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下公元 第三卷︰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一些瑣碎的東西二

作者 ︰ 夏末初了

林軒不懂酒,他喝的是度數,喝的是酒精帶給他的麻痹。但老板不同,他喝的是烈酒過腸時的百味。

「當然好酒,這人,就跟酒一樣,有烈的,有度數溫和的,烈酒下肚,灼人三分,喝的就是一個痛快,年輕人,沒有什麼坎是過不去的,何苦徒增煩惱。「

這是幾句勸言,林軒明白,可有些事情,不是理性可以戰勝的,就像今晚他打算去做的事。

他是孤兒院出來的孩子,已經沒什麼可以失去的了,直到她走進自己的生活,為他黑白灰的生活注入明艷的色彩,他才覺得自己是有人愛的,他才覺得自己是有家的,但現在,那個家,里面坐著的人已經不是自己了,而他,只能再這僻靜的小店里,徒增煩惱。他現在又是孤家寡人了。

林軒不會忘記夏蘇曾經帶給他的慰藉與溫暖,所以他原諒了夏蘇,但是那個男人,絕不能原諒。

握在手里的酒杯酒水蕩起灑出了一半,老板嘖嘖的搶過林軒手里的酒杯,一口喝了下去。「可別浪費了這酒。」

老板小氣的樣子在林軒看來到顯得有那麼幾分真性情的味道,拿起桌上老板的酒杯,飲盡應聲道︰「對,可別浪費了這酒。」

老板眯著眼,老練的眼光里詭異的金光閃過,誰都沒看到……

酒逢知己千杯少,這酒一直喝到林軒的起身離去才結束,看著林軒離去的背影,老板眯著的眼楮有眯緊了幾分,年輕人啊還是不听勸啊

林軒又回到了那個家,夏蘇不安的坐在客廳,那男人已經走了,林軒像往常一樣坐到夏蘇身邊,他是感謝這個在他生命里給他帶來溫暖的女人的,雖然現在已經變味,但他依然感謝。

「那個男人叫什麼?」

夏蘇沒想到他會這麼平靜,平靜得就像今天他根本沒出現在這間屋子里一樣,但這件事,他有權知道,夏蘇開口了︰「赫井高。」

「為什麼?」

「你一天到晚工作,有沒有想過我,我打電話給你,你在忙,我想要你陪我,你還是忙,我承認,是我變了,但你不覺得你也有原因嗎。」

事實面前,所有的辯解都是蒼白的,林軒自認自己沒做錯什麼,所以夏蘇的話改變不了夏蘇背叛的事實。

林軒拿起了桌上夏蘇的手機,找到了那個男人的電話,撥通,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來見一面吧,我們三個人坐下來談談。「

听筒里男人沉思了一下,說了句好。

「就來我家吧……」林軒不等對方回答,就掛斷了電話。

夜間八點,警笛響徹了這片小區……

唯一的目擊證人夏蘇的話,復原了這個凶殺案的經過。

而這個凶手——林軒,此時,已經逃離。

八點,這個城市已經亮起了萬家燈火。

林軒掏出火機點亮了一支煙,狠狠的猛吸了一口,再緩緩吐出,夾煙的手輕顫著,抖下了那些燃燒後的煙沫,剛剛,這只手,殺了一個人。

林軒也只是平常人,報復的快感之余,更多的是恐慌,平時他可以大聲的討論著殺人犯的所作所為,可以面無表情的看著馬路上車禍的發生,淡漠的听著新文里災難的報道。但角度一轉換,林軒才發現自己是這麼的懦弱。

腦海里那些零碎的畫面,一次又一次的沖擊著他的神經,流血的水果刀、捧月復倒地的男人,驚恐尖叫的女人,像漩渦一樣攪動著,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林軒,你是一個殺人犯。

終于,這個世界,沒有了自己的親人,沒有家,自己的歸處在哪里?

躲躲藏藏一輩子,頂著殺人犯的名聲活著,自己,做不到,他反而覺得明天早上,那些警察就能找到自己,這個世界上奇跡很多,但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林軒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所以他不想逃,也不想面對夏蘇的歇斯底里。

掐滅了煙頭,林軒走到了不遠處的垃圾桶旁,把煙頭丟了進去,他是個殺人犯,但不影響他是個愛衛生講文明的好市民。

做完這些,林軒才迎著那些馳騁在夜色中的汽車走去,夜色中顯眼的紅燈提示著人們保持距離,林軒覺得這才是自己的歸宿。

自己買了保險,受益人填的是夏蘇,只是不知道,殺人犯的保險會不會有效呢,林軒笑著再點燃了一支煙,不得不承認,自己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是那麼的膚淺,以前覺得安分的活著,就是好公民,但現在……自己是罪人,已經無法享受法律體系下的人權。

就讓一切這樣結束……

「踫「一聲踫撞,一個人影被拋飛到了遠處,尖銳的剎車聲過後是更加瘋狂的馬達發動聲。那輛汽車急速消失在夜色里。

林軒想,這就是飛的感覺嗎?幻覺嗎?怎麼會看到那個小店的老板?

「 「來不及想象更多的林軒重重摔落在地,永遠的閉上了眼楮——

相傳有一條路叫黃泉路,有一條河叫忘川河,上有一座橋叫奈何橋。走過奈何橋有一個土台叫望鄉台,望鄉台邊有個老婦人在賣孟婆湯,忘川河邊有一塊石頭叫三生石,孟婆湯讓你忘了一切,三生石記載著你的前世今生。走過奈何橋,在望鄉台上看最後一眼人間,喝杯忘川河水煮,塵歸塵,土歸土,前世今生盡泯滅,但求來世再相逢——

這是一個短故事,之所以貼出來,不是希望誰考到,咳咳,如果喜歡某的,一定也會看看這個故事的吧。

這是一個關于背叛的故事,小小的交代了故事情節,更多的是人物心理活動。

深夜無眠,某碼出了這樣的故事。

沒有夜的空,某听著憂傷還是快樂,碼出了這些東西。

最近愛碼一些小故事,關于感情的小故事。

許是夏天來了,感觸自然而然的多了。

許是奔波久了,心也漸漸冷了——

之所以斷了那麼多天天,是夏天來了,想著每天也在宅在家里,倒不如跟別人一起去欣賞下風景,于是就耽誤了兩天,看來以後不能偷懶,要好好的碼幾章存稿,懶散如我,慢熱見文,有人看我看欣慰,沒人看我也不會自怨自艾,想要收獲,總是需要一番耕耘的。

玩了一趟,幾乎就是累個半死,現在腿都有些腫了,柘林湖,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了,想想現在總共段更過兩次,每每想起,總是有個小疙瘩,覺得自己不是很盡職,就算沒人看,我也想堅持自己的記錄,所以,暗暗告訴自己,以後不許再犯了。

每碼一章,我都是改了又改,我不只是個發文的,更是個愛看文的,這書的定義是古代言情,我也有我小小的原則,不可以是小白文,也不可以過于文縐縐,所以一直在斟酌用詞,優化對白,穿越文之所以長盛不衰,就是讀者容易找到代入感,小白不行,酸文不可,文字駕馭能力有限,缺點多多,大家踴躍提出指正哦。我是偏向求質的,每篇的情節都是在我腦海醞釀了一遍才發出來的,為此,我四處查資料,努力學習我喜歡作者寫文時的描述方法,我只想寫出我夢里的故事,無謂創新,也許這種題材,大家都已經審美疲勞了,但我依舊有我的堅持,我想,我要寫,就必然要寫我喜歡的,文筆稚女敕,我就多寫,情節拖沓,我就省略不必要的描寫,伏筆不深,我就慢慢挖坑,總有一天,完本之時,沒有成績,我都會欣慰。

對于一個熱愛看小說的讀者而言,點擊高不高不重要,沒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文風、題材,所以,若是此文對上你們的胃口了,自是高興,若是摒棄了,也不會覺得失落,我對自己的定義是讀者,我是一個重口味的讀者,寫文每人都可以,我只是有這想法,就寫下了,看小說時我是個挑剔的讀者,寫小說時才發現真是難,把握情節,埋下伏筆,對白須簡練,後首看文,自覺得九天玄雷滾滾過,漏洞數不勝數,看書多了就有了愛挑剔的毛病,所以,全文大手術,卻還是覺得不滿意,總是希望盡善至美,可我不是大神,我只是一個讀者。

這是不得不寫的交代,咳咳,某又無恥了一下了。

某一個人關在房間,熱,有小風扇,餓,有一包泡面,可是,無聊呢,我不能變出個人來…………

也許最近某廢話太多,大家是不屑的,但對某來說,不管什麼故事,只要是自己寫的,都是高興的,字里行間的,都寄托著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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