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瘦醫生Ⅱ(六二)
到一個地方,能夠不忘給我捎點特產的,除了她還會有誰呢。
米白。
如酒的女人,卻不能喝酒。
不能喝酒,卻勝似喝酒。
也只有她才會想到用這種方法轉贈于我,幸好酒喝得不算很多,我還記得江憶說過米白是她的同事,否則我就算猜破腦袋也想不到會有人這麼看的起我。
看來她們兩個人關系還不錯。
「是不是你的紅顏知己?」可可眨了眨眼楮問。
「你也知道啊?」我再一次驚訝于她的敏感。
「你不說過你這個好朋友有這個習慣麼,每到一處,必要給你留個紀念。」
眾人都用羨慕的眼光看著我,這實在讓我覺得很有面子。
「唉,如果她能給我帶瓶西藏青稞酒,那我就開心了。」到這個時候,我還要裝模作樣嚴肅一下,表明心中的坦蕩。
「難道你現在不開心?」可可問。
我已經不需要回答了,因為臉上的笑容徹徹底底地將我的心情出賣了。
米白啊,米白,好久不見,你在他鄉還好麼?你的心情是否又好了些?
其實這些話是多余的,只不過是我的祝願而已。
「她有什麼話要帶給我麼?」我問江憶。
「她說你看了這個東西之後自然就會明白的。」江憶笑了笑說。
「哦。」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可是我真的不明白,除了好玩,好像沒什麼特別的。
尤其女孩子的心思本來就很難猜。
但是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把江愁予拉到一旁,輕聲正色問他︰
「你覺得朱友直這個人最危險的地方在哪里?」
朱友直就是人事科長,和江愁予打了多年交道的「哥們」,果然,他一听,習慣性地咬牙切齒,思索了片刻,說︰
「這個人很貪,但本事卻不大,只要自己不主動送上門,他倒也不會怎麼樣你。」
我點了點頭,但願這個評價是中肯的,因為我剛才意外地想到了唐柳,想起了早上她說的話,今天是她就業面試的日子,也不知道結果怎樣,我沒有勇氣打電話問她,但不管怎樣,我都不希望她重蹈老江的覆轍。
希望朱友直不會把魔爪伸向她,否則……
否則我又能怎麼樣呢?
「走吧,可可,我累了。」我轉過身,拉起可可的手,走向大門。
「你們早點休息吧,我們是該走了。」大家都跟著我陸續離去。
「路上小心點,下次再來。」江憶熱情地送別。
我把可可送回家的時候,楚楚的房門還是關著。
細听里面的聲響,里面一片安靜,看她的鞋子裝束都在,我又跑到廚房看了看,發現飯菜都有減少,便放心地向可可宣布楚楚的安然入睡。
「不知咋的,我的心里總是不踏實,害怕姐姐會出事。」可可擔心地說。
「沒事的,不就是一根棍麼,遲早我會讓他繩之于法。」我拍拍胸脯說。
「別說大話了,快點回去睡覺吧。」可可打了個哈欠。
「慢,我還要做一件事。」
「什麼事?」可可問。
我二話沒說,一把抱起她的身子就往房間里去。
「你要干嗎!」可可睜大眼楮吃驚地望著我,拼命掙扎,只可惜已經動彈不了了。
「噓,小聲點,別把楚楚吵醒。」我用滾燙的臉遮住了她的嘴。
她果然禁聲,但依舊不屈不饒。
「你究竟要干嘛,酒喝多了麼?」
「待會兒你就知道了。」我把她輕輕地放在床上,然後飛快地月兌去她的鞋子,襪子。
「別亂來。」她驚恐地蜷縮著身體。
「嘿嘿,稍安毋躁,馬上就來。」我轉身走出房門。
等我再次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手上已經多了一個熱氣騰騰的洗腳盆,經過我的精密檢測,剛好適宜泡腳。
「來吧,快點,涼了就不爽了。」我笑著召喚。
「你想……請我洗腳?」可可不解地問。
「不洗腳,難道還能洗臉麼?」
「呵呵,早說嘛,害得人家嚇死了。」她舒了口氣說。
「看你想哪里去了?下流!」我把她的兩只小腳輕輕地浸進水里。
「喝了酒,誰能信得過你呢,你要給我洗腳?」
「是啊,有何不妥?」
「這……好啊。」她眼楮一亮,端端正正地坐在床沿上,享受貴賓級待遇。
我擦干手,站起身,從她的包中取出那個藏紅花香囊,看了看,聞了聞,然後撲通一聲扔進了腳盆。
「你,這又是干嘛?」她又驚訝了。
「洗腳當然要泡藥了,這樣才會有功效。」
「可是,這是人家送給你的啊。」
「送給我就听我的。」
「香囊不是佩戴的麼?」
「我又不是賈寶玉,戴什麼香囊,這藏紅花驅寒解毒,不論是風寒還是濕寒都能驅散,想當年抗美援朝的時候,戰場上冰天雪地,但是志願軍戰士們卻穿著單衫健步如飛,就是因為他們每人口中含了一片紅花瓣。」我一邊攪動著熱水,一邊信口開河。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了,紅花會就是這麼來的。」
「瞎掰!」
「哈哈,都被你看出來了,不過這紅花的藥用功效是真的,可以內服外敷,當然也可以用來泡腳了,因為足底有個涌泉穴,是足少陰腎經的入口,很多陰寒從此侵入,所以用紅花在這里治療是再適宜不過了。」
「所以你想用它來治療我的感冒?」可可豁然開朗。
「果然聰明啊。」說著我就揉捏著她的雙足,盈盈輕握,每一寸都不放過,那手法,力道,穴位的沖擊,絕不在任何一位足道名家之下。
「亮亮,你真好。」可可忽然咬著嘴唇,睫毛低垂。
「難道就是這一點麼?」我暗示著她。
「你也很厲害,連足道都那麼精通,只是,這人家送給你的禮物,本來可以香很長時間,現在卻被我糟踏了。」
「用在你身上還不一樣麼,其實這紅花在西藏又稱情花,以前有位克舍米爾高原的國王想尋求一位女子終身為伴,卻總是看不到芳蹤,後來終于在紅花叢中順著香味的牽引找到了他的所愛,所謂鮮花送情人,給你正是合適啊。」我越說越得意,手法也越來越精彩。
可可卻看著我不動了。
我忽然意識到了,壞了,這本來不是米白送給我的麼,這下弄巧成拙了。
「我發誓……」我舉起濕漉漉的手。
「別發誓了,我相信你,我也听說過一個故事,說如果一個男子真的喜歡一個女子,就會心甘情願去咬她的腳趾頭,而且會一生一世听她的話。」
我的臉一紅,好嘛,丫頭學的還真快,馬上就把我的說書本事拷貝過去了,還來了個增強版本。
本來我下蹲給她洗腳的姿勢就有些跪迎的嫌疑了,現在竟要讓我吃她的腳丫!
是可忍,孰不可忍。
堂堂七尺男兒……沒什麼大不了的啦,反正這里就我們兩個人,武俠小說里有個不吃人頭李大嘴,因為愛吃人肉而聞名江湖,我說不定還能和他齊名呢。
再說這珠圓玉潤的小腳委實可以稱得上秀色可餐,咬一口,精神抖擻,想到這里,我匆匆地撈起一只腳,擦干,然後張開血盆大口——
「呵呵,傻瓜,你還真吃啊。」可可笑著躲避。
「當然是真的了,你又變卦了?」我有些失望地說。
「我試試你的啦,現在我知道了,你不但對我好,還會听我的話。」可可滿意地說。
「我當然听話了,這還要試驗?太讓我失望了。」
「不見得吧。」
「你倒說說看,我哪有對你不忠的行為?」我信誓旦旦地昂首挺胸。
「如果有呢?」可可湊上前來望著我的眼楮說。
「任你處置!」
「好,那你將傅凡的事情如實奉告!」
糟糕,又中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