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後特工教師 第三百一十二章 從來不走後門

作者 ︰ 洗劍

從沒挨過打的人,會覺得挨打特別疼,會特別害怕挨打。

嬌生富養的他也沒有過人的意志力。

因此苗佳穎一勸他,他就找到了台階,丟下句「有種你等著」的狠話,就扶著苗佳穎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

大廳里傳來一陣陣的掌聲、歡呼聲。

不過歡呼聲過後,就有人對林重說︰「你們還是趕緊走吧,浦發集團的少東家可不是好惹的!」

「是啊,是啊!他們搞房地產的黑著呢!」

保安也湊了過來,很佩服的對林重豎起大拇指︰「哥們,做的漂亮!」然後壓低聲音說,「我們這後面有員工通道,你們從後面走,保證他們發現不了!」

林重沒有說話,而是看向方敏甜,問道︰「你覺得,咱們應該走嗎?」

方敏甜不假思索道︰「自古邪不勝正!我們是正義的,得到那麼多人的支持,為什麼要走?」

一個大美人說出這種熱血到有些傻的話,效果卻是出奇的好,圍觀的人紛紛鼓掌叫好,還有人聲援他們,說怕什麼,他們大庭廣眾之下能干什麼?如果要打人,咱們人多,到時一定會幫你們的。

對此林重只是笑了笑。

他對方敏甜說︰「如你所願,咱們還是去听音樂會吧,畢竟機會難得!」

方敏甜「嗯」了聲,用力的點頭,不過卻沒有走,而是歪著頭看向林重,眼楮一眨一眨的。

「呃……」林重沉吟。

「想到什麼了嗎?」方敏甜眨的很俏皮。

林重問︰「眼楮不舒服是不是?我車上有眼藥水,要不我先去給你拿來?」

方敏甜頓時無語,她在心里反復告訴自己不能生氣,要冷靜,要冷靜。然後才露出微笑對林重說︰「難道……作為一名紳士,現在不應該伸出你的胳膊讓我挽著嗎?」

不知為什麼,林重從方敏甜的笑容中感覺到了陣陣殺氣,但願……是錯覺吧。他說︰「我得糾正你,我是一名老師!並不是紳士,事實上咱們中國人講究君子之風,而君子講究男女有別,和歐洲的紳士……」

「現在……伸出胳膊……」方敏甜壓低聲音咬牙切齒道,偏偏還要露出微笑給四周圍觀的人看。

「好吧!」林重果斷的伸出胳膊,心中再次感慨,和女人果然是沒有道理可講的。

四周的人自然而然的讓出一個通道讓二人先行通過,不時有男男女女發出贊嘆的聲音,都覺得這是一對金童玉女。

方敏甜問道︰「感覺如何?」

林重個子比方敏甜高一些,視線正好落在方敏甜的頭上,看著那頭短發,他小聲嘀咕著︰「頭發太短,我感覺就好像被一個男人挽著,好奇怪的感覺……」

話音剛落,林重就覺得腰間軟肉被捏了一下。

方敏甜惡狠狠的說道︰「你簡直是自尋死路!」

兩個人落座後沒多久,燈光就暗了下來,然後聚光燈在舞台中央亮起,謝頂的久石讓出現在那里,沖大家鞠躬。

簡單的問好之後,他就坐在鋼琴邊彈奏了起來,先是《千與千尋》中的《幸福的味道》,以孤單的前奏開始,逐漸的進入了幸福的小浪漫,曲調舒緩,每一個音符卻都好像敲擊在人心中一般。

黑暗中,方敏甜只覺得自己臉蛋發燙,忍不住用手去模模,心想自己是怎麼了,怎麼就會去掐人呢……

而且,似乎情緒還變的很容易激動,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難道都是因為旁邊這個男人嗎?

她側目看向林重,果然,還真的是有些小帥氣呢!

一個半小時的音樂會很快就結束了,方敏甜幾乎都是在胡思亂想中度過,林重卻是覺得頗為享受。

他以前並沒有听過久石讓的鋼琴曲,現在听後就覺得很是不錯,而且讓人覺得最佩服的是,久石讓的鋼琴曲並沒有很炫、很華麗的地方,不像很多鋼琴曲中總有疾風暴雨一般的節奏,演奏家和听眾都要繃緊神經去听。

他的彈奏即便再快時,也不過相當于快走而已,而且大多數時間都是舒緩的,好像緩緩的在你面前打開一副風景畫一般。

即便是鋼琴只有三四級的人也能輕而易舉的駕馭他的鋼琴曲,這是很厲害的一件事,最簡單的技巧,彈奏出如詩一般的畫面。

方敏甜听完林重的點評後,滿意的點頭,看向林重,雙目充滿炙熱,再次說道︰「果然,咱們是同一種人!」

「呃!」林重再次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還沒走出演奏廳,門口的保安就走了過來,對林重說︰「二位,快點從後門走吧,他們來了好多人,都拿著刀棍呢,再不走就來不及了!」

林重無所謂的擺擺手,說︰「我林重從來不走後門!」

說完再保安著急的目光中向大門口走去。

張睿坐在自己的阿斯頓馬丁引擎蓋上,若是被愛車人看到了,肯定會心疼死了,這樣坐,引擎蓋上的漆都會被褲子粗糙的縴維給磨損的。

苗佳穎溫順的如同一只剛出生的小狗一般,露出萌又軟的大眼神,依偎在張睿身邊,見方敏甜出來,沖方敏甜露出挑釁的目光,心中得意洋洋,她真的很想走到方敏甜面前說︰「女人長得漂亮沒用,關鍵是要會伺候男人!」

就在剛才,林重他們在听演唱會,苗佳穎卻在阿斯頓馬丁里面用嘴巴和舌頭給張睿服務。

也正是因此,張睿確定了自己的小兄弟還有用,所以現在心情大號的坐在車引擎蓋上。

在他身邊還有三個打扮入時,和他年紀差不多的男孩,都是二十歲左右,且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

在阿斯頓馬丁旁邊還停著三輛跑車,分別是911、蘭博基尼和瑪莎蒂尼。

再外面,有十幾個拿著刀棍的男孩站在那里,他們都穿著迷彩服——不是農民工穿的那種——而是像美國海軍陸戰隊穿的那種迷彩服。

林重在淘寶上看到過,像模像樣的整下來,一套起碼要五六千。

見林重出來,張睿猛地站起來,摘掉鼻梁上寬大的墨鏡,拿出一支煙叼在嘴巴上,吊兒郎當的指著林重,喊道︰「就是他,給我打,打死了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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