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麗絲 正文 第四章 少年情懷都是詩

作者 ︰ 黃王007

失戀不是伊拉克戰爭,所謂反恐,不過盯住中東豐富的石油,傻子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更非世界末日,再痛苦,是自己的私事,別人看不出有什麼不一樣,當然無需陪著我一起傷春悲秋,憤世嫉俗,自己更不應拉整個世界陪同沉倫。我開始變得沉默,拒絕與任何人交往,全身心投入工作,幸虧有工作寄托,否則真怕自己在屋子里腐爛。每天一言不發,低頭拼命工作,機靈的女秘書大概聞出一點端倪,不敢再拿我開玩笑,我的工作效率是顯著的,老板對我相當滿意,拍拍我的肩膀,笑道︰「好的,家和,很好,做男人嘛,事業第一。」

我還是不出聲,老板更加滿意,不講話的人實在少,不講話又能干把工作視作第一生命的下屬自然更加難能可貴,我沉默。如果有第二個選擇,誰願意把青春奉獻給枯燥無味的工作,誰不願坐在保時捷911車上載著美人四處兜風?被老板夸,誰在乎?哪個老板看見伙計如此拼命工作不樂開懷的,那怕他感動至與我掉換位置,有什麼用,我的愛麗絲已經離我而去,從此不再回來,也不會在照鏡子時因覺青春流逝嬌嗔地問我她老不老,更不會叉著腰義正嚴詞警告我這輩子除了她沒有女人更愛我。

我蒙住臉悲泣,一個月,瘦了足十斤脂肪,什麼減肥藥也不如失戀靈驗。

在我家,語琴當然有她的私人物品遺留,衣服還好好掛在衣櫥里,來不及收拾,完全沒有征兆,相處十年,突然從我身邊抽離,感覺心空空的,總有一半不知落在什麼地方。

語琴說︰「家和,你這人,真是的,老說在照顧我,其實你自己就永遠長不大。」我听了只是笑,看著書本不說話,實實在在這十年,把語琴照顧的太好,以至她無法無天,見我不出聲,自己嗤一聲笑起來,一坐在我腳邊,手肘支在我大腿上,腦袋支在手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家和,怎麼回事,我們居然戀愛十年沒分過手,是不是太平凡,你究竟愛不愛我?」

我終于自書本上抬起頭,用書本敲她腦袋,叫道︰「喂,小女人,見好就收,別得寸進尺,還想怎麼樣,是不是想要上演男友大變心,你來個哭哭啼啼大場面才夠刺激?」

語琴嘻嘻笑,把臉伏在我的大腿上,指甲不客氣地掐我,痛死了,我裝作若無其事,任她發泄。

「家和,你真好,將來沒有你我怎麼辦?」

我擰一下她的臉,不在意,這種小女兒嬌態,說明她愛我,在乎我。

分手了,語琴是否如我般,回想起我們曾經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在我的書櫃里,同樣擺放著許多她送我的禮物,高興的時候,每個日子都有記念意義,我們孩子氣地互相送禮物,以示對方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什麼用,說變不還是變了。當初買禮物是懷著虔誠的心挑選,收到禮物歡天喜地,生活太平淡,我們均願意在對方的心中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所有種種情思,都落得時過境遷命運。我細心地把語琴送的禮物及她的物品包裝好放進紙箱里,同樣打電話給快遞公司,托送上語琴手中,那些被我珍視以為可以保留一輩子,將來老了可以坐在太陽下絮絮叨叨訴說來源及某年某月某天某時收到後心境大開的禮物,大概和我送語琴的禮物同樣命運,不管當初我們如何珍視,最終不過落得丟進垃圾筒,我又要流淚。

男兒有淚不輕彈,見鬼去,男人也是人,為什麼要剝奪男人流淚的權利,面對即將被語琴丟進垃圾筒里以及已經被我丟進垃圾筒里的禮物,我淚如雨下,不在禮重,而在于那份情懷,純真的,滿懷愛意,為何所有愛情不能善始善終,都說初戀無結果,語琴是我的初戀,雖然走過十年,也要受命運詛咒,以慘淡收場。眼淚流得更多,我不想表示自己多強大,淚往肚里流,想流淚的時候不管不顧,涕淚泗流,這大概也是語琴不滿意我的一缺點,男人只可表現強硬的一面,柔情似水的另一面還是留給賈二爺吧,咱們現代男人,無福享有此等情懷。

沉寂四十多天,大概每個老友都知道模範戀人鄭家和與陳語琴分道揚鑣消息,我的刻意回避,語琴張揚地與保時捷911男的戀情,這個世界才多大,同在一座城市,很難做到不天下皆知。每個人都打電話來安慰我,仿佛語琴做了什麼見不得人事情,開口即是︰「家和,看開些,大丈夫何患無妻,她拋棄你是她的損失,這麼好的丈夫哪里找去,十步之內必有芳草,睜大眼楮,準有一個更適合的。」

我無語。

更有老同學不客氣地批評,「喲,那女人,怎麼說變也變了呢,真是刮目相看,漂亮女孩子都不能免俗,家和,別氣妥,此種水性揚花女人咱還不要呢。」

我生氣地掛掉老同學電話,語琴,那怕她討飯,在我心目中也是天使,不是她不夠好離開我,是我達不到她的要求,別人怎麼懂得她,有什麼權利隨口批評她?

同學老友的電話可以發脾氣摔斷,老媽的電話無論如何只能承受,我還敢把老媽電話也啪一聲掛掉,並揚言與她絕交嗎?也不知道與語琴分手的消息怎麼傳得那麼快,老媽的電話跟著追來︰「家和,你和語琴怎麼回事?早警告你別吊兒郎當,快快與語琴辦理結婚手續,你與我打馬糊,說戀愛感覺最美麗,結了婚距離美感消失了,想要保持這份美久一點。現在好了,不結婚,女友跟人跑,人家長得好,自有大把男人等著娶,是你不懂得珍惜,又不會手段,好女人當然要以結婚霸佔住她,既然未婚,人家就有選擇權利,這世上好男人那麼多,眼花繚亂,什麼女人經得住。況且女人年華拖不得,拖來拖去拖成仇,你浪費人家十年青春,打起官司來也是輸,那青春賠償就夠你傻眼的。三十歲的人,鬧什麼脾氣,你是男人,低個頭,陪過不是,好好哄回語琴,否則,我必不與你干休。」

仿佛我是陳世美。

「媽,你不知道內情別亂說行不行。」

「還不醒覺,我看你活該打一輩子光棍。」老媽嘴巴雖然罵我,語氣卻輕松,甚至有點幸災樂禍,不听話的兒子,在外吃點虧才懂得父母用心良苦,最重要她以為我與語琴只不過年輕人氣盛,嘴巴上斗氣罷了,過段時間自然沒事,一起十年,怎麼能說分就分,她還蠻有信心等著抱孫,我叫苦不迭言。

應付老媽還好一點,怎麼說我是她兒子,耍耍賴鬧鬧意氣她老人家也就沒轍。語琴父母卻不知該當如何說項,他們聞到消息,第一個電話打給我,這也是習慣,十年來語琴什麼事都是我承擔。劈頭蓋臉把我罵一頓,男女分手,錯的自然是男人,戀愛時間短還罷,十年,誰也擔誤不起,現在吵嚷嚷分手,確實是我的錯。我默默地听,不想分辯,老人罵一翻,出了氣,又好言好語勸告我,勸我低聲下氣與語琴陪不是,小兩口子沒有隔夜仇,床頭打架床尾和,我是男人,放下尊嚴,不管誰對誰錯,只要冰釋前嫌,其他什麼都不重要。

我唯有苦笑,事情若似老人家認為那麼簡單,又何置于傳到他們耳中,我讓了語琴十年,不見得不會繼續讓下去,問題是她在不在乎?

現在的語琴,已不再是十年前那個小女孩子,我低聲下氣一翻,買點小禮物,再說上一車好話,就能哄得她喜笑顏開。現在,她站在我的頭上,而我,還站在原地,仰望她,又如何去哄她,令得她回心轉意,回到我的身邊?

不,她已經不再是當初少不更事愛笑愛鬧會抱著男朋友的胳膊肘兒撒嬌潑賴。

她風姿綽約,氣度高貴,風華絕倫,主觀性強,精明能干。她雖然還是她,也已經不再是她。我的愛麗絲,不知不覺間夢醒來,要月兌離原先的暖巢,飛向高空,尋找新的人生目標。

我默默地听著語琴父母對我循循誘導,兩老始終當我們是孩子,即使我三十歲,但在父母的眼中,也是永遠長不大的,他們都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只當這是兩個年輕人之間小小的誤解,說和說和,自然什麼都也沒有。

我不敢出聲。

使我想不到的是語琴居然會打電話來,听到她熟悉的聲音,如被電擊般,傻愣愣地呆住。

「家和,」語琴還似從前般呼我的名字,一股熱流流過我的心田,多日來的怨念即時蕩然無存,我真怕有一天會听到語琴禮貌而疏遠地呼我「鄭先生」。

「家和,你在听嗎?」

「是的,請問有事嗎?」我盡量使自己平靜。

「對不起,我父母打電話騷擾你。」

我的心沉下去,語琴跟我說對不起,她從來不會和我說這種生分的話,現在她說了。

我淡淡道︰「沒關系,老人家一時不明白。」

「我已跟他們解釋清楚,不會再騷擾你,對不起。」

「好,我知道了,沒事我掛了。」

我輕輕合上電話,分手以來一直懷著想要質詢語琴的意思,想要她給我一個解釋,不為什麼,只為了讓我死心,好過一點,現在不需要。解釋即是掩飾,我的愛麗絲是真誠坦蕩的,她無需為我負責,更加沒有義務呆在我身邊陪送一生,她沒有給我承諾,即使有承諾,她是女人,有否決的權利,不管她做何種選擇,我尊重她。

語琴,但願你生活得好,那比什麼都好,娶你,也是為了給你幸福,若果我給不了你幸福,別人給你也是一樣的。

沉倫不是辦法,即使仍然心痛,但是我掩飾的很好,別人看到的是一個穩重事業心重的男人,投來的目光也透著敬慕,身上脂肪瘦下去後,人看起來似乎比從前更加入眼,雖然還憔悴,但是有一股掩飾不住的書卷氣。這就是作為男人的優勢,幸虧是我失戀,如果變成語琴,她一定整日以淚洗面,蓬頭垢面,萎靡不振,比實際年齡更蒼桑,她永遠是我心目中愛做夢的女孩子,我不想她有一天變成被拋棄的怨婦,只想要她開開心心,幸福地活下去,于心已足。

老友驚詫,不認識地看住我,「家和,這是你嗎?相識二三十年,想不到你這麼偉大,不過男人都似你這般想,世界豈還有男人立足之地,男卑女尊早換轉過來,讓你整日跟在後面是是是點頭合腰伺候女人,看你吃不吃得消。」

我頹敗道︰「否則可以怎麼樣,找上門去,指著語琴鼻子臭罵她移情別戀拋棄我,痛斥她不守婦道,死纏爛打勾纏住不放手,一天打三四十個電話騷擾,張牙舞爪殺上公司讓她好看,讓天下人站在我一邊指責她,若這樣,才真是男人最大悲哀呢。」

老友想了想,頷首道︰「確實,也只能這樣,瀟灑一點放開,還能得到一個好印象,說大方,否則男人死無葬身之地。」繼而又安慰,「算了,算了,家和,失戀不是什麼大事,重新來過,未必不是更好,況且你一表人材,還怕娶不到老婆,真是。晚上去喝酒,慶祝你恢復自由身。」

我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每個人都告訴我沒有語琴會找到另一個更好的,那個更好的佳人在哪里?沒有了語琴,給我找個天仙,也不能開懷。

我拒絕借酒消愁,酒入愁腸愁更愁,況且失戀,怎麼能擺上笑臉應酬別人,自己都快跨下來,苦著臉別人又不欠我錢,才不干。

老友不樂意,狠狠捶我一拳,大聲道︰「喂,家和,你是不是男人?為失戀這點芝麻綠豆小事悲愁,唯恐天下人不知你是情種,男人的臉都叫你丟光,自己還當自己是個人物,你要敢拒絕,絕交的份都有。」

什麼世道,站著說話不腰疼,你自己失戀給我看看,是否真做得到那麼灑月兌,十年啊,大哥,人生有幾個十年,即使再多一百個十年,也沒有十八歲至二十八歲這十年有價值,青春無價。無從分辯,老友就是損友,當你需要的時候無蹤影,當你不需要的時候纏住你陪他喝酒,再不通氣,恐怕真要絕交,回首看看,已與一班老友隔絕太久,恍如隔世。

「什麼地方?」

「好地方,保證你不枉此行,我還約了老董老王老鐘阿戴幾個,咱們一幫老友記好久沒有一起瘋狂,都是你小子,整什麼出來不好,偏偏失戀這屁事,說好了,你別到時人影無蹤,別怪我翻臉不認。」

我呆呆的,也沒听他絮絮叨叨說一大堆什麼廢話,反正一句話,現在女朋友離開我,正好放開手腳風流快活,人不風流枉少年,況且我們已非少年,再不風流沒機會,人生苦短,時日無多,行樂須及時,莫錯過好年華。

我嚇一跳,看一眼認識幾十年的老友,悲觀的人應當是我,怎麼他比我還悲觀呢,真是怪事,皺著眉頭笑了。

老友是兒時玩伴,兩個人一個樓道里進出,同一小學畢業,同一中學,又同一大學,畢業後一直在一起,當初追語琴的時候是我的狗頭軍師,出謀劃策,語琴追到手後,磨著我請吃大餐,以謝媒。我很大方,把他帶到麥當勞,薯條漢堡雞腿可樂任其點,撐死他都吃不了一百元,為此,他恨了我快三十年,說我陰險狡詐,心思縝密,天生一政治家城府。他自己追女生的時候,我成了他的狗頭軍師,兩人都有了追女子的豐富經驗,不費吹灰之力把他鐘愛的女生追到手,輪到我磨著請吃飯要他謝媒的時候,他抵死不肯,說如果也請我大餐,錢花得太冤枉,他的女友根本不是靠我謀劃追到手的,而是他自己長得帥,女友倒追到手。

面對此等損友,我也無語,時不時想個計整盅他,他也不是什麼善男信女,常常把我和語琴整盅得哭笑不得。那時候,四個年輕人,整天張揚地橫著過馬路,仿佛世界是我們的。

今日再看,老友的女友早已分道揚鑣,我的語琴,不久前亦與我劃清界線,老死不相往來。世事變遷瞬息萬變,誰都不是這個世界的主人。

「世權,當初你失戀是什麼心情?」

老友叫葉世權,老爸老媽和我老爸老媽同種工作,住一個樓道,比我大三個月,時常以大哥自居,誰理他呢。第一個女友也是中學女生,一頭長發垂及,在那個年月,如此飄逸的長發很引起所有男生青春的心騷動,直至世權把她追到手,才讓所有人松一口氣,因為不用再作無望的妄想。

世權想了想,臉上有絲絲失落,一閃即逝,笑道︰「第一感覺好像天要蹋下來,沒法往下活,第二天睜開眼楮,抬頭看,天還是那天,並沒有因為我失戀掉一角,沉迷了三天,第四天和沒事人差不多,然後再找到第二個,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誰還真為失戀跳樓。況且告別這朵花,才發覺原來身邊還有一園更美麗更漂亮的好花,哈哈哈。」他很沒有良心地說,我給了他一拳頭,說大話的家伙,真不怕臉紅,當初失戀還抱著我流淚,硬逼著我陪他沉溺于酒中,還差點令語琴與我分手,他大概忘記,不過算了,我也不想舊話重提,徒惹老友傷懷。

他卻又取笑我,「家和,我們都打賭你和語琴走不了兩年,高中畢業便拜拜,沒想到你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居然走足十年,讓我們的打賭一次次落空。你小子,八成是腦筋有問題,幾近白痴,整日對牢一個女人的臉,也不厭倦。現在好了,人老珠黃,遭女友拋棄,失足成千古恨了吧,我的傻兄弟!愛情?什麼是愛情?越早分手越好,現在流行快餐式愛情,誰也傷不了誰,你還梁山伯與祝英台,上演生死痴戀,想雙雙化蝶。人家不願做祝英台,梁山伯你是做不了,至多做個杜十娘,只是你什麼時候抱著百寶箱跳江呢?哈。瞧你哥我,現在活得多瀟灑,無據無束,身邊從不缺女友,又不受任何人管制,嘿,無有自由勿寧死。」說著說著得意洋洋起來。

老友揭傷疤最痛,因為他知道你傷在那里,他媽的,什麼老友,仇人差不多,看他一臉壞笑,其實是妒忌我與語琴長戀十年,別听他滿臉不在乎,自和第一個女友分手後,一直引為憾事,對別的女子,大有除卻巫山不是雲的悲壯,還嘴硬。

早分遲分又有什麼區別,結局還是分了,最大的區別是傷得更深。我悶哼,撲上去,把葉世權撲倒在地,踹他幾腳。與語琴分手幾個月來,胸中一直埋著一團怨氣,終于找到發泄對象,我氣不過,又狠狠揍世權幾下。

他翻個身來,把我按在地上,給了我幾拳。

然後,我們兩個大男人就似兩個七八歲的小男孩一樣,在地上滾來滾去,痛痛快快地打了一架。

事後世權抱怨,「他媽的,我損失太大,你小子失戀,該去找那個黃毛法國佬泄憤,我做了替罪羊,他媽的。」他朝垃圾桶里吐了一口口水,用手狠狠抹著嘴角的血跡,斜眼瞪我。

我沒理他,坐在地上喘氣,兩個人都是鼻青臉腫,家里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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