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結婚 第三章

作者 ︰ 夏晴風

第二章

湯書毅將點滴流速調慢,低頭在病歷上書寫。

片刻過後,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不得不承認,那張臉是極為好看的,如果那雙眼楮睜開,可以為那張好看的臉加上許多分數。

湯書毅知道,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著,那雙深邃炯亮的眼眸,搭上似峰的眉骨,清俊卻透著一股不容動搖的氣勢,那張英挺剛毅的臉會有多好看!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還有許多人無法企及的高智商。

天才只能被眾人仰望,多數人無法追趕,除非你也是天才,否則怎可能追趕過天才。

湯書毅站在病床邊,看著唐旭初,盡避如今那張臉多出幾分風霜,仍是一樣好看。他不由得出了神,想起多年前看見的唐旭初—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湯書毅是遺傳學研究所的研究生,跟著知名遺傳學教授埃默森做研究,研究論文已經大致完成,他拿著整理好的論文,來到埃默森教授的辦公室。

埃默森是個性情古怪的教授,不是聰明人跟埃默森教授講話,他連理都不會理,通常是直接漠視。

在他眼里能值得他開金口說上幾句的人,沒有幾個,他對學生要求很高,能讓他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學生並不多。

湯書毅當年是少數能讓埃默森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憑借著埃默森在遺傳學上的名聲,能讓埃默森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畢業後出路多半也不會太差,甚至還沒畢業就有其他政府機關單位、私人研究機構找上門談畢業後的去向。

湯書毅的人生,嚴格來說算是順風順水,他有一顆不錯的腦袋,事實上經過測驗,他的智商在水平之上,雖然稱不上是天才,但也算得上是頂尖的聰明人。

他一直認為自己是聰明的,直到那天,他第一次見到原來性情古怪的埃默森教授,可以如此熱情待人。

當時,唐旭初在埃默森教授的辦公室里,教授讓唐旭初看即將發表的論文,唐旭初坐在沙發椅上雙腳交迭,年輕的臉龐,十幾歲的身體還沒長開,身高約莫才一七三左右。

唐旭初很快地翻閱完埃默森教授的論文,湯書毅拿著自己的論文敲門,走進埃默森教授辦公室,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等唐旭初看完論文。

那一幕,讓湯書毅印象深刻,或者該說終生難忘。

其實那不是他第一次耳聞唐旭初的名字,他沒忘記兒時他們曾讀同所中小學,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

但真正讓他震撼的,是當時十多歲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氣勢彷佛才是教授,而大名鼎鼎的埃默森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

湯書毅走進辦公室,還沒來得及開口,埃默森教授便舉起手揮了一揮,作勢制止他出聲,直到唐旭初看完了最後一頁論文,從椅子上站起來。

他臉色謙遜溫和,用雙手將論文還給埃默森教授,埃默森教授臉上有著湯書毅從未見過的光亮。

「你覺得怎麼樣?」埃默森教授迫不及待詢問唐旭初。

唐旭初溫和的笑了笑,回答教授,「我的實驗結果,過兩天準確數據就能出來,可驗證教授的論點,到時我可以把準確數據傳給教授。」

埃默森教授听完,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問︰「你真願意把數據傳給我?」

「當然。教授的論點跟我的實驗相同,我的數據正好驗證教授的論文。」

「謝謝你,我會把你的名字掛上去。」埃默森教授說。

「不用。我只是把數據傳給教授,並沒有做什麼事,怎麼能在教授的論文上掛名。」

埃默森教授搖搖頭,笑了笑說︰「我的研究只是你研究方向里的一小部分,掛名的事你自然不會看在眼里。」

「埃默森教授,您誤會我了。我不過是將實驗室跑出來的數據給您,單單這樣就要沾教授的光,掛名在教授辛苦完成的論文上,這樣我于心不安。教授的論文我並沒有任何付出,實在不能掛名。」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個謙虛的好孩子。但如果沒有你的實驗數據,我的論文就只是推論,而不是定論,加上你的實驗數據,才能進一步朝定論方向走。」埃默森教授拍了拍唐旭初的肩膀。

「教授,干細胞研究是正確的方向,只是要走的路還很長……」唐旭初聲音溫溫淡淡地。

那個午後,陽光撒進來,落在唐旭初的身後,他彷佛周身籠罩了一圈燦爛光暈,湯書毅看著當時身量不高的年輕男子,卻感覺他彷佛有泰山般的分量。

唐旭初……生平第一次,湯書毅真正徹底地見識到了什麼叫做可望而不可及。

一個能讓埃默森教授如此熱情對待的人,必定是不凡的。

後來,他陸續听了許多關于唐旭初的傳奇,的確,唐旭初是一個傳奇人物,年紀輕輕天分非凡,十五歲拿到物理學、遺傳學碩士學位,十七歲擁有醫學博士學位,他擁有尋常人無法獲得的成就,做的是尋常人無法做的事,十八歲的唐旭初已有能力主導一個私人研究實驗室,突破遺傳學困境,找到新出路……

埃默森教授當年的干細胞研究,確實只能算唐旭初寬廣研究領域里的一個點,一個極為重要,卻僅僅只能算是唐旭初研究王國里的一小點。

所以當年唐旭初能毫無介懷地將實驗室的數據傳給埃默森教授,教授論文發表,不過是唐旭初實驗王國里的一個小小環節,藉由埃默森教授論文證明干細胞是人類細胞中完美的中性萬能細胞……

好幾年之後,他才明白唐旭初的研究,超越當代。

唐旭初要的不是名聲,他所有研究只有一個目的—找到上帝的能力、永生的辦法。

湯書毅失神看著病床上的男人,這個幾乎快擁有上帝能力的男人……或者他已經找到了永生的辦法,只是秘而不宣。

病床上的唐旭初,眨了眨眼楮,入眼的便是站在床邊的湯書毅。

「你終于醒了,感覺怎麼樣?」湯書毅的聲音不冷不熱,帶著一般醫生對病人的客氣與一絲淡淡的疏離。

唐旭初沒理會他的問題,盯著湯書毅看了半晌,淡淡開口。

「我記得你,第一次見面,是在埃默森教授的辦公室,十三年前。」

他記得!湯書毅明顯吃了一驚,當年他們僅是匆匆一瞥,埃默森教授甚至沒介紹他,只簡短對唐旭初說,他是自己的指導學生。

如果他記得十三年前的見面,是不是也記得之後的……

「之後我們在實驗室慶祝會上,見過第二次。」唐旭初像是知道湯書毅心里的想法,接著又說。

「你……」湯書毅起了頭,卻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唐旭初卻像是十分滿意他的驚訝,眼里閃了點惡作劇的笑意。「我以為你應該不至于這麼驚訝才對。」

「我沒想到唐博士的記憶力這麼好,對博士來說,我是個不相關的人,沒想到唐博士將兩次短暫見面都記住了。」

「你之于我,並非不相關的人。」唐旭初語氣溫和平淡。

「喔?我不知道我跟唐博士有什麼關系,能讓博士對我如此印象深刻。」湯書毅揚眉笑問。

「你跟清清正在交往,不是嗎?清清名義上曾經是我的繼女,就過去我跟清清的關系來說,我想我跟你應該也算得上是關系匪淺。」唐旭初淡淡地笑。

「博士與清清的關系,早已因蘇菲亞博士過世而不復存在,倘若博士與清清的關系依舊,博士這般年輕,若要照東方人習俗,我與清清結婚之後,我無法稱呼博士一聲父親。」

唐旭初若有所思,沉默了一會兒。「幸好我與清清原有的關系已經不存在,所以還有別的可能性。」他笑了一笑。

「什麼別的可能性?」湯書毅呼吸輕窒,隱約感到不安。

「你很愛清清嗎?」唐旭初問。

「愛。」湯書毅給出一個簡單的字。

「如果我說我也愛呢?」唐旭初停頓一下,「這就是別的可能性。」

湯書毅覺得自己重重挨了一拳,他沒料到唐旭初才剛醒過來,就這樣直白宣戰。

這是宣戰吧?!

「那就要看看博士有沒有本事,將清清從我身邊搶走了。」湯書毅不疾不徐地說。

「也許你可以拭目以待。」

湯書毅沒再說什麼,將病歷放在床尾架掛上,轉身走出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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