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圖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 想熬糨糊

上的東西總算全都搬下來了,可搬下來後呂決倒發起是看著這一大堆東西發愁,而是看著圍著他的那幫人發愁。

按照原先說好的價錢,在把東西搬下山後呂決每人給了兩枚銅錢,可就在人們剛要散去的時候他喊了一句︰「我要前往瑯琊郡,需要雇佣兩人在路上照顧行李,可有人願往?」

就這麼一句話,三十來人又「呼啦」一下把他圍在了中間。

「我願去!」

「就雇我吧!」

「……」

出現這種狀況可以說誰都不能怪,只能怪雇人搬東西的時候呂決給的價錢太高了。在人力市場上時他跟那個小吏報出了每人每天兩枚銅錢的價格,直接導致了那小吏第一個報名。後來經過打听才知道,此時的物價實在是便宜,一斗小米才值三枚銅錢。他每人每天給兩枚,這兩枚半兩錢夠一個五口之家吃一天的了。

這時那位月兌下吏服跟他跑出來的人擠到他跟前說道︰「先生可否借一步說話?」

雖然他沒穿吏服,但在場的人也都知道他的身份,便也沒人敢跟他計較。呂決不知道他到底什麼意思,只好跟他擠出人群走到路邊。那小吏說道︰「在下看先生穿著和從山上搬下的物事,先生應該是修道的方士。按說修道之人不愛過問世事也是有的,但我看先生似乎對這世道人情似乎所知更少。」

呂決臉一紅,心說這哪兒是我知道更少啊?對這大秦帝國我就幾乎一概不懂。《史記》中對秦帝國的記載本就不多。還有許多是司馬遷老兄故意歪曲地(他對秦始皇、李斯、趙高、二世胡亥之流沒一個看順眼的。所以各位書友大大如有閑心閱讀《史記》時千萬注意,別一不小心讓司馬老兄給帶坑里去)。費正清和崔瑞德合寫地《劍橋中國秦漢史》雖然對司馬老兄所挖的坑給填了不少。但主要內容也還是從他的那部「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來的。還有就是人家那些都是史書,對這所謂世道人情的記載更是鳳毛麟角,你說讓我到哪兒去了解這兩千年前的世道人情去啊!

他對那小吏作了個揖說道︰「不知尊駕有何高見?」

小吏說道︰「在下給先生推薦一人,如若此人跟先生同往,保管一路之上的衣食住行全都能給您安排妥當。」

「哦,」呂決問道︰「尊駕所說之人在那里?」

那小吏回頭對人群里喊了一聲。只見一個十七八歲長得白白淨淨地年輕人跑了過來。小吏指著年輕人說道︰「不瞞先生說,這是犬子,名叫婁葑。先前在濟北郡給人做書童,去年濟北……濟北城破後又回到了泰山。不是在下自夸,犬子不但識文斷字,還習得幾下拳腳。跟在先生身邊不但可以幫忙照看物品。如遇一二小賊,保護先生周全絕不在話下。」

呂決一听,心說在這個年代能夠文武雙全的人那可是人才啊!他把這麼個出類拔萃的兒子推薦到我身邊來不會有什麼目的吧?

「在下讓犬子跟隨先生是有私心的。」見呂決有所遲疑,那小吏又說道︰「在下雖為一小吏,但從先生的言談舉止中看得出,先生絕對不是普通人物。日後先生如有飛黃騰達之時,能對小兒提攜一二,在下也就心滿意足了。」

且不說這位小吏是從哪兒看出自己能夠飛黃騰達來,單就這番話,人家絕對是誠心誠意地。呂決說道︰「既然尊駕如此看重徐某。那今後就讓令郎跟隨徐某便是。如若真有尊駕所說的那一天。徐某絕對不會虧待于他。」

小吏喊過婁說道︰「從今以後你就跟隨徐先生,平日一定要如父兄般敬奉先生。將來定會有出頭之日。」說著。眼楮里已經滿含了淚花。

婁的眼楮里也是淚水盈盈,他一下跪在地上。給父親磕了三個頭說道︰「孩兒不孝,從今往後不能侍奉父親了。」說完起身,走到呂決跟前竟然也跪下磕了三個頭︰「婁見過先生。從今往後無論水里火里,先生盡管吩咐便是。」

呂決趕緊把婁扶起來。他知道,今天受了婁這個大禮之拜,這婁葑今後的一切事情都將和自己瓜葛在一起了。自己在這個時代所使用的手段都是些拿不上台面的,但沖著這對父子,自己就是騙也要給這婁葑騙份前程出來。

呂決想讓婁今天先回家,明天一早到驛館和自己會合。婁的父親卻不同意︰「那如何使得?跟了先生就是先生的人了。再說明日先生就要啟程,這許多物品不但需要照看,還需要雇車運送才行。有婁在先生身邊,先生就不用為這些雜事操心了。」

第二天一早,一行三人離開泰山縣向瑯琊進發。真像婁父親說的那樣,自打身邊有了婁,一應雇車住店等事務全讓他打理得井井有條。也幸虧有了婁葑,不然的話呂決和烏楊麗娜在這個時代不說寸步難行可也差不多。先不說別地,單就這雇車,如果沒有婁,他們就會遇上很大麻煩。原來這大秦帝國對什麼樣人乘坐什麼車地規定很嚴格,如果乘坐的車超出自己地身份,輕則施以鞭刑,重則施以斬趾之刑(注)。

就拿呂決現在來說,身份是方士,出行只能坐兩匹馬拉地馬車。要是乘坐了三匹馬()或四匹馬(駟)的馬車那就違制了。這方士還是比較有社會地位地,普通老百姓出行根本就不準坐馬車,頂多有個牛車坐就不錯了。

從泰山縣前往瑯琊,一路上大部分都是山路。好在一路上風景還不錯,又加上初來乍到什麼都看著新鮮,所以呂決和烏楊麗娜也不覺得怎麼寂寞。只是這烏楊麗娜特別好問,經常問婁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後來問的婁實在是頭大,竟趁烏楊麗娜不注意時偷偷問呂決︰「先生,小姐是不是修道修得不食人間煙火了?怎麼什麼都不懂啊!」

————————————

注︰斬趾之刑,又稱刑,剕刑。是中國古代一種酷刑,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夏朝稱,周朝稱,秦朝稱斬趾。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河圖最新章節 | 河圖全文閱讀 | 河圖全集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