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娛樂教父 第二五四章 合同

作者 ︰ 法海師弟

陳淑芬看到陳朗激動的表情就知道陳朗這次也是心動了。

「台灣的宣傳活動已經結束了,鄭總約了百事可樂的人見面詳談代言的事情,正好鄭總好像也有事情找你。」

「約在幾點見面?」陳朗問道。

「半個小時之後,就在這家酒店的二樓咖啡廳,我們最好現在就下去吧,說不定他們已經到了。」陳淑芬說完就向外走去。

五分鐘後陳朗和陳淑芬來到了酒店的咖啡廳,等待百事人員的到來。

「陳姐,這次代言百事您估計能夠給我多少的代言費?」

陳朗知道代言各大商品是當紅明星們賺錢的一個重要渠道,每年只是拍一兩支廣告就能夠獲得巨額的代言費,可比拍電影、電視劇輕松多了。

同時接到哪種檔次的公司以及哪種級別的代言合同也是一個明星人氣][].[].[]、影響力以及潛力的最直接反應。

畢竟各大公司也是經過多種調研之後才會確定能夠為自己公司帶來收益的代言人,因此代言的廣告也可以看成為一個衡量明星的重要標準。

「雖然你多才多藝,而且在亞洲聲名鵲起,但是畢竟成名時間太短,他們選中你的可能還是因為你的年輕,以及在年輕人中巨大的影響力,年輕意味著無限未來,但同時也意味著沒有資歷。

加上對方是世界級的巨頭公司,對于提升你的形象和地位都有巨大的幫助,因此他們的開價可能不高,而我覺得只要不是太低的話,最後最好還是接受,這對于你的未來發展很有益。」陳淑芬語重心長的說道。

從出道以來陳朗一直順風順水,就怕現在的陳朗心高氣傲,不願意接受太低的報價,從而錯過了這次代言的大好機會。

「好吧,我明白了。」陳朗聞言有些不太滿意。

就算自己不靠百事的合同照樣可以紅遍亞太,而且是幾十年都保持如日中天的人氣。

只是自己的金手指不能泄露,陳淑芬這樣考慮也是正常的反應,知道陳淑芬的好意,所以陳朗也就不再堅持。

很快鄭鎮坤帶著一個西裝筆挺,面帶微笑的亞裔中年人走了,這個中年人應該就是百事可樂派來談合同的人了。

「郎朗,這是我的老朋友秦峰,也是這次代言的負責人。」鄭鎮坤熱情的介紹道。

「這位就是郎朗了,相信你肯定也認識了。」

「秦先生你好,我是郎朗,這是我的經紀人陳淑芬,請坐。」陳朗站起來與秦峰握手後客氣道。

「郎朗你好,我是香港人,你的大名可是如雷貫耳啊。」秦峰一臉笑意的坐下說道。

「既然大家都是熟人,我也就不客氣了,我們就直接談談合約的事情吧。」秦峰直接開門見山。

「這是我們公司準備的合同,你們不妨先看一下。」

陳淑芬接過合同和陳朗一起看了起來,鄭鎮坤則是陪著秦峰在一旁小聲的敘舊。

陳淑芬在成為陳朗的經紀人之後顯然做足了功課,至少合同有無漏洞可以看得出來。

在確定沒有陷阱之後兩人將重點放在了代言年限以及代言費上。

百事提供的合同之上清晰的寫著代言兩年,每年10萬。

陳淑芬和陳朗看到這個10萬都是心中一驚,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因為合同上的單位是美元,而不是港幣。

這里要說一下港元的匯率問題。

香港因為是英國殖民地,所以港元最初掛鉤英鎊,但是在1972年開始掛鉤美元,並在1974年至1982年底之間保持著4.6港元兌1美元的穩定水平。

1983年出現匯率波動,因為中英政府開始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港元匯價一路狂跌,最低跌到11元港幣兌1美元。

直到1983年10月17日,港英政府宣布港元匯價與美元固定掛鉤為7.80港元兌1美元,並一直維持至今。

現在還是1982年的3月,也就是說美元與港幣的兌換比例是1︰4.6,而合同上的10萬美元也就是相當于46萬港幣。

現在46萬港幣的代言費算不算高?

答案是非常高。

做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出這筆代言的高低。

在所有的明星藝人中除了超火爆的人氣巨星,一般而言在每個國家的娛樂圈,電影明星的身家普遍最高,而且男性藝人的身價高于女性藝人。

現在在香港最火的電影明星同時也是歌手,身價最高的是阿Sam許冠杰。

當然純以歌手而論,許冠杰不一定比得上鄧麗君,但是歌手、電影兩相結合還是阿Sam更強一些。

八十年代初期阿Sam的人氣仍然極高,唱片大賣的同時,阿Sam與許冠文出演的電影一直十分賣座。

更何況今年新藝城剛剛上映的《最佳拍檔》君臨香港,直接轟下了2604萬的票房收入,成為香港歷史票房最高紀錄。

作為主演之一的阿Sam現在在香港是火的一塌糊涂。

阿Sam現在出演電影的報價是不到80萬港幣,已經算是最頂級的價格了。

這個報價與香港電影真正的巔峰時期八十年代後期,也就是「雙周一成」時期完全沒得比。

那時候報價最高的成龍已經達到了500萬港幣了。

80萬港幣是在八十年代初期一位成名已久,極具號召力和資歷的歌壇巨星加上影視巨星的最高報價,同等情況下的女明星可能只有不到50萬。

陳朗相對來說在這兩方面要落後不少,不過陳朗的年輕和潛力,以及其多才多藝的形象,加上對年輕人巨大的影響力讓百事可樂出到了46萬港幣的價格。

雖然只有阿Sam的一半,但是對于沒有太多代表作和資歷的陳朗而言已經很高了。

「這份代言只包括香港地區嗎?」。陳淑芬看完合同後問道。

「應該是包括香港和台灣兩個地區,本來我們只想要郎朗代言香港地區,當然報價也相對低一些。

但是最近郎朗在台灣的人氣實在是太高了,所以我們希望郎朗同時代言香港和台灣地區,如果效果不錯的話,那麼成為百事可樂在全亞洲地區的代言也不是不可能。」

秦峰一臉的風淡雲輕,顯然對于自己的這份合同信心十足。

PS︰求訂閱!求收藏!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重生之娛樂教父最新章節 | 重生之娛樂教父全文閱讀 | 重生之娛樂教父全集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