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諾允,你什麼時候走?我要送你機。」
夏寧說這話是堅定,不容拒絕。陳諾允只能站在一旁干笑。林洛華白了夏寧一眼。
「你們真夠婆婆媽媽,一身女人氣,真受不了。」
林洛華呼了一口煙,獨自向前走去。陳諾允熟悉林洛華,知道他也舍不得自己,可他就是不會說,夏寧也只是干瞪著那個做作的林洛華,笑了。
「走吧。」
陳諾允示意夏寧。
林洛華走到廣場那邊,看見有一個頭長長的街頭歌手彈著吉他,唱著歌。聲音低沉,像小溪流過的水那般,一片枯黃的落葉在水面打著轉漂走。
然而街道上來來往往的人,只是匆匆忙忙地走過,到了所謂空閑時間就買那昂貴的票去听那些所謂歌手的演唱會。這個都市的人都缺心眼的,錯過了那麼多好東西。剩下錢的魅力,墮落了追夢者的一生。
林洛華走在路上,不耐煩地滅了手上的煙。把口袋的錢放到街頭歌手的袋子里。然後跟街頭歌手交談了幾句,街頭歌手把吉他交給他,就去買飯吃。
後面走來的夏寧不知林洛華的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
陳諾允卻笑了。
這歌。
你疲憊的身體躺在離繁華很遠的草地
你雙目布滿血絲
千萬,千萬
閉上你的眼楮
啦啦∼∼
關閉你身後的那一片黑暗
我站在光芒閃耀的那處
尋找你消失的身影
啦啦∼∼,啦啦∼∼∼
黑暗中閃耀著紫色的憂傷
我知道你正在看著我
你在看著我,那久遠的秘密
你的左耳快听
快听
手觸模不到的,遙遠距離的聲音
快听
風呼呼地哭泣
我愛的人
你到哪里去了
你到哪里去了
匆匆記憶之河的沖洗
不要忘記了
不要,不要,不要
忘記
那個曾經捂著你的左耳
對右耳說的愛的人
這歌是林洛華譜曲,陳諾允填詞。
夏寧他記得上次跟羅豪等一幫朋友上那酒吧時听過這歌,歌手的聲音低沉沙啞,歌曲激昂,歌者在台上咆哮。夏寧,沒想到竟然是林洛華這小子。
一歌停,又一歌,是一告別的歌。
夏寧知道林洛華是通過這歌當陳諾允告別的禮物。
「好小子,歌還那麼好,你應該去參加比賽。現在這樣的比賽不少。這樣你才能更加接近自己的夢想。」
陳諾允手擱著林洛華的脖子。
「不知道呢,總覺得參加了那種比賽,人就變質了。我的夢想也變質了。」林洛華依舊在吸煙。眼神依然飄離。
「還是那股臭脾氣。好好想想吧。你的歌的確不錯。」
林洛華是個孤兒,從小就用自己的力量長大,活到現在,遭遇了很多滄桑。在酒吧唱歌,還是無法展現自己的才華。林洛華在夜里常常吸煙,嘆氣。陳諾允知道他們倆的相識相交,大多是因為他倆都無法得到別人的認同。
但是,他快要離開了。
陳諾允他要到巴黎去尋找希望的曙光,實現他的夢想,以及找回那幾經波折也沒有握在手心里的愛。他,林洛華算啥子人物,不就一個小混混。一個人能夠吃飽、睡飽就沒有憂愁了。他在心里諷刺自己。
「我就要離開了,讓我惡心一下吧。洛華,有夢就去追。我知道你渴望登上那舞台演唱你的歌,讓大家都听到你的歌。不要害怕。」
「笑話,我林洛華有啥害怕的。」
夏寧仰望天空,忽然感嘆。他就這樣一路順著方向走來,似乎卻了點生命的意義。他一直都沒有夢想。沒有夢想,只有生活。
「盡管是這樣,你也嘗試一下吧。洛華,我要走了,看這個大千世界,我想成為有名的畫家。我想大家認同我的畫。」
陳諾允的眼中閃著淚光。
「我們只是追夢,沒有錯。」
忽然,林洛華大哭起來。
要走了,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