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海洋 卷四 遠洋的呼喚 第七十五章 咄咄逼人

作者 ︰ 閃爍

第七十五章咄咄逼人

八月底,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淡水定價談判正式開始。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這輪談判並不那麼重要,畢竟就算按照馬來西亞的要求,新加坡每年只需要向馬來西亞支付大概十億美元的淡水采購費,但是中國與美國的表現,卻足夠引人矚目。

當時,中國與美國分別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邀請,派遣外交人員參與了談判。

即便不是正式談判方,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可以說,這是中美在東南亞博弈的縮影。

因為雙方的分歧非常大,所以談判進行得非常艱難。

九月一日,馬來西亞率先采取行動。

根據馬來西亞當局公布的消息,馬來西亞中央政府與柔佛州地方政府,已經與源盛集團簽署協議,把柔佛州的所有淡水資源出售給該集團,而該集團將按照馬來西亞的平均水價向柔佛州供水。

正式合同簽署之後,源盛集團將在二零二八年一月一日接管柔佛州的淡水廠。

這下,矛盾徹底激化了。

要知道,源盛集團是盛世平名下的淡水資源企業,專門從事淡水淨化、廢水處理、城市供水等。

馬來西亞把柔佛州的淡水資源賣給源盛集團,等于不再向新加坡供水。

說得直接一點,因為協議中沒有包括向新加坡供水的部分,所以新加坡今後只能從源盛集團買水。

定價權不在馬來西亞手里,而是在源盛集團手里。

作為商業操作,源盛集團完全有理由以石油的價格出售淡水。

當然,這對柔佛州的居民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協議中明確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源盛集團都得以馬來西亞各個州的平均價格,向柔佛州的居民、工廠、農業設施提供淡水,且每年都得重新定價。

此外,馬來西亞當局還可以把從源盛集團獲得的稅收補貼給柔佛州。

消息公布後,新加坡當局立即發表抗議,宣稱馬來西亞破壞了與淡水供應協議,與源盛集團的協議不具備合法性。

至于是否合法,那就很難說了。

正要打官司,恐怕好幾年都扯不清,而新加坡的近千萬人,一天也離不開淡水,而新加坡自給能力只有需求的三分之一。

九月三日,美國總統麥克米倫宣布,派遣「斯坦尼斯」號與「福特」號航母戰斗群前往新加坡。

馬來西亞沒有示弱,馬哈蒂爾當天就啟程飛往北京。

只是,這個時候,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轉向了新德里。

九月四日,中國代表團到達新德里,中印雙邊談判將在九月五日進行第一次準備階段會議。

一切順利的話,正式談判將在九月十日開始。

兩件事情湊到一起,國際輿論界頓時熱火朝天。

在這兩起談判中,中國與美國都有份,而且都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兩個大國件的斗爭愈演愈烈。

既然是斗爭,自然得有往來。

九月五日,在麥克米倫宣布派遣艦隊前往新加坡之後,中國海軍的「遠征艦隊」、即由楊禹方指揮的航母戰斗群進入布萊爾港。

這絕對是一次「政治行動」。

當時,陸戰隊剛剛疏通了深水航道,碼頭等基礎設施還沒修復,艦隊進駐布萊爾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最多只能錨泊,無法進行正常維護,而且中國艦隊出海不到兩個月,沒有必要進行維護。

這麼做,只是為了證明中國海軍控制了布萊爾港,而且把布萊爾港當成了母港。

第二天,中國國防部公布消息,艦隊將在九月十日開赴馬六甲,對馬來西亞進行正式軍事訪問,並且將在訪問期間與馬來西亞海軍舉行聯合搜救演習,隨後還將在碼頭向公眾開放展示兩日。

毫無疑問,這下熱鬧了。

按照美國海軍的安排,兩艘航母將在九月十一日到達新加坡,而中國海軍的兩艘航母將提前一天到達馬來西亞。

雖然在絕大部分人看來,中美海軍不會交戰,但是關于兩支艦隊的強弱,成為公眾最關心的話題。

這兩支艦隊,到底誰更強大一些?

論載機數量,美國艦隊有明顯優勢。即便在正常情況下,兩艘超級航母也能搭載近一百五十架戰斗機,而中國海軍的兩艘中型航母最多也就這個數量。在戰時情況下,美軍航母還能把載機量提高到九十架以上,最多能達到一百一十架,相當于中國海軍中型航母在正常情況下的兩倍。

只是,在艦載機的作戰能力上,中國海軍的優勢較為明顯。

J-25的戰斗力已經得到證明,在空戰中多次擊敗與,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出色的中型艦載戰斗機。也經受住了實戰考驗,雖然沒有機會參與空戰,但是對海與對地打擊能力毋庸置疑,肯定在之上。在至關重要的預警機方面,ZY-1的性能不會比差多少。

更重要的是,中國航母也有電磁彈射器,出動能力達到了美軍航母的三分之二左右。

在護航戰艦方面,中國的巡洋艦成功攔截了來襲的彈道導彈,而且中國戰艦在東海戰爭中就參與了防空作戰。更重要的是,龍目海峽之戰,證明了中國戰艦具有很強的對海打擊能力。相對而言,自從第二次朝鮮戰爭後,美國海軍就沒有參與過大規模戰爭,戰艦的作戰能力沒有得到過驗證。

可以說,中國艦隊的最大優勢就是實戰經驗豐富。

中美艦隊會在馬六甲海峽里打起來嗎?

答案明顯是否定的,畢竟雙方都沒有這個意圖,更沒有發動戰爭的動機。把艦隊派往東南亞,僅僅是一種政治行動。

當時,關鍵不在新德里,而是在新加坡。

中印雙邊談判的結果早就確定了,只要中國不對藏南地區提出要求,印度就沒有可能收回布萊爾港。

關鍵只是,中國是佔領布萊爾港,還是從印度租借布萊爾港。

如果是前者,戰爭就不會結束,印度也不可能在領土遭到佔領的情況下,與對方簽署停戰條約。

只有轉化為合法的租借,才能讓印度當局做出讓步。

這下,問題出來了。

租借多久?

對中國海軍來說,當然是越久越好,因為布萊爾港是中國艦隊在印度洋的橋頭堡,也是中國進軍印度洋的跳板。按照騰耀輝提出的方案,布萊爾港將以地方艦隊母港的標準進行重建。不出所料的話,談判結束之後,騰耀輝會提出組建印度洋艦隊,以便長期在印度洋部署一支威脅性力量。

如此一來,就得在布萊爾港花上大力氣。

問題是,印度不可能做出全面讓步,肯定會在租借時間上做文章。

以當時的情況,最短期限為二十年,最長期限為九十九年。只是,受相關國際條約與慣例的限制,印度絕對不會接受超過五十年的租借協議。原因很簡單,只要中國控制布萊爾港超過五十年,就有權在該地區發起全民公投,由布萊爾港的居民決定是否回歸印度,還是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外交部早有準備。

在談判中,肯定得首先提出最長期限,即租借九十九年,然後再做出讓步,而底線就是四十九年。此外還得增加一條附加條款,即在四十九年的阻期到了之後,可以由雙方商議是否延長阻期。

總而言之,就算中國不謀求把布萊爾港佔為己有,也不會還給印度。

這時候,由騰耀輝代表軍方參加談判的作用顯現了出來。作為「大海軍主義者」,騰耀輝肯定不會做出讓步。

可以說,印度在這個問題上別無選擇,必須接受中國開出的條件。

談判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錫亞琴冰川的資源開發問題。

雖然在這方面,中國做出了讓步,即不支持巴基斯坦佔領整個錫亞琴冰川,而是成立第三方維和部隊,在印巴之間設置隔離區,但是在資源開發問題上,中國的態度很強硬,即必須得到印巴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的資源開采行動,都將視為破壞停戰協議,而中國有義務援助巴基斯坦。

顯然,中國的立場很簡單︰阻止日本獲得至關重要的戰略資源。

中國能在新德里談判中采取強硬立場,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即中國掌握著局勢的主動權,不管談多久,都沒有害處。

對印度來說,情況就沒有這麼樂觀了。

談判拖得越久,印度就越被動,從談判桌上獲得的好處就越少。要是拖上幾年,中國與巴基斯坦把軍事佔領變成了既成事實,印度更加沒有回旋余地,甚至得接受更加苛刻的停戰條件。

更重要的是,只有簽署了停戰協議,印度才能從美國獲得軍事援助。

原因很簡單,美國早就出台了相關法律,禁止向處于交戰狀態的非盟友國家出售軍火與軍事物資。

印度不是美國的盟友,自然在限制範圍之內。

受此影響,新德里談判進展得非常順利。

到九月底,印度就在原則上答應了中國開出的條件,把布萊爾港出租四十九年,由中國與美國出兵控制錫亞琴冰川附近的軍事隔離區,與巴基斯坦進行資源開采談判,並且在停戰談判結束前,交換所有戰俘。

相對而言,新加坡的談判就沒有這麼順利了。

更多到,地址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燃燒的海洋最新章節 | 燃燒的海洋全文閱讀 | 燃燒的海洋全集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