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墳 第七十一章 牆字行

作者 ︰ 燈深燭伊

在民國時期的河南開封,出了一位專偷大戶人家的飛賊,人稱黃二爺。此人皮黃肉干,五短身材,但四肢上全是腱子肉,那小身板極為靈活,原地翻著跟頭能都能玩出花來。

說這黃二爺從來就沒有固定的住所,隔三差五就換個地方,只要他走後過不了多長時間,那原先的鄰居準得報官,怎麼回事啊,家里頭丟東西了。而且丟的都是些值錢的物件,像什麼黃花梨的家具、瓶瓶罐罐的瓷器、玉石雕刻的器物、名家的字畫凡是值錢的古玩都被偷個精光。

也恰恰是在民國的時候,古玩才有了真正的定義。如果以瓷器為例的話,古玩指的是官窯中的特殊品種,或稱之為御窯,自古以來,陶瓷分為三大類,官窯、民窯、御窯,過去書里說的客貨,就指當時的民窯。

在戰亂的年頭人們不認錢,只認真金白銀和古玩玉器。打起仗來錢貶值的最快,等到最後那就是一堆廢紙,還不如一雙破鞋頂事,起碼能換幾個燒餅填飽肚子。

就在那時候古玩的價格高,不少人家都藏了一些等著日後換錢。結果都孝敬黃二爺這個大賊了,報官都沒用,人家說得講證據,其實是根本就找不到黃二爺,而且還有一點是不敢管。

當時社會不安定,大眾百姓生活疾苦,民間還不斷有地方勢力抬頭,這其中就出現一個幫會叫做「牆字行。」听名字就以為是在牆上寫字的,但實際上這個牆指的是路的意思,鼠有鼠路,賊有賊路,牆指的就是飛賊所走的路。

牆字行內全是頂尖的高手,個個都能腳踩房檐奔出數百米而不著地。而黃二爺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他可以在巴掌寬的頭牆上連著翻跟頭往前跑,夜里腳跟搭在房檐上倒垂下來,拔開氣窗就能鑽進去。這人功底極好,直接從氣窗中鑽進去,就落在還有人睡覺的炕上打個滾,竟不發出一點聲響,比貓都利索。

牆字行定有極為嚴苛的行規,只能偷大富大貴的人家,因為這一點把他們和普通的賊人分別開來。逢年過節他們還得施舍窮人,趁著夜色在窮人家門口放些米面油糧或者是一串銅錢,所以他們被窮人所擁護,只要官府抓了牆字行的人,那隔日就得讓窮人把府衙圍的慢慢當當,沒辦法最後都得怎麼抓的還得怎麼給放了。

一身黑色的夜行衣也是飛賊最常見的打扮,牆字行也是這麼一套裝扮,但他們蒙面的黑布上面卻繡著三道金線,也是怕夜里踩房瓦的時候遇到自己人而誤傷。

直到後來牆字行由黃二爺接手後,性質發生變化,原本是劫富濟貧的飛賊幫漸漸演變成為了一個橫行霸道的地痞幫會,以前官府是因為窮人鬧事而不敢管牆字行,如今則是怕牆字行鬧事而不敢動他們。

雖說解放後牆字行早就沒了,但偶爾還能傳出有兩位蒙著繡三道金線面巾的飛賊在沿海的省份偷古玩,手法極為高明,從未失手被擒過,最近幾年才銷聲匿跡。那兩個傳說中的牆字行飛賊就是二文,文生連父子倆。

大中午的日頭正高,老吳帶著趕墳隊的哥幾個往縣城走。胡大膀沒穿上衣,光著膀子快讓日頭給曬熟嘍,跟在老吳身後就問他︰「老吳,咱們這是去哪啊?你叫老三老四哥倆跟你去不就完了嗎?折騰我們這麼多人干嘛?」

老吳則瞅他一眼說︰「去吃飯,你要是不餓趕緊回去,我還能省點錢。」

「吃飯?還去昨晚那羊湯館嗎?哎呦!我昨晚還沒吃夠,咱們今兒得好好的吃一頓。」一听是吃飯胡大膀就來勁了,呲著牙樂的不行。

老四用手遮擋陽光,眯著眼問道︰「不是,老吳啊?咱們哪還有錢去吃飯啊?」

老吳則回話說︰「咱們吃完飯就走,給老二押在那干一禮拜的活。」

「我說咱不扯了成嗎?我這心到現在還疼著呢!你說那麼多錢還一點都沒花,就便宜那賊孫子,我這、我這口氣就咽不下去,我找到那孫子指定給他腦袋給擰下來!」胡大膀拍著胳膊煩躁的說。

哥幾個好不容易弄那麼點票子,還沒捂熱乎就讓賊偷給半夜模去了,心里郁悶的厲害,又不能發泄,一個個無精打采的。

老吳瞅著他們的樣子,怪笑著說︰「哎哎我說,還能不能有點出息了?就、就那麼點錢,還把你們心疼這樣,丟不丟人?」

小七一直看著老吳沒說話,他發現老吳從撿到那塊黑布開始,整個人的狀態就變了。從丟了錢的沮喪,成了如今這幅毫不在乎的模樣,還說什麼錢能找回來,他感覺老吳可能知道什麼。

跟著走了一路最後實在是憋不住就問道︰「大哥?俺們究竟是去哪啊?好讓俺有個準備啊。」老吳卻沒再回話,抬手指著前方的一個小棚子,那地方哥幾個可眼熟了,哪啊?劉帽子的面片湯,還當真是過來吃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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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二更少了一點,明天6000字補上!故事開始引入第二卷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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