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耀韓娛 第八章 合同與過去

作者 ︰ 墨Y離

當然,人氣和金錢要兩手抓,以林佑泯如今的外貌和在模特界的名氣,要賺錢絕對不是什麼問題。

林佑泯和權恩燦簽訂的合同,兩人原本的合同早在去年就已經結束,那時候權恩燦的抽成比例是50%,很正常的新人合同。

比起經紀公司動不動的七比三,八比二,已經好了太多。

新簽的合同是一份兩年制的合同。權恩燦的經紀人抽成是40%,這還是權恩燦自己讓步的結果,一般**的新人演員的經紀人一開始的抽成是50%左右。

當然,如果有經紀公司,那另算,收50%那都是輕的了,因為經紀公司的資源更多。

至于30%乃至20%,10%的提成,那是一線,頂尖藝人才有資格談的條件。

交情歸交情,這經紀人行內的規矩也不能破壞。

權恩燦和林佑泯的合作很愉快,兩人不僅是演員和經紀人的關系,更是不錯的朋友。權恩燦的眼光很長遠,和林佑泯這種潛力無限的璞玉打交道,交情遠遠要重于金錢,放棄一點小小的利益,還不至于讓他心疼。

兩年的簽約時間很短,不過這也是林佑泯和權恩燦早就約定好的,兩年一簽約,比例根據林佑泯的名氣和收入適當調整。

工作室則是屬于林佑泯一個人的,助理之類的團隊支出也要林佑泯自己出。權恩燦負責他的策劃,宣傳,聯系電視台等工作,簡單來說,就是人脈!

權恩燦的人脈,在林佑泯看來,值這個價!

對于一個藝人來說,不能簡單的看他被抽取了多少分成,相對的,越紅,賺的也越多,經紀人為了留住搖錢樹,甚至會主動降低抽成比例,一切,都取決于藝人自己的成就和名氣。

從廣告代言,電視台,模特拍攝拿的錢,再扣除了雜七雜八的各種稅收和投入工作室的錢之後,林佑泯剩下的,其實並不是特別的多。

稅收之類的,林佑泯一直都是按時繳納的,或許現在名氣不大,無所謂,可是成名之後,這就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了,他可不想因為稅款的事惹上一身騷。要知道,韓國民眾對于逃月兌稅款和兵役的藝人,那是極為厭惡和反感的。

值得一提的是,林佑泯的工作室雖然是單獨工作室,卻是掛靠在一家經紀公司的名下。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星耀韓娛最新章節 | 星耀韓娛全文閱讀 | 星耀韓娛全集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