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與我咫尺天涯 第五章

作者 ︰

我努力的爬到船頭,試圖從這里跳上岸。但這海水偏偏不如我願。它將小船奮力推向岸邊,卻又以快到讓我來不及反應的速度退向海里,甚至距離海岸更遠了。

小小的船在漫天的海水里像根蘆葦葉一樣的不堪一擊。它在海面上劇烈的顛簸著。我被狠狠地摔進了船艙里。

顧不得疼痛,我又迅速的往船頭爬。心中只有一個念頭︰絕對不能待在船艙里。否則,一旦翻了的船將我壓在船底下,就算大羅神仙也救不了我。

我努力趴在船頭,抓緊一切可以使上力的東西,心里只祈求海浪能小一點。但老天像是故意和我作對。一個大大的海浪打過來,砸的我滿頭滿臉的水。

朦朧的視線里,我看到騙我上船的幾個男生已經停止了嬉笑,慌亂的喊著什麼。他們最初也只是惡作劇一下吧!未曾料到這樣的危險。有幾個膽小的發現自己闖了禍,已經跑得不見了蹤影。

我的視線最後停留在從遠處跑來的卓其身上,無限委屈;無線怨念••••••然而,在又一個海浪打來之際,我也只能無奈且任命的落進水里。

上帝作證,從我落入水中直至被救上岸來,那段記憶像是被封印了一般,尋不到蹤跡。我曾努力地去回憶,卻也只是一片茫然的空白。

後來,高中的一個晚上,寢室夜聊的時候說到什麼樣的自殺方法最不痛苦,我將這段經歷講給她們听。最後大家一致同意——跳湖。

格格說,以後要是誰覺得生命失去了真諦,就選擇這樣的「無痛式自我解決法」!然後我們就笑的跟個春光燦爛豬八戒似的。

格格,真名葛鴿。那段時間,語文老師一直在給我們上關于人生意義之類的課。大概高中生都有這樣一段經歷。然而對于一群正值「風華正茂」的「恰同學少年」來說,實在為時過早。而格格更是覺得這老師簡直就是吃飽了撐著。以至于對中國的教育制度,以及前景展開了深入的探討。

那個年紀的我們總是很簡單,很容易的喜怒哀樂,為了一個無厘頭的話題笑到肚子痛。然而,當初的我們,又怎麼會想到,那樣一個無心的話題,在幾年後會是當初那幾個女孩心中一道不可磨滅的傷。

笑完了,張小樓問我︰「後來呢,他救得你!」她用的是肯定句。于是,一屋子的人都靜了下來。是啊,所有人都知道,我愛著那個男孩,愛了好多好多年。于是,所有人的心里都自動將它定義成︰當時,他救了我,于是我得以重生後像所有的愛情故事里一樣,從此「山無稜,天地合。」那麼,不用解釋,這樣的答案就足夠了。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默認,就像我不知道地球八大行星為什麼要繞著太陽轉。而我,就繞著那個叫做卓其的男孩子,轉啊轉,轉啊轉••••••轉到失去了自我,失去那麼那麼多••••••

于是,我寧願相信這樣的理由,一個讓我那麼那麼愛卓其的理由。久而久之,連我自己也這麼以為了。

偶爾,我會記起︰那天,不顧危險將我拉上岸的人,他叫南天歌。那個後來一直伴著我成長的男孩,男生,男人••••••

卓其跑過來的時候。

南天歌已經將我拉上岸,自己累的癱坐在沙地上。我就站在一邊死命的哭,一時倒也忘了去怪誰。然後卓其就按住我的肩膀,左右看了看,大概看我哭得挺有力氣,想必是沒有什麼大礙。于是松開我,轉身就走。正在我懷疑他是不是又要離開,他卻拉起地上的南天歌猛地一拳揮了過去。南天歌沒有防備便結結實實的挨了一拳。我驚的忘記了哭泣。

大概理虧,南天歌沒有還手,只是站起身擠了擠衣服上的水,然後轉身離開。被擰過的衣服皺巴巴地貼在他的身上。

最後一句話,大概是對卓其說的,他說︰「她找你。」卓其愣住。

那是卓其第一次見到南天歌,也是我第一次見到南天歌。

那天,我一身污水,狼狽不堪;那天,南天歌的衣服皺成一團,真不好看;那天,卓其打了南天歌一拳,他沒還手,說︰「她找你。」

那是我們三個人的第一次見面。

南天歌走後,卓其把自己那件漂亮的運動服裹在髒兮兮的我身上。轉身彎腰背我回家,我之前受了驚嚇,也不再計較什麼,乖乖把腦袋枕在他的肩上,顛著顛著竟然還睡著了。

晚上,卓其叫我的時候,我正睡的酣甜。被他晃得實在難受,才半睜著朦朧的雙眼望他。迷迷糊糊地听他支吾道︰「晚飯做好了,起來吃。」

晚飯?這大少爺也會做飯?該不會是借此機會為他的「黑盒子」報仇,往那些吃食里添加些「佐料」吧!這一認知讓我徹底清醒。在他有些微不自然的眼神中,戰戰兢兢地走到桌旁坐下。當然,我是絕對不會把這眼神當做扭捏才有的的不自然。

看到桌上兩碗糊狀的液體上漂浮著幾片黃黃的菜葉。另外還有一碟黑乎乎的不知名物體。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正在我考慮打翻碗並逃跑成功的概率所佔多大百分比的時候,卻無意瞥見卓其手上明顯為尖物所劃出的傷痕。

我突然就低頭一個勁的往嘴里扒飯。那一瞬,即便是「鶴頂紅」我也認了。余光瞥見卓其正努力地掩飾著什麼,可嘴角卻是止也止不住的笑意。他在我的對面坐下,微笑著看我,隨後端起碗••••••

等我想阻止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就見他原本微笑著的臉上瞬間變換莫測,好不精彩。我小心翼翼的看他,訕訕的笑。他卻瞪著我凶巴巴地說︰「你沒味覺的嗎?」。

我還是笑,他惱怒地要搶我手里的碗。我卻像那些護食的動物,死活也不給他,轉身一呼啦全倒進肚子里。再轉身,我擦擦嘴巴看他。他盯著我好一會,然後低頭默默喝完碗里的粥。如果沒有皺眉,他專注做一件事的模樣真的很好看。

現在,我已經不記得那碗粥的味道,卻每每想起來,依舊美到冒泡。可見,我愛他,早就愛到無藥可救。

卓其手上的傷是折蘆葦梗時劃傷的。他第一次做飯,用的還是那種「炊煙裊裊的爐灶」,他一邊擔心火太大了,一邊又擔心火熄掉,能煮成這樣已實屬不易。

可話是這麼說,給他手上挑刺的時候,我依舊冷不住埋怨,「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他忍著痛,偏頭認真的想了想,模樣像是在思考一件人生大事。然後,他一臉鄭重的告訴我︰「我只吃過豬肉,沒見過豬跑。"

刺扎的有些深,我一邊努力想分散他的注意力,一邊克制自己不要抖。可每撥一下卻又抖得更加厲害。後來,他實在忍無可忍,「你再抖下去我這只手就廢了。」可能為了證明我骨子里的欠揍。被他吼完,我果真不再抖,很順利的挑出那根刺。

後來,我結婚了。記起小時候,媽媽的眼神好,鄰居們每每有不小心扎了刺的,都會來找她挑。媽媽總能干脆利落的就挑出來,問了那些人都說不痛。可是,有一次,我貪玩扎了刺。也是媽媽給我挑,卻怎麼也挑不出來,疼得我哇哇大叫。直到現在,我的手上還有一個小小的黑點,是那根最終也沒有挑出來的刺。

還記得那時候,媽媽對我說︰「我在給別人挑的時候,沒太大感覺,可給你挑卻像是扎在自己身上,怎麼也下不了手。」

這句話,我用了將近二十年才體會過來。然後每每想起來,也是要流淚的。

再說那一晚,因為卓其一句「只吃過豬肉,沒見過豬跑。」我倆走了十多里路去南天歌家的豬圈看豬跑。結果兩人被燻得趴在路邊不停干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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