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英雄孫悟空 突然有感而發

作者 ︰ 胡作非為的胖子

我記得在西游記里,有一回說道,他去西天一天能去個50次,如果說去西天要十萬八千里即54000公里的話,一天算24個小時,那麼一去就是半個小時,如果是算成往返的話,就是一去一刻鐘即15分鐘900秒,這里我們取大的算的話,就是60公里每秒鐘,也就是216000公里每小時,一馬赫又大約等同於1225km/h,即一個筋斗最大速度是大約176馬赫,施展吞雲之後就是352馬赫,如果我在後面寫筋斗雲的7級特性是吞雲速度翻倍就是704馬赫,1光速=馬赫,我就蛋疼了,dc里面閃電俠怎麼就有光速的,不合理啊!!他如果承受的住光速,身體得有多強?雖然我寫的是小說不需要合理,可是一直都是讓豬腳先升級金剛不壞這個前置技能滴啊,沒有強大的體制,哪兒來的速度和力量,還沒使用就直接身體承受不了掛了呀。

ps:看來我只能讓豬腳瞬移了,這個該死的大眾技能

ps:看來大家都希望殺,那我就慢慢改咯,敗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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