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 第八章相親(2)

作者 ︰ 蘭汀梅子

蘭汀梅子,河南省作家協會會員,發表作品300余篇(首),並多次獲獎,著有詩文集《在風中歌唱》。

看著那個孩子離去的背影,史玉林的家人突然醒悟過來,他們紛紛離開酒席,男家一下子慌了,王利良的臉色變得慘白。史玉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他看姐姐玉琴急得都快要哭出來了,這時他作了一個石破天驚的決定,他說︰「讓他們兩個單獨談談吧。」

當著那麼多的人史玉林的家人也不好意思拒絕,再說史玉林是鄉干部,是大學生,這在當時的農村、農民眼里是十分了不得的,按眼下的流行說法就是他比較有話語權,所以人們都听他的。王利良就把玉琴帶到院中的一個石榴樹下,樹下有一條青石,坐兩個人足足有余,但那時的人特封建,他們不好意思坐,他們就站在那里談了一席話,屋里的人都等著他們。回到屋中,事情有了轉機,利良說︰「俺和玉琴商量了,訂婚的彩禮俺一分也不會少,一听(收音機)、二看(手表)、三蹬(自行車)、四轉(縫紉機)四大件俺也盡快準備齊全,一個月後俺帶著彩禮錢和四樣東西上門求婚。」

事情就這樣說定了。

史玉林家的人要走,被王利良家的人攔下了。

「親不親,情份在,吃了飯再走。」利良的娘拉著玉林娘的手實誠的不松手。

梅老師也幫忙勸留著,這時石磊也按約定好的和王魁正好走進來,他們一左一右摟住史玉林,不由分說就往席間拉。等雙方的人坐定,酒宴繼續進行。

宴畢,雙方揮手告別。

一個月後王利良按照約定如期而至,介紹人梅老師也相伴而行,按照農村習俗在史玉林家中舉行了訂婚儀式,俗稱換東西,也有人稱換手巾,就是男女雙方各準備一條手帕,實際上就是信物——定情物,相互交換一下,這就算訂了婚。訂婚儀式簡單而又隆重,簡單就是女方家稍事鋪張,頭天新蒸了一小篩紅點點心(饅頭),當天割了二斤肉燴了一大鍋菜;隆重就是按照農村的規矩,該請的至親近鄰都請了,該走的老禮一樣也不少地都走了。

史玉林對于姐姐的這樁婚事是比較滿意的,一是他覺得王利良人厚道脾氣好,比較聰明能干,長遠過日子靠的住,姐姐嫁過去也不會受氣;二是他覺得和王利良比較投緣,姐姐和王利良成親,自己在懷川鄉也不再舉目無親;三是他覺得姐姐和王利良很相配,姐姐對這件婚事是十分滿意的,他直覺上感覺姐姐在心里很喜歡王利良,而王利良也是喜歡姐姐的,這是最關鍵的一點。

姐姐玉琴和大王莊的王利良訂了婚後很少有機會單獨見面。那時農村還比較封建,一對訂了婚的男女,只有在過年過節男方到女方家送禮,或婆家村里有了廟會女方被邀請去趕會時,兩個人才有見面的機會,但這些為數不多的來往也是通過媒人安排傳話,屆時有家人陪同的。在八十年代的豫北農村純粹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已銷聲匿跡,一樁婚事成否首先要征得兩個當事人的同意,但其中媒人與男女雙方的父母在其中的作用還是不可小瞼的,尤其是媒人,他所起的作用不僅僅是牽線搭橋,而且還擔當著使者、說客的重要角色,幾乎可以達到「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地步,農村的專業媒婆能翻黃倒綠,把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坑、懵、拐、騙,無所不為,因此締造了很多不幸的婚姻,所以媒人的形象在人們的心目中一直不太好。好在王利良和玉琴的媒人是石磊的愛人梅老師,她是臨時客串的媒人,不是以說媒為生,不帶任何功利性質,她是一心一意想撮合一對好姻緣的,她嫌媒人不好听而稱自己是介紹人,以示與舊式媒人的區別,在她的安排下,兩個人的婚事進展的比較順利,雙方家庭也沒有出現大的分歧,一切都按照農村的規矩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史玉林的姐姐訂婚後,史玉林的親事也被家里提到了議事日程上。史玉林也老大不小了,轉過年就二十三了。農村有個習俗,在婚事上一般都是先長後幼,如果大的婚事還沒有著落就說小的,人們會笑話「大麥不熟小麥熟」,尤其像史玉林雖和姐姐歲數只擱個年頭,姐姐今年已經二十四歲了,雖然在農村說的是虛歲,但對于農村的女孩子來說,這種年齡還是偏大了點,如果自己先找了,會給姐姐找對象造成困難,因此史玉林一直按照農村的習俗有意無意地壓著自己的婚事。現在姐姐的婚事終于有了眉目,自己也學成畢業,有了固定的工作,所以再有人提親,他就不再推辭。近一段時間別人先後給史玉林介紹了三個對象,見過面後,不是人家覺得不合適,就是他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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