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之倒霉鬼 正文 第十二章燒烤疾風狼

作者 ︰ 白雲上的哈達

第十二章燒烤疾風狼悟飯的心中對死去的疾風狼充滿了敬意,這絕對是一個強者。如果這三只疾風狼遇到的不是他,是一只普通的豬,哪麼現在他們可能早已經得手了。一頓大吃大喝後,可能現在正在樹蔭下曬著太陽,可能悠閑地在草原打鬧徜徉……

但現實是殘酷的沒有那麼多的如果,也沒有那麼多的可能。

不論走路還是跑步,每個正常的人都能很容易做到,可又有多少人能達到走或跑的專業水平,甚至人類的極限世界紀錄呢?

這只剛剛成年的小疾風狼,在幾天沒吃食物的情況下,不停的高奔跑上千里直至耗盡生命這是需要多麼堅強的意志力呀。

靠著生命力的頑強,靠著對生命的渴望,他創造了奇跡,一個只屬于他的奇跡……

悟飯決定把它吃掉,悟飯也是一天一夜粒米未進了。听說疾風狼是非常美味的,而且對身體有一定的滋補的作用。

豬是雜食動物,吃什麼都沒問題,我听生活在農村的二姨說,在他家殺的豬的肚子里甚至現了電池。

在草原上,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在草原的哲學中,最講究物盡其用。老人去世了,不是土葬也不是火葬、水葬,而是天葬。用馬車或雪橇(一般夏天用馬車,冬天用雪橇)把老人的尸體拉到天葬場(離人居住區比較遠狼群經常出沒的地方。然後讓馬快奔跑,尸體顛落在哪兒,哪就是他的歸宿。

幾天後,他的親人朋友來看,若是尸骨無存,大家就會很高興,因為老人上了天堂;如果尸體沒被動過,哪麼大家就會很悲傷,因為老天可能不原諒他曾經的過錯,不收留他,他只能下地獄了……

悟飯前生就很喜歡吃肉,從小生活條件就不好很少能吃得上,所以在他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時常常買肉吃,不論中餐的紅燒肉、魚香肉絲、鍋包肉還是西餐的牛排、豬排通通喜歡。

他最喜歡的就是烤肉了,價格便宜還能解饞,小燒烤路邊攤他都是常客。在野外的燒烤更是愜意,烤全羊、烤豬、牛、羊、雞的腿,味道簡直沒得說在配點涼涼的啤酒,三五好友談天說地那種境界只能意會無法言傳。

雖然他現在是豬身,可畢竟擁有者人的靈魂,吃生肉他還是難以接受的。怎麼辦呢?

看著一望無際的大草原,想找到一棵樹都很難,沒有木頭還可以用干草做燃料,可沒有木頭架子怎麼烤肉呀。

突然一陣微風吹來,他嗅到了一股溫潤的氣息,有了前面一定水堂,他把疾風狼用大嘴叼起,順勢往背後一甩就背上了疾風狼的尸體,一陣風似的跑向了水塘。

跑了大約有三四公里,悟飯就听見了,嘩啦啦的流水聲,只見一條小河,彎彎曲曲橫著鋪過草原。

河水清澈透明,就像一條銀色的絲帶,走近她,讓人覺得神清氣爽。青草和野花交相輝映,隨著濕潤的水汽,渾身都像沁入了花草的芬芳。

悟飯蹦蹦跳跳的沖進了小河,跑了一天一夜,全身都是臭汗,河水流過身體涼涼的清爽無比,他在河里游來游去,享受著大自然的撫模。

玩了一會兒,肚子不知不覺咕咕的叫了起來。悟飯才想起來,自己一天一夜沒吃東西了。

他游到岸上,把疾風狼的尸體拖了過來,在小河邊用鼻子和豬手弄上來大堆的泥巴,糊在疾風狼尸體的表面。

這是他想起了,前生吃過的「叫花雞」。「叫花雞」的來歷就是一個叫花子,弄到了一只雞,但他不會做,又怕讓別人現了他的雞把雞搶走。于是,他就用泥把雞糊在了里面,然後把雞藏在了柴草堆里,不成想柴草堆著火了,當叫花子急匆匆趕來時,草堆已經化為灰燼了.當他,把雞從灰堆里挑出來,打開泥殼子,卻現雞已經熟了,而且,味道好吃的不得了。

悟飯就是想起來「叫花雞」,他今天就是想用做「叫花雞」的方法來燒烤疾風狼。這樣吃疾風狼,他也可說是千古第一人了。

為了防止火災,悟飯在小河邊用他有力的大豬鼻子拱出了一個大坑。又找來大量的干草放在坑里,然後,放入糊好泥的疾風狼。

悟飯又用在河邊撿到的幾塊石頭在一起敲打,用石頭踫撞產生的火星引燃了干草堆……

熊熊的大火燒了足有一個半小時,悟飯等著坑里的火冷卻了,在灰堆里扒出了燒烤的疾風狼。疾風狼外皮的泥已經干透了,在草灰的覆蓋後有些黑,而且上面布滿了象龜殼一樣的裂紋。

悟飯用全世界最靈巧的豬手扒開了泥殼,一陣淡淡的肉香撲鼻而來。悟飯的口水瞬間就流了將近一尺長,他把二百多斤的疾風狼抱在懷里,就像抱著自己最愛的女人,一口口鯨吞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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