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生妻約 第十八章

作者 ︰ 唐筠

第九章

陽光明媚,嚴、林兩家相約一起到郊外野餐,他們開著休旅車,帶著一車子的食物,到好山好水的宜蘭一日游。

除了人在南部的嚴賴春和林之筠的哥哥林彥昶沒參加,其他人幾乎都到了。人在南部的嚴賴春也沒閑著,她其實是另外有活動,此刻正跟老人會的朋友們去參加進香團了。

嚴家也是南部鄉下移居台北的,在台北住久了,十分想念農村的慢活步調,所以他們才會選擇宜蘭。

遠離塵囂,到了農村,看著一片片的綠意盎然,心情就格外舒坦,忙了一整個星期而疲憊的身心都得到了很好的安撫。

「我在想,我們干脆在這里置產好了,比起台北的喧囂,這里真的是舒適安寧多了。」

以前住邊了獨棟別墅,搬去住鮑寓大廈之後,溫翠瓦也覺得很不適應,一直想換房子,但又找不到合適的,偏偏,丈夫、兒子和女兒的工作都在台北,所以她也沒法搬離台北,為此一直很郁悶。

「您想買就買啊,等爸退休了就一起過來這里住,這樣的話,放假大家也有個地方可以度假。」

林之筠也不反對,覺得年紀大的人住鄉下對身體反而比較有幫助,平日他們都各忙各的,幾乎沒空關心母親,她知道母親其實很寂寞的。

「那好,不如我們就一起買塊地,以後退休就住在一起,反正我們遲早兩家變一家,說到這個,你們兩個到底何時要結婚?」嚴長瑞突然把矛頭轉向自家兒子,嚴肅的責備,「你是男人,怎麼可以拉著人家小姐跟你同居卻不給人家一個名分,太沒責任心了!」

「我……」冤枉啊!他根本沒有掌控權,決定權都在林之筠身上。

但他又不能跟長輩們說,林之筠和他交往前就跟他約法三章,不早婚、不能有婚前性關系、不能過度約束她。

他們其實就只是共居關系,而非真正的同居關系。

「你們別急嘛!反正我們都還年輕,再讓我們沖幾年。」林之筠笑著回應。

「還年輕?都二十七歲了,可以了。」朱秀玲巴不得他們快點結婚,「我像你這種年紀時,亮臣都已經三歲了。」

天!今天不該來的,這根本不是野餐,而是逼婚!

林之筠突然瞄到遠處的身影,連忙將矛頭轉開,「你們不覺得他們很登對嗎?亮瑜好像很喜歡程凱文,也許可以先替他們辦喜事。」

抱歉了程凱文,只能推你下火坑了!她在心底不住道歉。「那不一樣,他們我們是樂觀其成,你們得趕點進度,反正你們都同居在一起了,就干脆挑個日子把喜事辦了,這樣更名正言順。」朱秀玲再度把話題轉回,繼續逼婚。

知道長輩們無非就是想含飴弄孫,但若是真的懷孕生子,她怕很難好好沖剌事業。

而且她很享受現在被嚴亮臣寵愛的感覺,戀愛和結婚是不同的,她怕一旦踏入婚姻殿堂,就很難再保有這種戀愛的甜蜜了。

「我想和亮臣多談一段時間的戀愛,時間到了,自然會結婚的。」

嚴亮臣不舍她被自己母親逼婚,也跳出來說話,「沒錯,我們才剛談戀愛,很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想再繼續一段時間,您們就靜觀其變吧。」

林勝榮雖然也想看見女兒有個好歸宿,但看到兩個年輕人心意堅決,就打了圓場,「好了,兒孫自有兒孫福,就讓他們去過他們想過的生活,我們過我們想過的生活,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改天我就拜托朋友幫我們找地蓋房子,最好能留一塊田過過農夫的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應該很不錯。」

嚴長瑞說︰「別找了,我南部就有現成的,退休我們全搬南部去。」

「好喔,這主意不錯,這樣伯母也有人照顧。」

看兩家人感情那麼好,林之筠和嚴亮臣都覺得很開心,他們異口同聲說道︰「我保證,以後不會有婆媳問題。」

默契看來是有了,結婚就只是時間的問題。

林之筠發現嚴亮臣越來越貼心,他細心到連她每個月好朋友來會肚子痛都察覺到了。

這天,她病懨懨的躺在沙發上,動都不想動一下,那種悶悶的不舒服讓她很難受。

而注意到她不適的嚴亮臣就端了一杯熱可可來到她的面前。

「喝下去會舒服一點。」

「你怎麼知道……」

「我又不是木頭,看你臉色那麼差,自然知道了。」

接過那杯熱可可,她真的挺感動的。

這種時候,她就會覺得自己很蠢,不知道在撐什麼,如果有個這麼體貼的老公也不是壞事,她為什麼就非得要堅持已見?

點個頭,讓所有人開心,自己也幸福,不也很好嗎?

她決定認真的想想,自己到底要不要結婚。

但才覺得幸福滿溢,電鈴卻在這時響起,樓下來了個不速之客,一個大肚子的混血美女,說要來找她肚子里孩子的父親嚴亮臣。

這晴天霹靂的消息瞬間打碎林之筠甜蜜的美夢,甚至當場把她打入十八層地獄。

為何會這樣?

她想要答案,嚴亮臣也想知道答案。

他和混血美女珊曼莎是交往過沒錯,但已經分手好幾個月了,這會兒她挺著肚子說他是孩子的父親,誰敢信?

「你別開玩笑了,那孩子絕對不可能是我的!」

珊曼莎一臉可憐兮兮的說著,「我不需要騙你,這孩子真的是你的,分手以後,我才發現我懷孕了。」

「那為何一開始不說?」

「因為我不想讓你覺得我是想拿孩子挽留你,你也知道我愛逞強,但是現在我覺得自己一個人可能養不活孩子,只好來找你。」

一個孩子,一個生命,照道理是該受歡迎的,但是嚴亮臣開心不起來,因為他沒想過會在這種情況下擁有一個孩子,更不希望孩子的媽是眼前這個女人。

他和珊曼莎短暫交往過三個月左右,這三個月內,他發現珊曼莎同時和多名男人保持曖昧關系,這讓自尊心很強的他受不了,就提了分手。

「我們已經分手了,請你不要來打擾我的生活!」

「你連自己的孩子也不要了嗎?」

「我說了,那不可能是我的孩子!」嚴亮臣再度強調。

珊曼莎把目光轉向一直不發一語的林之筠,突然冷笑,「你是為了和她在一起,才拋下我跑回台灣的吧?現在還為了她,連自己的親骨肉都不認,嚴亮臣,你真的很沒責任感!」

嚴亮臣被激怒了,「你少牽扯旁人,當初是你劈腿我才會提分手,你若硬是要說孩子是我的,好啊,那就驗DNA,如果證明孩子是我的,我會承擔教養費!但如果孩子不是我的,我就會告你誹謗!」

「嚴亮臣,你是在懷疑我的貞節嗎W我說孩子是你的就是你的,我不會驗DNA,但你一定得負責!」

看著他們吵,林之筠突然覺得好累。

她本來就因為經痛很不舒服,這會兒被吵得更不舒服了。「別吵了,你們要吵請到外頭去吵。」

然後她也得想想,接下來該怎麼做。

把珊曼莎趕走之後,嚴亮臣回到屋內,看到林之筠虛弱的躺在沙發上,心底非常不舍,也覺得對她很過意不去。

但他很希望能獲得林之筠的信任。

「我和珊曼莎交往三個月,一開始我是真的很喜歡她,甚至為了她想收斂愛玩的心,可是在我下定決心收心的時候,卻發現珊曼莎三天兩頭就和不同的男人出游我受不了,就向她提了分手。」

見林之筠沒講話,他又繼續說︰「我沒有想辯解,只是說實話,離開之後,我就再也沒和珊曼莎見過面,所以我不認為那孩子是我的,這不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而是我打骨子里不相信珊曼莎說的話,我不知道你願不願意信任我……」

林之筠沉默思考著這陣子遇到的事情。

當方家誠跟蹤她、糾纏她,甚至威脅她的時候,是嚴亮臣陪著她,替她解決了麻煩,讓她恢復平靜的生活。

當她想抓出讓舞台垮下的凶手,擔心她、願意陪她席地而眠,替她找出幕後主謀,並且將之繩之以法的,也是嚴亮臣。

還有,當她經期不適,體貼的替她泡熱可可,在她熬夜肚子餓的時候,會替她煮上一碗熱騰騰的美食的,也是嚴亮臣。

不管過去如何,她看到的是現在的嚴亮臣,交往的也是現在的嚴亮臣。

現在的嚴亮臣,是值得信賴依靠的好男人。

思及此,她倏地張開眼,坐起身子,並沖著嚴亮臣說︰「我相信你,就算那孩子是你的也沒有關系,我們可以一起養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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