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腳踏實地 第六十一章 ︰我爺爺

作者 ︰ 兩顆心的百草堂

上輩子余露和莫興寧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好上的,但是絕對不是這個時候,這個時候莫興寧還在國外上學,正和馬復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點瓜葛都沒有。

余露是喜歡莫興寧的,喜歡他有錢,喜歡他有背景,當然也喜歡他人,他長的帥,也有風度,學識又好。

像余露這樣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說不定還真能培養成名門淑女,她很聰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歲,但是兩人的學識卻是從小就差別巨大,余露三歲的時候會背詩,余冠三歲的時候話都說不順溜。余露八歲的時候就知道把父親報刊亭的好賣的報紙擺在最順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銷量,而余冠八歲的時候還只知道撕報紙。

這樣巨大的差別慢慢的滋養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來的一群人,從鄉下到城里買房,自己弄了個小事業,賣書刊雜志,日子很不錯。

他的腦子比自己的鄉下兄弟靈活多了,鄉下兄弟還在種田,但是也靈活的有限,他把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兒身上。

家里是賣書刊的,別的沒有書多,天天陪著女兒看,女兒也聰明,幾乎是過目不忘,更讓後來余大成有什麼東西都緊著女兒先,還花錢送女兒學小提琴,最後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過從最初教育就有些問題,余大成是賣書刊雜志的,什麼好賣進什麼,那些書其實不適合小孩子啟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學,有點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長里短,雞毛蒜皮,各種算計,給大家打時間看的,內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沒有文化,覺得看書都是好的,把這些書從小給女兒看,余露就是再聰明,也會不知不覺被養歪,何況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兒有大本事,更是給余露一種莫名其妙的光環和外在壓力。

上輩子余露好歹正正經經在泰西讀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學,一些偏薄的思想隨著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是這輩子就沒有那麼順利,她還在高中就遇到這麼多挫折,幾乎是天之嬌女,被腰斬了一般,腦子沒有那麼容易轉過彎的。

她離開酒店,什麼都不記得,腦子里就莫興寧說要跟馬復香去名田馬場的這句話,來來回回的回放著。

最近余露頗不順,對別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興寧醒來第一時間皺眉的厭惡,讓余露心都涼了,其實她也很慌神,這是她的第一次,沒有溫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還厭惡和懷疑,這讓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門還覺得兩腿間有些不適應,走在路上,身上穿著裙子,冷壞了,本來就是去參加宴會的裙子,在宴會廳里暖氣足足的沒有什麼,是走到外面卻冷的瑟縮起來。

寒風吹的余露宿醉的腦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著,卻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間,一輛的士急忙的停了下來,司機很是火大,探出腦袋就是一陣臭罵︰「你個神經病,想死自己找個安靜的地方,不要出來妨礙別人,老子還要做生意的!」

一句話倒是把余露給罵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麼能就這樣去死,她有很多抱負,她要讓父母過上幸福的生活,要給他們買大房子,她怎麼能一點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她不是一個包子女,是絕對不願意白白吃虧的。

不過她受教育的偏薄,對于莫興寧睡了她的事情卻不願意負責,她把怨恨卻是堆到了馬復香頭上,誰叫馬復香這時候給莫興寧打電話了呢。

余露回家換了衣服,戴了鴨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猶豫的去了名田馬場。

……

林天水要認個干親,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當然並不是外人想的那樣,害怕有人來搶食了之類的,蓋是林家子嗣實在單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兩兄弟,在那個年代,兩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來說,林天意只有林嘉一個女兒,且閨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點動靜都沒有,雖然沒有重男輕女的意思,是感覺上總是不太對。

女兒再好總是要嫁人,難道將來就拾掇拾掇的把家業全都當成嫁妝給別人了?頗有一種奮斗完了為別人做嫁衣的感覺。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沒有兒子著急,是跟大哥一比,大哥連婚都沒結,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誰,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強,更別說創業,要不是有哥哥這麼多年一直總領著,像是父親在的時候一樣給自己豎立一個堅定的後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認干親,林天意是喜歡的,自己一家人其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總不太好,是大哥認干親前說啥,這輩子不結婚了,摔……

人家八十老翁還顫巍巍的娶新娘,你才多大啊,四十都不到就說這樣的話,很難讓人不懷疑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林天意心里還真有點懷疑,不過之前大哥的女朋友似乎不少,有問題早就說了,身體沒有問題,那就是心理有問題了。

這種問題,林天意作為弟弟是不好說的,目測下來沒有現大哥什麼不良嗜好,听到大哥認干親的緣由,林天意第一時間腦洞大開到生意上去了,大哥最近想做文化產業,對文化產業來說,嚴老就是一面旗幟,插了這支旗,絕對是根正苗紅。

人家老頭一把年紀,名利錢都有了,討好也難,如今光明正大的站出來收一個關門弟子,那必須要重視的。

主要是這件事之前林天水也嘗試過,特意去泰西听國慶晚會,肯定不是真的愛湊熱鬧,那次他也是沖著嚴老弟子蝴蝶蘭去的,結果現,蝴蝶蘭比嚴老還要頑固。

總之不管林天意腦洞開到哪里去,這個認干親的儀式林天意夫婦準備的很認真。

秦心本來覺得回宿舍面對林嘉的時候會有些尷尬,卻不想她看到秦心很高興的道︰「我終于有個妹妹了。」

這畫風跟預想的完全不對。

實際上林家跟莫家不同,莫今通自己是草根出身,混亂年代的時候爹娘都尋不到了,而林家卻是一直有傳承的,林天水的父親要是還在,應該是妥妥的政界大佬,雖然人已經不在了,香火情也斷的大半,但是家教擺在那里,林家家風非常好。

本來秦家家風也應該是不錯的,如果秦宇秦天在或者等兒女成人了再嗚呼,秦心上輩子就算不能成為名門淑女,至少不會走歪路,歪成那樣,所以說寡婦帶孩不容易,真正不容易的不是經濟生存環境,這些都能慢慢改變,更不容易的是教育。

寡婦本來听起來就挺慘,還拖一雙兒女,思維稍微偏薄一點就會把孩子教壞,思維正的不至于教壞孩子,卻總會缺失很多東西。

秦心家教不算好,她就是經歷了一世真正受過苦才打磨了性子,如今慢慢的好了些。

秦華更有問題,之前畏畏縮縮的時候,秦心擔憂,如今不畏縮了,秦心也擔憂,這種擔憂之前不明白是什麼感覺,是看到林嘉,秦心就明白了,哥哥不坦然不自然不君子,更有劍走偏鋒的感覺。

林嘉看到秦心,笑容很坦蕩,大大方方,就讓你覺得她的親切,不是那種偽裝的交際。

這讓秦心不由自主的感動,她記得上輩子,哪怕是那樣的場合見面,林嘉也沒有表現出鄙視的模樣,倒是秦心自己忍受不了那種感覺,羞愧的要死。

好在雖然還是認干親,但是那種感覺已經完全不一樣了,秦心覺得自己簡直是撞了超級大運了,居然得到了嚴老和林天水的袒護。

她知道自己沒有什麼特別的能耐,有能耐上輩子就不會被玩死了,一點不敢驕傲,反而更加努力的學習,還是保持著日常的安排,早上跑步,上課,圖書館,練琴,自習,不敢有半點松懈。

看她這樣,之後林嘉自然回家說了,又得到了林天意夫婦的贊賞,雖然還未見面,听女兒的口氣人挺不錯的,他們寬心了許多,畢竟正式認了干親,他們也是要來往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舉動倒意外的表了個好,她有了新煩惱。

跟祝軍相處挺好的,不過秦心畢竟不是真的17歲的小姑娘,還是覺察出一些事情的,開始的時候雖然有些端倪,秦心還不會那樣想,總不會自傲的以為全天下都圍著自己轉,隨便見個有好感的人就是什麼豪門世家吧。

是祝軍第一次約秦心的時候,讓秦心有些不確定,也不敢相信。是隨著之後相處下來,秦心就是有些鴕鳥了。

她不會天真的以為真愛無敵神馬的,這理論上輩子她已經用生命推翻了,真愛打動不了人,做不了任何事,惡心人倒是以。

她跟祝軍也沒有展到什麼真愛非親不嫁的地步,畢竟祝軍怎麼看也都只是一個少年,自己有老草啃女敕牛的嫌疑。

只是覺得祝軍挺好的,跟他一塊的時候挺安心的,也不用費腦,自己就真像一個17歲的女孩一般,秦心很珍惜這樣的感覺。

讓秦心不得不伸出鴕鳥頭的原因,是今天早上,兩人跑完步,去食堂吃早飯,食堂有電視,電視上放著早間新聞。

秦心正在喝豆漿,抬頭見祝軍手里拿著一根咬了一口的油條,看著電視,居然入神了。

秦心也抬頭看了一下,就看到個頭白的老頭,穿著軍裝,身上掛滿閃閃的東西,看起來很了不起的樣子,老頭身邊站著個新聞熟臉,每天都要出來溜達幾分鐘的胖子,兩人有說有笑,這種慣常的新聞畫面,皆大歡喜的,沒啥好看的。

祝軍說︰「那是我爺爺。」

秦心一口豆漿噴了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小劇場︰

莫爺爺︰老婆今天我在新聞上帥不帥。

莫女乃女乃︰老不休,胖子還小的時候欺負一下也就算了,現在人家長大了,你還老搶人家鏡頭。

莫爺爺︰他不是每天都出鏡嗎?我好久沒有亮相了。

莫女乃女乃︰那你做的隱秘一點啊,身子傾斜的去擋著什麼意思?蠢的不忍直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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