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的記憶 正文 第十六章 爸,生日快樂

作者 ︰ 家駒&翔

每個人都應該寫寫自己的老爸,即使不用紙筆,在心里也是該有一個個片斷、畫面或者感想的。我的老爸是一個相當平凡的人,他那矮矮的個子在我心中卻無比高大。

老爸年輕的時候是一個地道的農民,吃過不少苦。爺爺女乃女乃在爸爸10多歲的時候就先後去世了,只有大伯靠著他那微薄的教書薪水填補著家里。爸爸除了種田以外,還干著很多的活,比如幫人蓋房子啊,上山種香菇啊等等。

當老爸28歲的時候,親朋好友都在催他結婚,其實不是老爸不著急,而是因為太窮了。分了家後,老爸除了幾畝薄田和一間16平米的小屋再也沒有像樣的東西了,這讓他不敢接近令他心儀的姑娘。終于,老爸的好兄弟(就是我現在的大舅)看不過眼了,讓老爸去追他的妹妹,在眾多好兄弟的幫助以及我爸的真誠下我外公終于答應了,他覺得我爸是一個實誠人,可靠。但我外婆卻一直存在門第之介,因為外公家的生活水平不錯,而且在我們縣城算是顯赫世家,更何況我舅公是縣教育局局長兼書記。當然,最後在外公做主還有大舅聲援下,我媽媽終于嫁給了我爸爸。

結婚沒多久,媽媽就懷上了我。外婆嫌我爸那16平米的房子太小了,于是讓我媽和我爸在我外婆家住一段日子,所以我就是在我外婆家生下來的。寄人籬下的日子當然不好過,那段日子,他們不管什麼苦活累活,只要能賺錢就干,冰涼徹骨的寒冬,他們去幫罐頭廠剝冬筍的皮,手都凍的不能稱之為手了。在不斷的努力下,爸媽終于存夠了錢可以蓋一套自己的房子了,當時老爸想把那16平米的房子拆掉,再買上旁邊大伯不用的房子另蓋一套,就在老爸跟大伯把一切都談好的時候,沒想到大伯居然把房子賣給了另一個出價更高的人,這件事讓老爸生氣了很長時間,但後來老爸還是不計前嫌,和大伯主動來往,並在生活條件好了以後,不斷的幫著大伯。老爸把這件事跟我和我弟弟說的時候,還說道︰什麼都是身外物,親情永遠最重要,不管發生了任何事,他永遠是我大哥,而且那麼多年照顧弟妹,他太不容易了。

我們家在另外一個地方蓋了一棟兩層樓的房子,爸媽終于有了自己的家,而我弟弟就是在自己的家里出生的。漸漸的爸媽開始做起了水果生意,富有經商頭腦的他們,生意越做越好,慢慢的我們家里就開始富裕了起來。由于做水果生意,爸爸經常要出差去進貨,基本上要隔兩天才能見到他一次,但他只要在家就跟我們兄弟兩聊天,講故事,一家人過的其樂融融。

老爸是一個講道理,並且脾氣很好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打我的次數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有一次卻令我刻骨銘心,尤記至今。有一次,我從同學那借來了一個手掌游戲機,玩了幾天後就借給了我大伯的兒子,後來我同學問我要還,我再去問我大伯的兒子時,他卻告訴我游戲機被他朋友弄丟了,當時我不知道怎麼辦好,面對同學的不斷追問,我束手無策,不免心急如焚。那天,我去大伯家玩,突然發現大伯放在櫃子里的三十元錢,于是我趁大伯他們不在的時候,偷偷的拿了去,本來想買一個游戲機還給我朋友的,但卻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買,又經不起誘惑,把它們全花了,當時幼稚的以為沒有人會發現。沒幾天,我放學回家就看見老爸的臉色陰沉,他怒吼到︰「你是不是偷了你大伯的30元錢。」我不斷的狡辯,還裝著不知道的樣子說沒有偷,老爸隨便調查了一下,就知道錢是我偷的,那一次老爸用棍子狠狠的打了我一頓,第二天老爸給了我二十元錢,說道︰「你也大了,是應該有自己的零用錢了,但你要記住,別人的東西永遠是別人的,一分一毫都不能拿。三十元錢雖然不多,但你從小就養成了偷的習慣,長大後你就會處處有不勞而獲的心理。」

老爸的閱歷十分豐富,他到過很多地方,年輕的時候因為文化大革命的串聯,他幾乎走遍了南方的各大城市。他很喜歡看書,懂得很多東西,雖然小學都沒畢業,但他說的話都很有道理。他很民主,從不逼我做不想做的事情。他很護犢,很少讓我和弟弟做一些髒活累活,他覺得自己吃過的苦已經夠了,不要再讓兒子吃苦了。

老爸和老媽的個子都很矮,我也就不能幸免的個子不高,和同學們在一起玩的時候,不免會被人笑稱矮子,這令我十分苦惱。後來老爸知道後跟我說︰「你看過那麼多書,應該也知道個子矮並沒有什麼,多少成功人士個子都很矮,但他們的精神他們的事跡卻傳遍了全世界。要知道‘笑人矮小者,其心胸必不寬廣,笑人體殘者,其心智必不健全’所以,你一定要做一個正直的人,用正直的眼光去看世界。」

老爸教給了我太多太多,現在老爸的年紀大了,年輕時烏黑的短發已經露出了點點繁星;老爸的眼楮花了,過去的目光如炬已經需要佩帶眼鏡了;老爸的身體弱了,經常會有個小病小咳的;老爸的記性不好了,偶爾會忘記事情了,但老爸永遠是那個老爸,那個愛我疼我教導我的老爸。

今天,11月16日。老爸,生日快樂!兒子不知道應該送您什麼禮物,只想把在心中積存了很久的話用這鍵盤敲打出來,成為永久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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