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毒謀 地六三四章 相告

作者 ︰ 弱水西西

沈默雲自認夠對得起紅袖了!

事實上,像紅袖,小喜這類人從一開始決定助紂為虐,作人爪牙時,便已經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他們做的大都是些蠅營狗苟,見不得光的事!

若是東窗事發,他們便是替死鬼!

即便一切順意,將來也難免遭人滅口!

也就是他們一時野心泛濫,才容易叫人利用,落此下場!

原本按著沈默雲的想法,是要給這紅袖喂上一副啞藥,然後將其扔去莊上自生自滅,或是給配個霸道凶悍的鰥夫了其余生的!

可此刻,她改主意了!

這個紅袖,看來與夏紅綢的主僕恩情也不過爾爾。

與其浪費她成為一顆廢子,不如自己也來試著用一用!

此時此刻,沈默雲就那樣不聲不響,淡淡然看著紅袖,等著對方的抉擇。

而紅袖听到大小姐的回應幾乎要喜極而泣!

她就知道,大小姐必定是有法子的!

那就好!

大小姐的言外之意她也听懂了!

對方在跟自己要報酬!

對方不願白做!

這有何難?

夏紅綢害死了前主母秦嵐,夏氏與大小姐的仇恨應是不共戴天吧!

那大小姐此刻等的和要的,應該也就是關于夏紅綢的那些秘密吧?

幾乎是不假思索地,紅袖便乖乖磕了兩個頭。

「奴婢願意將這些年為夏紅綢所做一一據實相告!奴婢發誓,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求大小姐不要追究奴婢所做的過往,求大小姐指點奴婢一條生路!」

既然如此,這筆買賣自然賓主盡歡!

沈默雲欣然答應,又保證將來絕對不會對紅袖過去的所作所為追責。

紅袖終于放下了心。

她倒也爽快,便將她如何被夏紅綢「扔」去沈沐床上,到兩次被夏紅綢灌了墮胎藥,都言無不盡……

沈默雲與姚黃都暗自心驚!

夏紅綢連身邊人也半點不留情面,比她們所以為的還要狠毒!

也怪不得紅袖對夏紅綢所謂的「忠心」那麼不堪一擊!

原來在紅袖的心中,早就對夏紅綢有著極大的怨憤!

紅袖是四年前被夏家安排進沈府的!

她能識字斷畫,會說話,長得還好!在夏家時,她還跟著舞娘學過兩年舞,順便還學到了取悅男子的一兩分本事。

加上她長相明媚奪目,身材婀娜柔軟,她一度也認為自己必定能前程似錦,幫助家中走出貧困。

當時的紅袖天真地以為可以通過老天給的姿色和自身的努力,順利做上沈沐的姨娘。最不濟的,也能先成為通房丫鬟,將來有了身孕再慢慢往上爬的!

作為夏紅綢身邊最漂亮的丫頭,她幾乎是被沈沐一眼便相中了。

她也是不遺余力叫沈沐對其滿心掛念,垂涎不已。

很快她便在夏紅綢的運作下被調去了外書房,沈沐自是眉開眼笑,喜不自禁。

她在進書房第一晚,便失了身!

她不願做個沒名沒分的丫鬟,可卻不敢忤逆夏紅綢!

于是,她便這樣名不正言不順在外書房伺候起了沈沐。面上只是伺候筆墨,實際卻是做的通房的活!

這樣一下來就是幾年,整個沈府眾人都知道她與老爺那點事。

眾人面上喚她一聲「姑娘」,私下里卻將她貶得一文不值!

可誰知道,她從剛一失身便試著爭取過自己權益。

當時為了讓她能心甘情願做事,夏紅綢誆騙她,說是主母剛剛過世,沈沐必須守孝,不能納妾,便先委屈她一陣。

守孝麼,呵呵,自然也不能有孕!

于是,前年,她被強行打掉了第一個孩子。

終于到去年,沈沐的三年孝期過了!

可她依舊沒名分,還再次有孕了!

夏紅綢再一次給她端來了一碗藥。

說︰讓她再忍一忍,等到自己成了主母,到時候便可以名正言順將她抬為姨娘。此刻,總不好叫她一個丫鬟與自己平起平坐吧?

這碗黑糊糊的藥汁自然也是被灌下去的!

紅袖卻不敢相信夏紅綢了!

事實上,她恨!她恨夏家!她恨夏紅綢!很得夜不能寐!很得深入骨髓!

因為那次,她差點送了命!

因為從那之後,每月那幾天,她都會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來!

因為大夫悄悄告訴她,因為那副藥太狠太猛,不但打掉了她的孩子,還傷了她的身子,她的根本,叫她染上了宮寒之疾。將來她即便調養得好,只怕最多也只有一兩成的幾率能再次受孕了!

慢慢的,她明白了!

她知道,夏紅綢和夏家這碗狠心過頭的藥不是失手,而是故意的!

他們要的便是自己安心為他們做事。

他們培養了自己,只是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去爭取他們所要的權利!

他們需要自己在前院,在外書房,卻不需要自己有身孕。

所以,她永遠不會成為真正意義上沈沐的女人!

她只是一只名副其實不會下蛋的——雞!

她的前程和一生都被夏家毀了!

在她的心里,其實是恨不得夏紅綢斷子絕孫,不得好死!……

而她這些年所做的,則是將沈沐偶爾才會帶回來的公文翻一遍;在沈沐唉聲嘆氣時做一朵解語花,然後將他的煩惱轉達給夏紅綢!

此外,她最重要的任務,便是在夏氏指定的某幾日,想法子誘了沈沐把持不住……

一番雲雨後,沈沐累趴後,她便偷偷拿了他的鑰匙,將上鎖的印鑒偷出來在需要的地方蓋印……

信息量太大,沈默雲也不由一怔。

呵呵!是了!

沈默雲想起來了,沈沐這一點還是無可指責的!

她听說過,沈沐的印鑒從來不隨便亂扔,每日下衙後便會將其鎖在書房的某處暗格里。而鑰匙通常也都是他隨身帶著。

若是有人想要動他的印鑒,必須先拿了他的鑰匙,再想法子避開守衛進入外書房,之後再找到暗格,找到鎖頭……

听起來就復雜,做起來更是不易!

沈沐每月大部分時間住在怡蓉院,原本這種事,由夏紅綢來完成是最為適合的!畢竟還有誰比夏紅綢更有機會從沈沐褲腰帶上找東西呢!

可偏偏,沈家還有條規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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