟,或許質疑,為什麼他們會如此演繹這部劇集,是編劇的原因,是導演的原因,或者是演員的不得力,諸如種種。但是,由始至終,都不曾否定過這部劇集在你的視線里出現過。

有筒子曾經批評過雲淡風清的長評。如果這樣的長評也算是在攻擊作者的話,那麼,這壇子可以算是廢的。為何不想想,如果不在乎,會長篇大論嗎?難道打這麼一長篇文字不累的嗎?正因為在乎,才會苦口婆心。最終她選擇了棄文,這是她的自由,也輪不到那位讀者冷諷一句「不想看,就別看」。

其次,我不屑蘇瑞的表現,更不會化身第四男豬腳給她幸福。能夠給她幸福的,不是你我,不是小莫,不是小A,更不是斯冠群,惟有作者。

這是一部言情小說,也是一部都市小說。小說的走向,人物的言行,以及表現,自然會受到社會道德眼光的審判。當然,斯迷有斯迷的愛,這個允許,莫粉有莫粉的不屑,這個也不該在壇子里受到限制。某些人以言語攻擊觀眾,他們看的不是劇集,而是觀眾。他可以冷笑以對,但如果出言攻擊反諷觀眾,很自然就被反擊。

至于我們為什麼不屑斯冠群。在這里,再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如藥家鑫。他沒有人愛嗎?有,他的父母,愛他,這是寵溺盲目的愛。或許他還有他的愛人,同樣愛他。但是,他在整個撞人事件上,他的行為受到了社會譴責,無論他如何懺悔,向受害人家屬下跪、賠償,還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作為事件的旁觀者,我們是否會因為藥家鑫無論做了什麼,都無限支持他?我們既不是他的親人,也不是他的愛人,他再如何英俊瀟灑,魅力無限,也洗月兌不了他身上的污垢。如斯冠群,很多讀者問,難道他就沒有愛的權利嗎?有,只是,在面臨死亡之前,這種愛,他給不起,也愛不起。再十惡不赦的人也有柔情的一面。藥家鑫或許也有愛人,那麼,在臨死一刻,我們是希望看到的,是他們的生離死別,還是相忘于江湖?很自然,後者較附合人性化。

斯冠群能與藥家鑫等同化嗎?在這文中,不過是作者對斯冠群重于筆墨,讓人看到了他高高在上神祗般無所不能的一面,至于蝟瑣的一面,避重就輕。但忽略不代表不存在。

關于斯冠群是「小三」這個觀點,我由始至終是堅持的。不論斯蘇的感情是在莫蘇婚前還是婚後產生的,在婚姻之內,就要受到法律以及社會道德的規限。不是只有上了床,那才叫做「小三」的,放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你的妻子被另一個男人強吻,估計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接受;假如你突然收到一個自稱是你妻子/丈夫的舊情人的電話,讓你好好珍惜你的妻子/丈夫,試問,有哪個會冷靜得當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過,反而更加火冒三丈,質問妻子/丈夫,為何會與外面的人藕斷絲連。如果這不是作者故意安排的,只能說,斯冠群攻于心計,

正是他這一個電話,促化了夫妻的分裂。那麼,他不是「小三」,又是什麼?我們在生活中,往往不齒于「小三」,為何偏偏在小說里可以容忍小三的行為?我反而想問問,這是為什麼?若說真愛,嗯,無煙的評里也說得很清楚,「小三」的愛也是真愛,很多人沖出婚姻,也是為了能與「小三」終日苟且在一起,只是,這種愛往往得不到社會認同,因為它挑戰的,是人們的道德認知,它破壞的,是一個完整的家庭。

文中的斯冠群,就是一個「小三」,無論他的形象被作者如何塑造完美,他的小三行為不應該被忽略。

3樓我的發言里,一再重申一點︰沒有尊重,何來愛?!有的,也是賤愛。文中,斯冠群何曾尊重過蘇瑞?從認識第一天,以「情人」相邀,然後查她的私隱,即使是為樂樂付醫藥費,也是以金錢相挾使其就犯。之後,他自以為是地玩失蹤,將她推向小莫。好吧,既然她嫁人了,就讓她安生地擁有一個家吧,他還不時地出現,擾亂蘇瑞的心。強吻,強抱,在蘇瑞已是別人妻子的情況下,依然任性而為,這同樣不是尊重。再後來,他與蘇瑞滾床單了,再洗去她記憶,美名曰是為了她可以更好地生活,既然如此,為何一再出現,為何在她剛剛能抓到幸福尾巴的時候,再度剝奪她的幸福?他們的滾床單,斯迷很歡騰,于我看來,蘇瑞不過是渲泄私-欲的工具,玩偶,斯冠群手段之卑劣,比較那段錄音留言更令人不恥。如果這樣的蘇瑞還愛斯冠群,我只能很遺憾地說,這個女人,沒有自尊,沒有自愛,沒有自我,沒有主見,較之斯冠群以前的「情人」並無分別,玩偶也不如。

有筒子提到過「衛道士」,這壇子里,沒有誰是衛道士。你有你激情揚抑地對斯冠群歌功頌德,我有我鄙視他的卑劣行徑以及小人行為。你的贊美,我不認同;自然,我的觀點,你也可以反駁。壇子是大家的,誰都有發言的權利,除了那些攻擊讀者的行為外。有筒子說,壇子里烏煙瘴氣,為何不正面想想,這才是百花齊放。當年的「傷粉」「小一粉」尚能和平共處,那是因為,他們二人都不是具有太大爭議性的人物,而且故事背境放在古代,不能以現代的眼光進行審判。不能同日而語,更不能同文而論。

咳咳,似乎說得太多,看看,竟然有二千多字。終于發現,原來打字真的是一件很累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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