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重歡 第四百零七章 二爺病了

作者 ︰ 香菇肉丸

三朝回門。可沈重歡嫁到北蕭府,早過了三朝回門之期。光從汴都紫京城北城門出發,到江北北蕭府,慢行得花上半個月。快馬加鞭,少說也得十來天。

三朝之期已過,這回娘家的日子,那就緊著天氣好的時候,再行遠門。

沈重歡自見廟之後,那幾日,接連下著雨。好不容易放晴了,這回沈府的東西一準備,人就跟著有些犯懶。

回沈府不是處簡單的事情,路途遙遠,又帶著一幫子人,少不得要來回折騰。

‘水雲間’後院,浣紗領著一眾小丫鬟們,來來回回收拾著東西。

當歸揀著一本黃歷,過來找姑娘挑日子。見浣紗指揮著一眾小丫鬟,忙得暈頭轉向,便問︰「東西都清點完了嗎?瞧大家伙兒,忙進忙出的,好一陣兒了。」

「這回汴都,可不是件小事兒。光這十來號人,&lt在這路上吃喝拉撒哪一樣不要仔細?再說,夫人回門可是大事兒,若是置辦的物件兒少了,那是落北蕭府的臉面,若是置辦的重了些,咱也得為三太太和三老爺想想不是?總不能,把咱整個沈府給搭進去。」浣紗道。

「你懂得多。我是不知道這些。這一路上,姑爺的人,也會跟著?」當歸問了句。

「這倒沒說。不過,咱夫人回府,那可是件大事兒。這麼一群男男女女,若是沒幾個手腳功夫好的,那多不安全。估模著姑爺那兒,少說得帶上一號人。」浣紗合計著道。

當歸點頭,細算下來,這人還真不少︰「照這樣的話,那人還真不少了。」

「可不是?」浣紗道。

「前幾日連下了幾天雨,姑娘在北蕭府一直待著,跟平素一樣翻翻書。可我知道,姑娘不喜這里的天氣。這幾天早上,姑娘眼皮底下都青著,準是昨兒個沒睡好。」當歸道。

「也是。咱汴都的天氣,熱熱不到哪里去。冷吧,也就下點兒小雪。若不是有雪啊,還真分不大清這四季。夫人在汴都生活得久了,到了這北邊兒,要麼連著干幾天,不見雨,把院里這草皮樹葉什麼的,都曬焉了;要麼就連下幾天。照這樣下下去,院里新移過來的那幾盆白茶,估計都得死。」浣紗道。

「雨連著幾天,咱東西也不好收拾。現在好了,天一晴,就得趕緊讓院里的管事小廝,把馬車都牽出來曬曬。不然,這一冷一熱之間,竟是一股子霉味兒。」浣紗看了看天,接著道。

「那你慢慢忙活,我去問問姑娘,什麼時候走。這出遠門,總得挑個黃道吉日吧。而且又是姑娘頭一次回娘家,得圖個吉利。」當歸道。

「去罷去罷,回頭日子定了,記得跟我支會一聲兒。」

「欸。」

當歸拿著大黃歷來‘水雲間‘東廂找沈重歡挑日子。不巧,蕭韶九也在。當歸見蕭韶九在時,自動放緩了腳步。

沈重歡在榻上翻著書。蕭韶九坐在一邊,擦拭著一把銀光閃閃,看上去很鋒利的長劍。

按說擦劍和看書,怎麼都整合不到一塊兒。看書是雅事兒,擦劍吧,殺戮重了些。可自家姑娘和姑爺,卻是一剛一柔,剛柔相濟。

姑娘手上那本黃色的線裝書似乎克化了,那劍鋒上的銳利。

就像,姑娘克化她家姑爺一樣。

「當歸?」沈重歡早就注意到當歸走進來的響動。

她這丫鬟平素手腳就偏重,若是故意收斂些,卻還不如她慣常的樣子。越是注意這腳下的輕重,就越是容易踩出聲響。

「奴婢,給姑娘請安,給姑爺請安。」當歸朝沈重歡和蕭韶九服了服身子。

蕭韶九並未抬眼看她。

當歸知道,姑爺除了自家姑娘以外,對別的女人,但凡是母的,好像都有一種反感。

這種反感厭惡,無需特別表現。只稍不經意一個動作,眼神,渾身那種氣質,就顯而易見。

而且姑爺不像是個好說話的人,所以當歸即便不怎麼怕他,但也不怎麼喜歡他。

「你這一早兒過來,是怎麼了?」沈重歡擱下手中的一本《千金病方》,問。

當歸直了直身子,將手中的大黃歷遞了上去︰「姑娘回沈府,總要挑個日子吧。這是咱頭一回回門,雖然過了三朝回門,但回門和探親一起。挑個好日子,那可是很重要的。」

沈重歡接過大黃歷翻了翻,拿不了主意︰「這個,也不知道,哪一天是個晴天。」

「那姑娘多挑幾個好日子,回頭哪天放晴了,跟今兒個似的,咱就可以準備回沈府了。」當歸道。

「那我挑挑,讓九哥哥最後拿主意。」沈重歡道。

這會兒,沈重歡翻著大黃歷,挑著近一個月的好日子。

院外邊,忙碌的浣紗,忽然朝著東廂外間道︰「姑爺,夫人,咱‘水雲間’前院來了人。」

沈重歡擱下翻黃歷的動作,意外地問道︰「誰來了?是有什麼事兒?」

浣紗忙進來道︰「是蕭二爺,由著四個小廝抬過來的,蕭府的蕭大管事兒,也跟過來了。說是二爺,不知道怎麼了,昨兒個晚上吃了東西之後,就一直不舒服。現在情況怕是不大好……」

蕭韶九聞言,拭劍的動作一頓。

沈重歡已明白,浣紗後半句沒說完的話兒。

「昨天晚上沒找大夫嗎?」。沈重歡問。

「找了,今兒個,見情況不大對,還換了人。可幾副湯藥下去,那是越不見好。只是越發嚴重了。這二爺沒了辦法,便尋著蕭大管事一起來了。姑爺,夫人,您看這是見還是見……」浣紗道。

沈重歡微蹙眉,她雖從未在北蕭府說起過自個兒的醫術。可北蕭府是什麼地方,自個兒是‘國醫聖手’沈三爺的女兒,又得過她親傳。自是不一樣。

蕭二爺能讓人把自個兒抬到這里,想必,早就模清了自個兒的底兒。

退一萬步說,不管是真病還是假病,蕭二爺怎麼著,都還是蕭韶九的親舅舅,她嫁予蕭韶九,也得隨著喚聲小舅舅哩。

于情于理,于公于私,拒之不見,那都說不過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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