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簡單 第六章

作者 ︰ 夏暮雨

次周周一,我與趙楓見面,辦了有關房產的所有的事情。我沒和他說我要去上海的事,他也不知道我辭掉工作的事情。一旦分手的兩個人再見面,居然多了許多尷尬出來。辦好許多手續,已經是中午過半,趙楓走到車子旁邊,拉開車門,「一起去吃個飯吧!」

我自己當時也不知怎麼了,居然就點了點頭。趙楓開車的時候,一直皺著眉頭,這是他習慣性的動作,他自己都不知道,我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就這樣把這些都印在腦袋里。就算以後不再見面,就算以後再沒有關系,坐在我旁邊的這個男人,也是曾經許諾要照顧我一生的。雖然他現在已經將那個諾言全盤推翻了。

「想去哪里?」趙楓開口,眼楮卻只看著前面的路。

我想了一下,「老地方吧!」

「老地方」其實是個小吃店的店名,就在我們高中學校旁邊,他們店最拿手的,就是牛肉面,想當年要吃面的話還要提前派人來佔位置,現在店面依舊,人也依舊,心情卻是各不相同了。

要忘記一個人,也是需要時間的。何況要忘記的,是在我人生中無法磨滅的這個人,也許只能忘記他的好,與他曾經深情許下的諾言。

在秋風吹過的十月,我離開了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家鄉,獨自一個人來到上海,開始我新的生活。愛情失敗並不可怕,怕的是,失敗後不能勇敢地面對。畢竟,愛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們仍然還要生存下去,雖然不見面,卻還在同一個空間。

那一年,好多事情,都改變了。

飛機因為下雨而晚點了,不過我到的時候,方中宇還沒有來。高中的時候,我和方中宇,老白算是最熟悉的。老白是我的死對方,而方中宇則是我的同盟,也是我的同桌。那時候真好,天天在一起,快樂得不得了。

好想再回到以前的日子,沒有那麼多煩心事,過得單純、簡單、快樂的生活,多好。

「想什麼呢?」一只手拍到我的頭上,很痛。

回過頭,方中宇還是那付吊兒郎當的模樣,變態地喜歡穿一身白色休閑裝,黑色NIKE的習慣還是沒有改變。

「很痛啊!你跑到什麼地方去了?到了半天也看不到你。」我拍掉他的手,他沒事長那麼高干嘛?害得我一七零的個頭在他面前永遠要仰視他。

方中宇接過我的皮包,「老大,我上完課就急急忙忙跑過來了。機場呢?好遠啊!」

看到他依然是當初的那付樣子,心里多少有些安慰。我們大概有三年沒見面了,他和老白一樣,考了研究生,只不是老白在清華,他在復旦,我身邊的人,原來都是這麼優秀,當初我可是一點都沒看出來。

「沒辦法,我是學數學的,不考研,就只能回到學校去當老師。」方中宇在大巴上連話帶比劃,總是改不了他的壞習慣,「你也知道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就不去學校誤人子弟了。」

「不過,看到你真高興,一點都沒有變,還是當初那個樣子。」坐在他身邊,連帶著我也高興起來,像是又回到了當初的時光,要是老白和蘇眉都在就好了。

方中宇笑了,搖了搖頭,「哪能沒變啊?要是還是當初那個樣子,可就毀了。」

我們聊了一路,下了大巴又倒了輛車,才到達方中宇租的小窩那里。方中宇租的小窩就在外灘不遠的一處老舊的小區里,離他們上課的地方也不遠。方中宇向來都很特性,沒辦法與那麼多人一起住學校宿舍,租房子也已經好幾年了。

「家里沒有別人吧?」我調侃他,萬一他家里有個女朋友什麼的,把我趕出來,我可以沒有地方可以去了。在上海,我只認識他一個人。

方中宇瞪了我一眼,「你什麼意思啊?」

我急急搖了搖頭,「沒意思,我什麼意思都沒有。」

可能是我想太多,方中宇租的小單室除了亂一點,還真看不出有任何人同住的痕跡來。方中宇把沙發上的東西扔到床上,空出點地方來,讓我坐了下來,「你和趙楓,是怎麼回事?」

想來可能是蘇眉告訴他的,除了她就沒有別人了。我不得已,只能把和趙楓的事說了一遍。方中宇點上根煙,靜靜听我把事情講完。

「我當初就說,那個趙楓太自我,不讓你和他在一起,現在後悔了吧!不听好人言,吃虧了吧!」方中宇扔掉煙頭,「小夏,忘了吧!你才二十出頭,一切重來還來得及。」

我苦笑了一下,「這不,我到你這里重新開始,你可要收留我啊!」

「放心,有我在的一天,決不會讓你吃苦頭的。」方中宇很男人地拍拍我的肩,信誓旦旦地說。

我翻了下白眼,四處看了看他的狗窩,將來誰照顧誰,還不一定呢?

我是後轉到方中宇所在的高中的,還記得我去的頭一天,晚自習的時候,從旁邊轉過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你看我帥嗎?」。

我抬頭轉向紙條的來源,方中宇探出半個頭,向我擺了擺手。我很認真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在紙條後面給了他回答︰沒看出來。

紙條傳了N手之後到達他手里,所有傳條的人都在笑,只有方中宇看完後,給我一個吐血狀,倒在桌子上。

「從來沒人說我不帥,你是第一個。」放學以後,我們在車站踫面。

我笑了笑︰「慢慢習慣就好了。」

我們就這樣認識了。我們倆家住的很近,上下學的時候經常能踫到,後來自然而然就常在一起走。後來分配座位的時候,我們被分到了一起,他是那種外表成熟但內心很幼稚的男生,總是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在一起時間長了,你會發現他真的是一個不錯的朋友,起碼我是這樣感覺的。

一下午,我都在忙著幫他整理屋子,洗衣服,我真佩服他在外租房住了多年,還仍然是一個什麼都不擅長的家伙。一下午下來,弄得我是腰酸背痛,累到不行。我真懷疑他是屬豬的,不對,他真是連豬都不如。

收拾出來的破爛賣掉後換來差不多一百塊錢,垃圾也弄出去幾箱子,等房間收拾好之後,方中宇自己都說認不得自己的窩了。他永遠是那種不會照顧自己的人,他自己也承認。

晚上,方中宇帶我到外灘看夜景,隔著江看了金貿大廈,又從南京路從頭走到尾,中間找了一家小飯店,把下午賣破爛的一百花吃到肚子里。上海真的很大,也很熱鬧,但听著滿街都是陌生的言語時,心里忽然有種很落寞的感覺。

晚上,我獨佔了方中宇的單人床,而他則打了地鋪在我旁邊。我們聊了許多,聊到高中時的人和事,然後又聊到大學,聊到工作,最後,當我就要昏昏入睡的時候,方中宇忽然想到了什麼,對我說道︰「小夏,高翔,也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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